上海融资租赁新规:引领行业迈向规范发展新征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和金融市场的深化改革,融资租赁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偏离主业、风险上升等问题也逐渐显现。 为加强行业监管、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各地陆续出台相关监管政策。 继今年5月天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后,上海市也即将实施新版《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标志着地方融资租赁行业迎来新一轮规范化发展阶段。 新规落地在即,监管进入倒计时 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告,《暂行办法》已完成修订工作,并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国家层面监管政策的贯彻落实,更是结合上海本地产业特色与行业发展实际所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 《暂行办法》从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变更、日常运营、风险控制到业务集中度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旨在构建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监管体系,推动行业由粗放式扩张向精细化、专业化转型。 强化全流程监管,明确发展方向 《暂行办法》延续了上海地区对融资租赁公司全流程监管的核心思路,并进一步细化了监管重点。 其中,对业务定位与发展方向作出明确规定:鼓励本地融资租赁公司聚焦国家战略导向和本市重点产业领域,在装备制造、技术升级、设备进出口以及供应链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暂行办法》明确提出,鼓励企业提升直接租赁业务占比,增强资产管理和专业化经营能力,走差异化发展道路。 此举有助于推动行业摆脱传统“类信贷”模式,回归“融物+融资”的本源属性。 设定集中度红线,兼顾灵活性 为防范系统性风险,《暂行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集中度和关联交易比例设定了明确上限。 具体而言,单一承租人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全部关联方的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资金需求较大,《暂行办法》也为特定领域的融资租赁公司预留了适度调整空间。 对于从事航空航运、高端制造、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政策导向的企业,可根据其监管评级情况,在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方面获得一定灵活性,以更好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 严控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 发展必须以合规为前提。 针对当前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存在的偏离主业、违规操作等问题,《暂行办法》强调要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此外,《暂行办法》还严格限制租赁物取得和资金使用行为,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必须合法拥有租赁物所有权,不得接受存在权属争议或已被查封的财产作为租赁物。 同时,禁止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或变相拆借,严禁通过非法手段催收债务或处置租赁物,也不得借助网络平台、地方交易所等渠道向社会公众融资。 这些规定既是对行业乱象的有效遏制,也是对合法合规经营者的有力保护。 结 语 总的来看,《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与即将实施,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推动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决心与智慧。 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强化风险防控、优化业务导向,该政策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未来,随着更多地方细则的落地,融资租赁行业有望在服务实体经济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实现从“量”的增长向“质”的飞跃。 来源:云栖资产 声明:本文仅供学习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