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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行业热点问题探讨辨析(一)推动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

( 日期:2025年11月04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融资租赁行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引入国内,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迎来了第二次发展机遇。随着经济形势持续向好,其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现已发展成为国内银行信贷产品之外的重要金融工具。尤其是在各地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融资租赁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产品销售、扩大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金融创新支撑作用。

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粗放式发展,资产结构不合理、“类信贷”异化、租赁物泛化虚化、关联交易超标等问题逐渐显现。部分融资租赁企业深陷承租人“暴雷”危机,行业资产质量令人担忧,发展模式亟待调整。

自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地方金融组织统一监管的相关要求后,行业开始进行清理整顿。在此期间,监管转隶、统一规制实施,《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监管制度相继出台,空壳失联企业陆续被出清,行业开始探索回归本源的现实问题。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国家金融监管机制发生重大变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设立,“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指导原则得以确立。从陆续出台的相关监管文件传递的信息分析,“服务实体、回归本源”“特许经营,全面监控”“分类施策,分级管理”“去芜存菁,专业发展”的行业监管理念渐趋成熟。融资租赁行业正式进入以严监管为特征的新发展周期。

“十五五”开局在即,面对融资租赁行业新发展周期的诸多挑战,各地主管部门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准确摆正市场地位,精心打磨区域核心竞争要素,审慎制定竞争策略,巩固发展成果,助力辖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形成特色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摆在案头的严峻课题。

本文基于以上对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提出融资租赁行业未来一个阶段的发展重点,以期激发融资租赁企业的内生变革力量,提升行业监管部门的政策引领能力,通过战略重构和系统性创新,实现融资租赁行业经营模式的回归与重塑。



一、回归本源、不忘初心

融资租赁业务的诞生源于市场需求。当设备供应商的赊销业务难以为继时,他们将目光投向传统租赁业务,利用其能够实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性,为租赁赋予分期支付的信用销售功能,销售标的物就此转变为租赁标的物。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保留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若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通过取回租赁标的物并进行再处置来实现自我救济,降低损失。同样,基于租赁资产不纳入承租人破产资产这一法律共识,当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仍可通过取回租赁物实现自我救济。

从融资租赁的起源来看,它是供应商将赊销业务与传统租赁业务相结合,并在商务条件上进行一系列改造后形成的交易模式。它带有一定的资本属性,但并非典型的信贷业务。在这种交易中,设备供应商通过与出租人进行买卖交易,能够快速实现资金回流,减轻经营压力,同时借助出租人的促销能力,扩大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原本,承租人计划先申请银行贷款来采购新设备,但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后,可直接获得所需设备,且和银行贷款一样,能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这与取得银行贷款购买设备的效果相同,都能实现占有并使用设备以创造收益的核心目的,因此对承租人而言,具有“融物取代融资”的功效。而对于出租人来说,他们根据承租人的具体要求,为其垫资采购标的物,然后以租代售,分期收回垫付的本金以及因垫付资金而应获得的利润,这也是融资租赁公司惯用租赁利率来计算利息以衡量利润追求的原因。也因此可以判断,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每一笔融资租赁业务都是一笔投资。

融资租赁起源于制造业,也必然要服务于制造业。虽然在上述直接租赁的基础上,因交易条件的变化衍生出了一系列交易结构,但其根本交易架构始终保持不变。尽管在错误的发展理念影响下,售后回租业务出现了“类信贷”异化现象,但不能因此否定售后回租交易结构存在的合理性。所谓直接租赁、厂商租赁、售后回租以及其他衍生的交易结构,都有各自适用的交易场景。回归本源并非禁止开展售后回租业务,交易结构的选择应由市场需求主导。回归本源意味着融资租赁行业必须清醒认识自身交易结构的特点和设计初衷,切实为生产制造企业的设备更新和设备促销提供服务,避免因开展过“类信贷”业务而陷入将自身定位为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误区。

各地融资租赁主管部门应在充分认识融资租赁的起源、本质和功能的基础上,引导辖区内的租赁公司积极调整资产结构,摒弃“类信贷”的经营理念,更多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制造业发展,遏制“名为租赁实为借贷”业务的发生、发展和蔓延。引导融资租赁业务更多地融入辖区内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为实体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及设备制造企业适租产品的促销和扩大应用领域提供服务。



二、贴身服务、灵活定制

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以及风险救济措施的设计,使其更注重租赁标的物创造经营现金流的能力,进而关注承租人开展租赁业务后的息税前偿债倍数,因而在服务方式上更具个性化。

融资租赁不仅拥有直租、回租、厂租、风险租赁、分成租赁、杠杆租赁等适用于不同场景的交易结构,在租金支付方面,除了与传统信贷还款模式类似的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方式外,还可根据承租人的现金流情况设计递增式还款、递减式还款、不规则还款、分成式还款等方式。

围绕承租人的经营节奏和现金流回流特点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是融资租赁相较于传统金融产品的特色优势。因此,深度融入厂商销售网络,与厂商经营同频共振,构建共生共荣的合作关系,必将是融资租赁公司可持续发展最核心的经营理念。

摒弃类信贷的经营模式,真正明确自身功能和定位,切实发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和设备类资产销售的作用,将融资租赁作为工具融入商业模式,使其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信用工具。

与产业发展基金合作,创新应用“租赁 + 投资”结合模式,通过股权投资联合,为以专精特新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型新兴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以直接租赁方式助力科技新兴企业向工业化规模发展实现跃迁;以售后回租方式盘活科技型新兴企业的存量资产,为企业拓展提供流动性支持;以厂商租赁方式,帮助科技型新兴企业扩大产品销售范围,增加经营性现金流。

除此之外,融资租赁还可与券商联合开发绿色融资租赁债券产品,与银行联合开发绿色信贷产品,与保险资管联合开发融资租赁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公司联合开发融资租赁信托集合计划。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与多种金融产品的联合和嫁接功能,根据资本市场对底层资产的要求,定向开发落地业务,形成可标准化的底层资产,并在租赁资产的登记、转让、流通过程中,创造更多金融产品的应用场景。



三、业务聚焦、专业经营

融资租赁企业的展业方向需遵循有限多元的原则,结合自身资源优势选定目标行业,不盲目追逐热点;深入钻研行业,掌握行业运行规律,熟知租赁物的使用价值及剩余价值;持续开拓新行业,适时退出旧行业,培育内生性竞争能力。

融资租赁应聚焦于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应用推广,推动高端制造、数字科技、能源革命及生物创新领域适租设备的产品销售,扩大其应用规模。

融资租赁应着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为其配置生产制造设备及运营终端,深度融入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历程。

融资租赁应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行一业一策,结合强制性更新、经济性更新、补贴性更新等政策导向,提升融资租赁在传统产业中的渗透率,助力产业升级。

融资租赁应融入产业转型,支持绿色发展。创新产品应用,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市场重心转移、商业模式创新等产业转型进程,推动绿色社会经济发展转型。

融资租赁应推动“走出去”,实现“引进来”。通过跨境出口租赁,助力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业机械、新能源设备、海工装备、运输设备等中国制造产品“出海”;引入先进制造设备,助力突破技术瓶颈。

融资租赁应服务中小微企业,拓展普惠金融的深度与广度。开展普惠租赁业务,助力中小微企业扩大生产、进行升级改造,搭建产业引导政策惠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通道。



四、内控提级、合规发展

在严格监管的政策环境下,合规发展是企业能够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必须将其作为经营核心来对待。企业需高度重视合规管理,重塑贴合实体经济发展、围绕租赁物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的风险管理理念,培育专业化、精细化、合规化发展的风险控制文化,强化风险管控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从战略规划、业务开发、尽职调查、项目审批、租后管理、融资流转到资产处置,要全流程、全方位构建风险控制体系。企业需找准方向,修炼内功,为合规稳健发展夯实基础。

融资租赁企业应反思过往的发展模式,适时开展战略重构与重新定位,修订发展目标及愿景。要坚定战略协同、产融协作的发展理念,修正商业模式以推动战略目标落地。

以有效管控战略风险为目标设置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以适应业务发展需求为原则设置组织结构,明确责任与权力,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强化全过程管控能力建设。

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方向,全面、系统地修订制度文件,形成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建立制度制修订的管理部门及管理制度,促使制度制修订成为业务发展的自反馈应激行为,让制度成为业务发展的助力,而非阻碍。

根据业务需要设计业务流程。鉴于回租、直租以及传统租赁的交易性质存在差异,应适配性地设置业务流程。对于小额交易、可批量复制的交易,宜采用简化流程。

针对业务拓展的细分行业设置风险控制指引,彰显风险控制的专业性。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流程贯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风险控制体系。

优化人才结构,形成发展梯队。不拘泥于学历和经历,配置既懂金融又懂产业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人才梯队培养机制,并适配相应的激励机制。在人才培育过程中融入企业文化和风险理念。



五、科技赋能、精准高效

将数智技术全方位融入企业管理、业务开拓、风险控制、资产管理与客户服务,借助科技力量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积极拥抱数智科技,重构运营模式,增强业务把控能力。

依托大数据分析,开展客户画像筛选、业务咨询与对接,匹配个性化服务方案,实施精准营销,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与投诉。实现远程视频见证、智能化尽职调查及合同审核,确保业务流程全链路智能化且可追溯。

依托AI智能,强化行业分析与案例剖析能力,优化行业风险控制指引,提升目标行业预警水平。提高小微同质化项目自动化审批效率,推动从经验驱动向数字驱动转变。

实时跟踪租赁物运行数据与状态,预测租赁物的效益创造能力。实现租赁物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预判残值变化及处置难度。监控承租人经营数据,预判其履约能力。

打造学习型团队,配备本地化知识库智能体,支持语义搜索与决策推理,打破专业信息壁垒。及时更新行业知识,丰富认知体系。



六、营商环境、和谐友好

着力营造友好型营商环境,统筹推动行政监管、税收征缴、跨境通关、外汇管理、融资流转等多领域深入理解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规律,为其提供发展便利,监督发展轨迹,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行政监管方面,秉持扶持辖区内企业规范发展的宗旨,深入了解行业、精准掌控行业态势,实施“有高度、有力度、有温度”的监管举措。

在海关支持方面,持续拓展异地监管、保税监管的辐射范围,进一步优化租赁物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探索在保税区内设立租赁物维修改装整备再出租服务基地。

在司法解纷方面,构建诉讼+ 调解 + 仲裁三位一体的多元解纷机制。深入推进“府院合作”,形成监管与诉讼协同治理的有效机制。

在税收征缴方面,充分发挥局地低税率优势,放宽实际经营的认定标准,打造税收洼地效应。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制定减免税政策。推广区块链电子租金发票和智能退税系统。

在外汇管理方面,扩大可收取外币租金的范围,简化外币租金结汇流程,提高结汇额度。建立全国联网的外债额度簿记系统,推广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模式。

在融资渠道方面,提升本地银行及券商对融资租赁行业的认知度,创造更多银租合作机会,推广成功的银租合作案例,推动券商扩大本地租赁公司证券产品的发行规模。



结束语:

“十五五”期间,将是融资租赁行业完成盘整清理、企业实现战略重构和范式跃迁的关键时期。这既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修炼内功,实现经营模式转型,也需要主管部门开展系统性的制度创新,营造友好型营商环境,以严格监管防控风险、促进行业进步,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往,融资租赁行业聚集地依靠单一制度创新引领和高额财税补贴,推动企业数量与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的发展模式,已无法适应新的发展周期。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竞争态势,必须从系统、全局的角度研究行业运行机制体制的创新。唯有在上述六个方面持续发力、持之以恒,才能调整结构、稳定存量,引导转型、争取增量,进而在“十五五”期间探寻出一条契合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之路。

以上建议仅供行业同仁参考,若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来源: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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