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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24个省市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

( 日期:2026年01月19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融资租赁作为服务国家战略、链接金融与实体的关键工具,其发展离不开有力的政策支撑。2025年,行业支持政策呈现全面、纵深的推进态势。国家层面,在绿色金融、新型工业化、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出台的9个重要文件中明确提及并支持融资租赁发展。地方层面,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24个省市积极响应,依托区域产业禀赋,推出了涵盖财政贴息、业务激励、模式创新等多维度的具体措施,共同构建起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生态。

 国家层面 

1.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01

内容摘要:

金融租赁公司要发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色功能,加大绿色租赁领域投入力度。

2.《关于金融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5.03

内容摘要:

①支持金融机构与体育赛事主办方深入合作,打造覆盖赛前、赛中、赛后全生命周期的赛事金融服务体系,为体育赛事特别是国际体育赛事提供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区域特色,为民族体育赛事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加强体育产业租赁物适格性管理,围绕体育产业特点打造专业化、特色化的融资租赁产品与服务体系,为相关企业设备引进与更新、产品销售、资产盘活等需求提供灵活的融资租赁服务。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2025.03

内容摘要:

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采集商业合同履约信息,支持有序推广赊销、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模式。

4.《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03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等开展医养康养等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信托行业提供养老金融服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5.《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2025.04

内容摘要:

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上市辅导等金融服务。

6.《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2025.07

内容摘要:

①发挥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支持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替代、绿色环保装备购置、安全应急装备应用等,推进制造业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

②加强对5G、工业互联网、数据和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支持,积极运用融资租赁、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

③鼓励保险机构、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股权、债券、私募基金、融资租赁等形式,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7.《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08

内容摘要:

引导金融机构对新型储能领域企业提供贷款和利率支持,探索融资租赁支持新型储能设备采购,推动研究开发面向新型储能项目的保险产品。

8.《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2025.11

内容摘要:

支持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开发更多符合航运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运用和完善航运保险、港航金融衍生品等提升现代港口综合金融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

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绿色债券。

9.《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2025.12

内容摘要:

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将符合要求的现代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等生产性生物资产作为适格租赁物,积极探索银租联动等创新模式。

 天津 

1.《天津市构建“大消费”格局行动方案》2025.04

内容摘要:

巩固提升融资租赁产业优势,着力打造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国际船舶租赁中心、国际出口租赁离岸租赁中心三个世界级租赁中心,发展绿色能源、车辆、医疗器械、建筑装备等特色租赁业务,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2.《天津市金融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专项方案》2025.10

内容摘要:

充分依托我市租赁行业比较优势,支持租赁企业专注细分行业实现专业化发展,着力提升服务科技、产业能力水平。支持租赁公司聚焦天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化服务天津重点产业链效能,紧抓滨海新区及各开发区汽车、飞机、生物医药、新能源等特色产业优势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针对我市航运金融、科技金融等形成特色化租赁产品。

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10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

4.《天津市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2025.11

内容摘要:

①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沟通对接,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租赁产业专项融资政策支持,推动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租赁公司提供更大额度、更低成本、更加便捷的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融资租赁产业能力和质效。

②支持租赁公司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ABS)等多种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③对符合支持对象范围且在航空航运、海工装备、算力中心设备、集成电路、车辆、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新能源设备、农业机械、卫星、医疗器械、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清洁能源等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发展导向领域开展业务的企业和机构,各有关区和开发区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④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对项目公司发放外币直接借款,便利项目公司获得母公司稳定外币资金支持;支持租赁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用好现行收取外币租金政策;支持以试点方式探索拓宽金融租赁公司在津项目公司租赁物正面清单范围,推动新能源设备、矿山机械、农业机械和卫星等创新租赁业务在我市聚集,并根据行业实际需要逐步探索拓展更多租赁物试点;允许航空发动机、大型设备租赁适用海关异地监管政策,并根据行业实际需要逐步探索拓展更多租赁物。

 上海 

1.《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2025.03

内容摘要:

探索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母子公司外债额度共享业务。便利融资租赁公司(含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收取的外币租金流转使用,允许用于归还外币债务、支付境外租金、向境外支付租赁物货款等符合规定的用途。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含金融租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服务“走出去”企业。支持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积极为汽车集团境外销售提供融资支持。

2.《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2025.04

内容摘要: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支持,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给予核定项目投资10%、最高1亿元的支持。

3.《上海市加快推动“AI+制造”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08

内容摘要:

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对智能产品和设备提供专项融资租赁服务。

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5.09

内容摘要:

支持依法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医疗器械等特定标的物融资租赁活动。

5.《上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行动方案》2025.09

内容摘要:

企业采购或租赁预制构件智能化生产线、建筑机器人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贷款贴息或融资租赁补助。

6.《上海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全链条发展行动方案》2025.09

内容摘要:

按规定探索通过融资租赁、以租代购等方式,推动创新性强的大型医疗设备在医疗机构使用。

7.《浦东新区促投资提能级专项操作细则》2025.07

内容摘要:

①对获得上海市级政策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及融资租赁补贴项目等,可在项目验收完成后,给予一定配套支持,最高2000万元。对获得上海市级工业企业升规提质纳统政策支持的,可给予一定配套支持。

②对配套要求明确的,按立项时明确的区级配套资金足额给予配套支持。对未明确配套要求的,根据申报指南明确的市级专项政策配套目录,经区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可在项目验收完成后,给予不超过企业获得上海市级项目支持资金总额50%的支持,最高5000万元。企业项目已获新区支持的,视同区级配套,可补差支持。

 广东 

1.《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04

内容摘要: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与创业投资机构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贷款+银行投资子公司+外部直投”等相关联动业务。

2.《广东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09

内容摘要:

支持地市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租赁等方式,助力企业数智化改造。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开发应用的融资服务,打造“粤智贷”品牌矩阵。

3.《广东省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11

内容摘要:

支持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深化合作,构建“智慧养老+金融”综合服务专区,运用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降低智慧养老设备采购融资成本,培育壮大智慧养老用品消费市场。

4.《广州市南沙区推动工业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01

内容摘要:

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区财政在省、市技改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经核实的省、市补贴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资金配套支持,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省、市、区资金扶持额度之和最高不超过项目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费用实际支出,且不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贷款利息、融资租赁费用。

5.《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5.02

内容摘要:

支持纳入省、市监管名单的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和助企纾困服务力度。对商业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其当年度实际交易额0.1%的标准,给予单一企业最高30万元支持。

6.《关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支持广州绿色低碳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02

内容摘要:

支持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光伏、风电、新能源船舶、新能源汽车、装配式建筑等绿色低碳、节能环保领域提供租赁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企业在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转型债券和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

7.《广州市南沙区关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07

内容摘要:

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双重功能,加快对接市场需求,以融资租赁设备价值为核心,灵活采用直租、回租、经营租赁等多种形式,促进设备“生产者”和“使用者”有机连接,满足制造业、工业、教育、医疗、农业等重点领域的设备更新改造需求,提供船舶、飞机、储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仪器设备、建筑工程等相关设备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设备制造商的合作,加大设备租赁市场的渗透力度,支持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促进设备销售,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

8.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实施方案2025.08

内容摘要:

①支持有境内支付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南沙设立的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含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外币租金。

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在南沙设立项目公司,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对其在南沙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

③鼓励南沙境内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接入流程辅导,提高接入效率。

④鼓励南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领域发展,完善组织保障,探索建立市级融资租赁产业协调机制,将南沙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租赁产业高地。

9.《广州市增城区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08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通过银行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

10.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金融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2025.04

内容摘要:

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指导金融机构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融资提供顾问式服务,鼓励通过贷款、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等形式,满足相应类型重大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为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做好融资和要素保障。

1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 2025.08

内容摘要

①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作区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合作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澳门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进行补贴,按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百分之五予以补贴,分年度安排,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融资成本。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

②满足“属于澳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改地区〔2023〕302号)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机构融资(不含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经认定的合作区上市后备企业”条件之一的中小微企业,可适用更高贴息及费用补贴标准,融资租赁补贴资金上限为一百二十万元。

12.《深圳市南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六个券”行动方案》2025.11

内容摘要:

融资租赁“贴息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领取“贴息券”,并在融资租赁公司产生租赁业务后,凭券向政府申请最高8%的本金和利息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3000万元。

1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12

内容摘要:

①对银行、非银行属地持牌金融机构,按其上一年度存贷款合计规模或融资租赁规模达到五十亿元(含)至一百亿元、一百亿元(含)至三百亿元、三百亿元(含)至五百亿元、五百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六百万元、一千二百万元、一千八百万元、两千五百万元扶持。

②对经行业监管部门认可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按其上一年度发放融资租赁款、保理融资款达到三亿元(含)至十亿元、十亿元(含)至三十亿元、三十亿元(含)至五十亿元、五十亿元(含)至一百亿元、一百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五十万元、一百五十万元、五百万元、七百万元、一千万元扶持。对最近一次获广东省监管评级A级的,按照前述扶持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执行。

③鼓励合作区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按其上一年度相关业务规模的百分之一给予扶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五十万元。

14.《汕尾市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5.02

内容摘要: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30%进行奖励,单个支持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技改金融政策)主要采取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15.《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2025.03

内容摘要:

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区物流配送服务模式,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和以租代售等多元形式,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

16.《东莞市厚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2025.06

内容摘要:

鼓励企业申请“两新”政策资金和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解决设备更新资金需求,实现生产设备持续迭代升级。

17.《东莞市便利企业融资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2025.07

内容摘要:

支持企业用好省技术改造支持政策,通过设备奖励、贷款贴息、保险增信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完工项目,按已支付利息额不超过3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单个自然年最高贴息200万元;按其完工日前5年(含完工日当年度)中的任一年度已支付保险费用的不超过50%比例给予保险增信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40万元;按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时的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给予一次性融资租赁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期最高不超过3年,不足1年的部分按实际月数核算,单个企业单个自然年补贴额最高200万元。

18.德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2025.07

内容摘要:

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和以租代售等多元形式,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

 江苏 

1.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03

内容摘要:

引导融资租赁行业加力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省财政对相关业务给予利息补贴。

2.《江苏省制造业融资租赁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2025.06

内容摘要:

①本方案明确对我省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条件的直租项目(含直接租赁转售后回租)相关支出给予年化2个百分点贴息。纳入贴息范围的租赁合同须同时符合合同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倍(合同期限超过1年时参考5年期LPR)以及合同年化内部收益率(IRR)不超过8%两个要求。

②单个项目年度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企业多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分别测算贴息金额,单个企业年度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企业同时享受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支持以及制造业融资租赁财政贴息支持的,年度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3.《江苏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实施方案》2025.06

内容摘要:

支持探索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融资租赁等业务模式。

4.《江苏省“交运租”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07

内容摘要:

①按照“政府引导、免申即享、总额控制、严防风险”的原则,对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重点领域融资租赁业务给予财政贴息。

②符合条件的直租业务,省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单位多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分别测算贴息金额,单个单位年度省级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项目不可同时享受“交运贷”“交运租”财政贴息,单个单位同时享受“交运贷”“交运租”财政贴息支持的,年度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③贴息金额计算方式为:贴息金额=单笔放款实际付息对应的本金金额×1.5%×(贴息时间段的实际付息天数/365)。贴息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外币项目须折算成人民币测算。

5.《关于推动游艇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11

内容摘要:

探索创新对游艇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措施,为游艇建造、购买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贷款和融资租赁等服务,并纳入全省“交运贷”“交运租”贴息支持范围。

6.《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2025.02

内容摘要:

①支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在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②探索融资租赁公司在新区新设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分支机构和SPV公司。

7.《南京市玄武区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试行)》2025.11

内容摘要: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按照单笔放款实际付息对应的本金金额,给予一定贴息支持。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25.04

内容摘要: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9.《苏州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04

内容摘要:

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融资租赁等各种方式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

10.《昆山市半导体产业2025年工作方案》2025.12

内容摘要:

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助力产业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开展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展。

11.《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昆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2025.12

内容摘要:

支持新能源汽车共享经济发展,鼓励企业采取融资租赁、分时租赁、整车租赁等车辆共享模式,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12.《镇江经开区支持低空经济航空航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04

内容摘要:

支持低空经济和航空航天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飞行器或相关设备,可给予融资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年限不超过3年。

13.《徐州市加快新能源商用车和工程机械全场景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6

内容摘要:

鼓励龙头企业联合银行、保险、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探索换电领域金融解决方案。鼓励金融企业围绕新能源替代过程中碳减排等指标,拓展绿色金融服务场景。

14.《无锡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2025.10

内容摘要:

加大境内外高端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培育壮大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

15.《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2025.11

内容摘要:

引导鼓励制造业企业拓展研发设计、供应链协同、系统解决方案、柔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管理、仓储物流、融资租赁、检验检测、售后服务等增值服务。

 浙江 

1.《浙江省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2025.01

内容摘要:

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投放超400亿元。

2.《浙江省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03

内容摘要:

加大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2025年融资租赁投放规模达到400亿元。

3.《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25.05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业机械抵押贷款和农业机械融资租赁业务,简化办理手续,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4.《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2025.04

内容摘要:

鼓励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为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5.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宁波片区行动方案2025.02

内容摘要:

创新发展油轮、钻井平台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境内出租人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时按有关规定收取承租人的保证金。

6.《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进一步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03

内容摘要:

购置(含融资租赁)单台2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设备,且投入额超过500万元部分,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获得宁波市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融资财政贴息补贴的企业进行配套贴息补贴。

7.《2025年绍兴市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05

内容摘要:

对符合条件的以优惠综合费率(不高于同期一年期LPR+1%)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的融资租赁业务,按当年实际投放金额的0.5%给予租赁公司奖励。

8.《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2025.02

内容摘要:

对符合条件的以优惠综合费率(不高于同期一年期LPR+90BP)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的融资租赁业务,按当年实际投放金额的0.5%给予租赁公司奖励,单家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9.《新昌县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02

内容摘要:

对符合条件的以优惠综合费率(不高于同期一年期LPR+90BP)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的融资租赁业务,按当年实际投放金额的0.5%给予租赁公司奖励。

10.《2025年湖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市经信局)实施细则》2025.05

内容摘要:

对计划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其中实际设备更新投资不少于300万元(含)的设备更新项目,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的予以补息。通过银行贷款的,按照项目设备贷款实际付息对应的本金金额年化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通过融资租赁的,按照设备融资租赁贷款实际投放金额年化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多个项目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80万元。

11.《建德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03

内容摘要:

运用融资租赁工具支持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给予实际完成投资额5-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亿元。

12.《玉环市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2025.07

内容摘要:

总金额合同在10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合同单价50万元以上),且在规定期间已支付融资费用超过30%或500万元以上的融资租赁设备(不含保证金)纳入补助范围;对企业当年购置符合GB/T12643—2013标准的单台10万元(含税)以上的工业机器人,按机器人购置金额(不含税)的10%给予补助;其中单台20万元(含税)以上的,可同时享受技术改造项目补助。以上奖励每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500万元。

13.《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09

内容摘要:

①对航运企业新增且自有经营、船龄不满5年的船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载重吨及以上5万载重吨以下普通货船,一次性奖励35元/载重吨;5万载重吨及以上普通货船,一次性奖励45元/载重吨;1000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一次性奖励400元/标箱;5000载重吨及以上油船和3000载重吨及以上化学品船,一次性奖励40元/载重吨;3000立方米及以上液化气体船一次性奖励50元/立方米。5万载重吨及以上普通货船每艘船舶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他船舶每艘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②对航运企业新增船龄满5年且不满10年的船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载重吨及以上5万载重吨以下船舶,一次性奖励10元/载重吨;5万载重吨及以上船舶,一次性奖励15元/载重吨。每艘船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③对航运企业新建且自有经营的江海直达运输船舶给予一次性奖励。普通货船一次性奖励35元/载重吨,400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一次性奖励400元/标箱,每艘船舶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新建或市外新购符合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的船舶,按同等标准予以奖励。其中,融资租赁合同明确合同到期后船舶归属该企业的所有权份额不低于51%的,可视为企业自有船舶。

14.《天台县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2025.10

内容摘要:

对当年购置或租赁的生产性设备、购买技术或专利等(包括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配套设备和购买技术,不包括办公设备、模具以及单价1万元以下的)直接投资额在不含税100万元及以上或单台设备投资额不含税5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购置或者融资租赁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总价或者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最高可按实际完成直接投资额4%给予补助。其中信息技术产品项目设备、橡胶行业的全自动炼胶设备、产业用布行业的全自动生产线和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及配套充电设施主要生产设备,最高可按6%给予补助;经免税确认的先进进口设备、工业机器人,最高可按12%给予补助。本项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5.《舟山市定海区关于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5.11

内容摘要:

①对航运企业新增且自有经营(含融资租赁),船龄不满10年的船舶,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按照船舶类型和吨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新增上述融资贷款船舶的给予上年度基准利率(LPR)25%的贴息。以上奖励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②每艘船舶的区级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四川 

1.《四川省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5.02

内容摘要:

①发展汽车融资租赁,规范售后回租模式的融资租赁业务。

②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2.《四川省关于做好2025年"技改贷""设备更新贷"贴息工作的通知》2025.03

内容摘要:

①在融资租赁贴息方面,对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含直转回)开展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给予支持,按年利率1.5%给予不超过1年期的财政贴息,每个年度内单一企业最高获得的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②期限条件: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签订融资合同或放款(交易)的技改和设备更新承担企业,可享受贴息政策。

3.《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2025-2027年)2025.04

内容摘要:

鼓励商业银行、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联合各类基金等开展“股—债—贷”联动,稳步推广“园保贷”“制惠贷”“技改贷”“设备更新贷”等政策性贷款产品。充分发挥省现代化产业发展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助力优质中小企业获得低成本贷款支持。

4.《四川省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2025.08

内容摘要:

积极推广多元化融资租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主动为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设备直接融资租赁”等专项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助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融资效率。

5.《四川省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2025.10

内容摘要:

支持银行保险机构针对性开发金融产品,发展大型农机具等设施设备的融资租赁、抵押质押贷款。

6.四川省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12

内容摘要:

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医疗器械以旧换新和药械研发制造设备租赁。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7.《绵阳市分类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引》2025.03

内容摘要:

①整合金融资源,搭建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为生态伙伴提供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风险投资等多元化金融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为产业生态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②引入金融与投融资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低息贷款、融资租赁、数字化转型补贴等普惠性金融服务与政策支持,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难题。

③推动金融及资本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支持银行、保险、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金融组织针对分类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创新金融支持模式,面向关键企业完善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8.《成都市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新高地的若干政策2025.08

内容摘要: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加大对企业贷款贴息、融资租赁和风险补偿的政策支持力度。

9.《宜宾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若干政策措施2025.08

内容摘要:

对纳入试点改造项目清单且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金额超过10万元的企业,市财政贴息2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省、市贴息资金不超过利息总额。

10.《泸州市金融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2025.10

内容摘要:

①大力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推广多元化融资租赁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设备更新企业特点制定个性化融资服务方案,主动为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设备直接融资租赁”等专项产品和服务,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质押贷款,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②市财政局牵头做好设备更新项目财政贴息工作,指导推动金融机构推广多元化融资租赁模式支持设备更新。

11.《武胜县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措施》2025.06

内容摘要:

支持企业融资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通过银行贷款、担保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技改研发、购买设备和原材料等,单笔贷款2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单户企业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贴息,单笔贷款贴息期不超过2年,年度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2.《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支持各类科创主体入驻德阳大学科技园的若干政策》2025.09

内容摘要:

支持入驻企业通过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成果转化设备,按贷款或融资租赁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贴期限最长3年,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补贴200万元。

 山东 

1.《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5.03

内容摘要: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区域总部或者运营中心,培育产业基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兴金融业态,发展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产业集群。

2.《济南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条例》2025.05

内容摘要:

鼓励、支持企业采用资产置换、合资合作、发行股票债券、私募股权、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募集资金,加快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3.《泰安市深化工业数智化转型发展行动方案》2025.05

内容摘要:

鼓励推行融资租赁、先试后买等模式,促进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规模化应用。

4.《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2025.09

内容摘要:

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发行债券和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发展海洋设备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

5.《青岛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方案(2025-2027年)》2025.01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开发适合养老产业特点的产品提供融资租赁等服务。充分发挥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行业市场主体的信贷投放。

6.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支持航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2025.06

内容摘要:

①鼓励优化运力结构,稳步提升运力规模,对新增5000载重吨及以上自有运输船舶(含融资租赁)的企业,根据船龄分档按照80元/载重吨或100元/载重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光租运力按50%奖励标准执行。

②支持开展船舶融资业务。对开展船舶融资业务的航运企业,按照融资规模1.5%的比例予以专项奖励,单船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

7.《青岛市加快推进“中国康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2025.07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养老机构、科技助残项目等力度,开展医康养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8.《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期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2025.08

内容摘要:

①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手段,为“青岛船籍”“青岛制造”船舶提供政策优惠、服务便利的成套融资保险服务,加大对绿色智能运输船舶、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船舶融资支持力度。

②支持开展飞机、船舶、汽车等租赁业务。

③发挥青岛空港综保区、上合资本港金融 综合服务平台等优势,创新合作联营模式,形成“租赁+买卖”“租赁+维修”“租赁+改装”等飞机资产处置模式,开展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国内外市场的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开展航空器及航材、备件等的跨境租赁及再租赁业务。

④发挥上合示范区“海陆空铁”四港联动的资源禀赋,发展多 式联运、供应链服务、空港物流、冷链物流、融资租赁等服务,打造上合组织国家面向东北亚的加工制造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

9.《青岛市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奖补实施细则》2025.11

内容摘要:

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我市中小企业直租业务,给予融资租赁机构不超过租赁额 1%的奖补,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 300 万元。本款所称租赁额是指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对应的投放额。

10.《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11

内容摘要:

①支持融资租赁机构及项目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开展特色业务,给予最高可达5000万元的补助,具体如下:

②对首次开展经营活动的金融租赁公司按实缴资本金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融资租赁公司实收资本每增加1亿元(含)以上的,按实缴资本金的1%给予补助,实收资本累计增加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按照实缴资本金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③对以飞机(含直升飞机等)、船舶、大型设备等为租赁物开展业务的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SPV公司,按照其单机、单船、大型设备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对于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SPV公司开展的经营租赁业务,按照租金金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公司最高补助500万元。

④为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保理服务且年度融资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不含同业拆借)的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或保理公司,按提供融资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金融机构享受该项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1.《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25.08

内容摘要:

鼓励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增信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12.济宁市关于全面塑强“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的实施方案》2025.08

内容摘要:

依托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推动船舶运力和货物运输需求高效匹配,拓展煤炭、焦炭、钢材、粮食、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贸易,延伸仓单质押、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

 安徽 

1.《安徽省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2025.01

内容摘要: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融资租赁项目贷款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和300万元贴息。聚焦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实施产业链协同攻关,给予研发投入和设备购置费补助。

2.《安徽省推进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03

内容摘要:

①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产业链,深挖制造、销售、运营等应用场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支持企业扩大市场规模。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落地提供综合融资方案。

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一业一策”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方案,支持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设备更新改造。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机制,促进“厂商自主分期”销售方式向融资租赁模式转变。

③大力拓展农机设备、种养殖设施、农产品加工设备和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风电、储能等融资租赁,助力乡村振兴。鼓励融资租赁企业通过设立特殊项目公司(SPV),开展飞机、船舶、车辆、工程机械、算力设备等领域融资租赁业务。

④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⑤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按规定试行出口退税政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设备与自行购买设备在资质认定时享受同等待遇。

⑥鼓励融资租赁企业积极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支持。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对期限在3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按照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最高300万元。制造业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或盘活用于生产制造的设备,设备所属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设备租赁期限不低于2年的,省级按照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对皖北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资金上浮20%。

3.《安徽省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2025.03

内容摘要:

支持高能级租赁企业发展,对金融租赁资产规模300亿元以上或融资租赁资产规模60亿元以上、主体评级AA+级以上的企业,年度合规投放规模增长10—15%(含10%,不含15%)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合规投放规模增长15%以上(含15%)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06

内容摘要:

支持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应用融资租赁、信贷保险等生产性金融服务拓展市场。

5.《安徽省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2025.08

内容摘要:

对期限在2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按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最高300万元。

6.《滁州市琅琊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区若干政策(试行)》2025.01

内容摘要: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对期限在3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最高200万元。

7.《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责任清单》2025.03

内容摘要: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融资租赁项目贷款分别给予最高 2000 万元和 300 万元贴息。聚焦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实施产业链协同攻关,给予研发投入和设备购置费补助。

8.《定远县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县若干政策》2025.04

内容摘要:

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对期限在3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按照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最高200万元。

 北京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5.04

内容摘要: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配置医用设备、研发及中试设备,降低研发投入成本。按照企业设备租赁费用20%的比例给予支持,年度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业务支持年限不超过三年。

2.《怀柔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07

内容摘要:

对首次贷款或融资租赁的中小微企业,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过程中有担保公司参与,按企业实际支付担保费的50%给予支持;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3.《门头沟区促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08

内容摘要:

对首次列入重点跟踪范围(2025年起的年度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且成长性好)的企业,当年在我区新扩建、租赁或购置生产及研发办公空间的,再给予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年的经营性银行贷款贴息和担保、保险、融资租赁贴费等支持,鼓励企业扩大经营和新增就业。

4.《门头沟区支持创新药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08

内容摘要:

统筹空间、人才、资金、项目等产业发展关键要素,加快医药健康领域未来产业育新基地建设,支持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区内落地转化优秀医疗科技成果,以经营性银行贷款贴息和担保、保险、融资租赁贴费等支持企业在区扩大生产和新增就业,根据项目创新性和产业价值最高支持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5.《怀柔区关于推动金融支持企业高质量》2025.09

内容摘要:

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为企业提供创新业务服务的,按照其年度发生业务规模的5‰给予业务激励支持,每年每家机构激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6.《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建设新质生产力综合保税区的若干措施》2025.11

内容摘要:

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在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方面创新业务模式,促进企业通过外发加工、出区保税展览展示加强产业联动。鼓励企业直接使用外汇收支便利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试点政策,积极探索自由贸易账户与综保区外汇账户管理的联动创新,推动跨境金融和保税贸易的深度融合。

7.《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12

内容摘要:

研究出台支持飞机租赁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措施,促进以飞机租赁为重点的租赁产业集聚发展,同步推动船舶、汽车等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拓展,持续扩大保税租赁规模。

 重庆 

1.《重庆市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工作方案》2025.06

内容摘要:

鼓励公交运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充维外包”相结合的新能源公交车采购模式。

2.《重庆市加力推动工业技术改造2025年行动方案》2025.07

内容摘要:

优化迭代“技改专项贷"政策,全面落实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担保费奖补和保费补贴等政策,对进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清单的项目,支持叠加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支持。

3.《重庆市2025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通知》2025.08

内容摘要:

鼓励有关区县经信部门加大商业模式探索,制定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专项政策,大力支持相关企业成立融资租赁平台公司,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示范应用。

4.《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11

内容摘要:

采取银行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担保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5.《重庆市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12

内容摘要:

完善制造业投融资配套支持政策,鼓励银行、基金、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多元化融资,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现代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

6.《全市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6-2028年)》2025.12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充维外包等相结合的模式,联合物流运输企业为购买电动超充重型货车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定制化金融方案等优惠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计针对电动超充重型货车的融资租赁或分期贷款方案,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电动重型货车保险政策,降低投保成本。

7.《重庆黔江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5.06

内容摘要:

企业投资采取厂房以租代购、设备融资租赁方式的,投资额按企业当期实际已产生的投资金额计算。

8.《渝中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2025.09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为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提供信贷、保险、融资租赁等服务保障。

 福建 

1.《福建省推进染整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5.05

内容摘要:

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改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实际投放金额给予最长3年、年化2%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

2.《关于实施福建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专项政策的通知》2025.07

内容摘要:

福建省级财政对省内(不含厦门)工业领域经营主体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或直租转回租)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改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实际投放金额给予最长3年、年化2%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同时获得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和本专项政策支持的项目,项目中的不同设备可按规定分别申请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或设备融资租赁贴息。

3.《厦门市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06

内容摘要:

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助力企业盘活资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4.《福州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07

内容摘要:

引导融资租赁企业合规经营,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

5.《三明市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生物医药等2个行业省级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2025.07

内容摘要: 

①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按项目2022年4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印发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等)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②竹产业项目按项目2023年7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印发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引进先进竹工机械装备实施生产线自动化智能改造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等)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根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额度确定,在政策规定标准以内给予补助。
 ③设备实际投资额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以已付款的正式发票凭证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奖补政策。

6.《2025年漳州市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申报》2025.07

内容摘要:

按项目建设期内2022年1月1日起实际购置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已支付的融资租赁设备的租赁费)的不高于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及获评“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7.《厦门市思明区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改造试点工作方案》2025.11

内容摘要:

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结合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特点,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信贷、保险、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既有品类基础上优化金融产品,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支持。 

 河南 

 1.《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01

内容摘要:

对制造业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的2%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2.《关于做好贷款财政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2025.07

内容摘要:

①融资租赁补贴。对制造业企业在2025年1月1日后,与“省级合作融资租赁机构”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实施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的2%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②融资租赁补贴实行“先付后贴”,即企业按合同约定先支付融资租赁利息,经办融资租赁机构按季度向当地工信、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并附融资租赁合同、采购发票、经营主体和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市级工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及设备(含配套软件)采购等情况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核。

3.《河南省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2025.08

内容摘要:

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政策,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在“小巨人"称号有效期内,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河南省钢铁产业提质升级行动计划等10个行动计划》2025.09

内容摘要:

①鼓励钢铁企业通过定向增发、信托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权利质押等方式融资。

②引导企业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设备销售+租赁”一体化服务。

5.《商丘市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04

内容摘要:

对制造业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的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6.《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07

内容摘要:

对制造业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省级财政支持金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7.《驻马店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2025.08

内容摘要:

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政策,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在“小巨人”称号有效期内,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湖北 

1.《助力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金融服务指引》2025.04

内容摘要:

金融机构要挖掘业务系统大数据,匹配企业需求,综合运用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贷款、设备更新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汽车、钢铁、化工、纺织、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2025.11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信托计划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及相关企业的金融支持。

3.《湖北省推动内河船舶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11

内容摘要:

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出口信用、绿色船舶保险、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金融产品,探索供应链金融、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融资等新型融资模式,推广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业务,合理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4.《武汉市推动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06

内容摘要:

①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跨境电商综合金融服务,拓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快推进船舶融资、保理融资等金融产品落地。

②培育高端航运业态,重点引进国际海商法务、船舶融资租赁、航运保险经纪等机构和航运企业区域总部,培育航运指数发布、航运金融衍生品等新型业务,打造航运关联产业发展集群。

5.《十堰市关于支持“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06

内容摘要:

鼓励符合条件的千亿产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加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对当年新增设备更新融资租赁利息,给予年化利率2%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融资租赁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十堰市郧阳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2025.08

内容摘要:

建设低空飞行器检验检测及保障服务平台,培育维修保养、事故调查、产业咨询、融资租赁等后市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7.《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09

内容摘要:

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汽车租赁等形式提高氢能汽车应用比例。

 河北 

1.《关于支持雄安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2025.01

内容摘要:

在雄安综合保税区打造金融创新发展基地,支持区内企业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业态,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唐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2025.01

内容摘要:

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数转专属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与服务商合作,创新金融融资模式,通过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等方式,着力打出一套“改造有补贴、缺钱有贷款、贷款有贴息”的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

3.《邯郸市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5.11

内容摘要:

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采集商业合同履约信息,支持有序推广赊销、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模式。

 海南 

1.《东方市进一步助企惠民促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试行)》2025.10

内容摘要:

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按照一年期融资租赁费50%给予最高1000万元技改补贴。

2.《三亚市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奖励措施》2025.11

内容摘要:

针对邮轮游艇等三亚特色产业支持发展租赁业务,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含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专业子公司、管理型项目公司等),根据当年实际交易租赁合同金额或者租赁资产购买合同金额的0.1%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每个申报主体年度最高不超过600万。

 贵州 

1.《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25.12

内容摘要: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2.《贵阳贵安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2025.09

内容摘要:

支持低空航空器及零部件销售、托管、融资租赁、担保贷款等业务开展。

 甘肃 

1.《甘肃省关于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06

内容摘要:

支持民营企业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要素,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方式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甘肃省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方案》 2025.08

内容摘要:

2025-2027年符合条件的承租机构以直接租赁方式开展设备更新的,省级财政对租赁利息给予50%的补贴,单个项目贴息率不超过3%;单台(套)设备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年度财政总贴息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贴息额=租赁利息×贴息比例(50%),其中:租赁利息为剔除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后承租机构应付的票面利息;每年度单个承租机构新增贴息业务不超过1笔。

 辽宁 

1.《辽宁省推动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2025.03

内容摘要:

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引导冰雪场馆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购置冰雪场地设施设备和运动器材。

2.《大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02

内容摘要:

①支持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汽车等领域集团型大企业,单独或参与融资租赁平台建设,为产业链下游提供租赁服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单船项目子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

②积极发展航运保险,发展出口信贷保险、海外融资租赁保险、贸易信用险等创新产品,到2027年,航运保险保额达1.4万亿元。

3.《铁岭市推动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 振兴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2025.09

内容摘要:

引导冰雪场馆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购置冰雪场地设施设备和运动器材,满足相关经营主体融资需求。

 云南 

1.《昆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2025.01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为科技型、创新型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

2.《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25.12

内容摘要:

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多渠道、多元化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支持。

 湖南 

1.《湘潭市促进工程机械再制造体系改革实施方案》2025.03

内容摘要:

支持外贸企业开展“融资租赁+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设备出口”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郴州市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06

内容摘要:

鼓励引导融资租赁公司积极支持城镇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潜力地区提升城镇化水平的资金支持。

 宁夏 

1.《彭阳县关于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06

内容摘要:

①融资租赁补贴采取事后补贴,制造业企业及信息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以直租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或以回租方式融资的,按其实际融资额分别给予3%或2%补贴,单户企业的补贴额度每年最高300万元。

②对投资者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财务、金融租赁、融资租赁、消费金融、资产管理、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以及股权投资类企业等现代金融服务企业,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自治区及以下分享部分5年。

 江西 

1.《南昌市关于打造汽车及零部件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方案》2025.07

内容摘要:

①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为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企业提供设备直接融资租赁。

②支持汽车物流、汽车金融保险体系、二手车交易信息化建设、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融资租赁等汽车后市场发展。

 黑龙江 

1.《黑龙江省支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5.08

内容摘要:

鼓励开展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研发费用损失保险。

 山西 

1.《“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科技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措施》2025.11

内容摘要:

鼓励在“晋创谷·临汾”创新驱动平台内建设融资租赁机构,按融资租赁机构当年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来源:融资租赁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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