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管近日对信托调整业务分类事项下发了重要通知文件,新的业务分类与之前传递出的消息一致:世间再无“融资类信托”。近日,据媒体和有关消息称,部分信托公司已经收到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调整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文件对信托业务即将迎来改革进行了清晰规划。与之前监管传递出消息一致,信托业务将被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根据《征求意见稿》,信托业务将被划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其中,资产管理信托项下有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信托、权益类资产管理信托、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信托等4项分类;资产服务信托项有行政管理受托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服务信托、风险处置受托服务信托和财富管理受托服务信托等4项分类,且这4项分类下仍各有细项分类。《征求意见稿》称,对于其他不符合分类要求的信托业务,在资产管理信托项下单设待整改信托业务一类,将相关业务归入此类别,按照业务特点有序实施整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下发对信托分类调整的《征求意见稿》中,并不包含“融资类信托”。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定义,融资类信托业务指的是以资金需求方的融资需求为驱动因素和业务起点,信托目的以寻求信托资产的固定回报为主,信托资产主要运用于信托设立前已事先指定的特定项目。百度百科的定义更容易理解一些:融资类信托是指将受托资金(或资产)以融资(如贷款、融资租赁等)的方式借给资金(或资产)需求方。从新的分类可见,融资类信托没有出现在《征求意见稿》分类项目中。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表示,下一步有关信托业务的分类问题将进行调整。赖主任表示:“融资类信托,在将来新的分类里,恐怕就不会出现了,当然并不是说没有融资的功能了,信托融资少量还是会存在的。”尽管还有很多专家解读,认为融资类信托包含于资产管理类信托(或是其中的“固定收益类”)范围里,但从文件措辞和上述赖主任的谈话可以看出,融资类信托的路子已经越走越窄了。《征求意见稿》指出,信托公司“严禁新增通道业务和非标资金池业务,坚持压降影子银行风险突出的融资类信托业务......”
从数据上看,融资类信托业务近年来也一直处于被压缩状态。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2021年融资类信托金额规模为3.58万亿元,同比下降26.34%,融资类信托占比为17.43%,同比下降6.28个百分点。野蛮生长后,监管一出手就是对偏离本源的业务下死手,这样的过程融资租赁行业并不陌生,比如近期对金租开展构筑物租赁下死手的12号文。
常见到金融领域新监管文件一出便被冠以“重磅”,反映出来的是从业者展业偏离本源成了常态。租赁业传出来过很多所谓的重磅监管要求,也只是让业务回归本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