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适当放开监管限制,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绿色租赁领域无形资产业务
时间:2022年05月3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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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上海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草案共39条,涵盖绿色项目库和补充性绿色金融地方标准、创新监管互动机制、绿色金融评价、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和绿色债券项目储备等内容。
该草案及相关说明已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9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三处;邮政编码:200003
(二)电子邮件:lqi256@163.com
(三)传 真:63586556
《草案》共三十九条(没有分章)。在这些条文中,有一条是专门针对浦东新区融资租赁产业而设计的,其内容如下:
第十八条(绿色融资租赁)
支持登记注册在浦东新区的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开展绿色低碳相关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融资租赁业务。登记注册在浦东新区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等绿色业务的,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授权,可以适当放宽租赁资产余额集中度与关联度的监管限制。
借立法之手推动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浦东新区酝酿已非一日。据报道,在今年2月24日浦东新区召开的全国融资租赁中心建设推进大会上,该区金融局局长张红透露,今年将继续健全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衔接机制,紧扣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改革创新需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争取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发挥立法授权在先行先试、创新引领中的独特作用,“特别是在绿色租赁领域,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绿色低碳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融资租赁业务,适当放宽集中度、关联度等监管限制。”北京市自2015年至2021年间,多次发布相关政策,“试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文化资产的融资租赁” 、“充分利用文化担保、文化融资租赁等方式开展融资”、“采用收购许可等模式开展企业高价值专利等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业务” 、“发展文化无形资产租赁等创新业务” 。“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推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 、“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开展企业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大型设备、无形资产融资租赁、航材交易等金融服务,吸引国内外融资租赁企业区内设立 SPV 项目公司” 。“推动文化融资担保、文化融资租赁……等集聚发展” [9] 、“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文化企业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 。“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文化资产与有形文化资产一并纳入融资租赁标的物范围,并对区内经认定的文化产业金融机构向重点扶持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展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进行风险补偿” 。“将租赁标的物扩展至装备设备、轨道交通、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无形资产等新领域,实现租赁主要业务领域的全覆盖” 、“支持天津自创区设立知识产权专用融资租赁机构试点,积极推动无形资产租赁业务和证券化” 。辽宁:“鼓励融资租赁机构开展企业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业务” 。山西:“试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融资租赁” 。除上述地方政策外,包头市、福建省、天津市、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先后出台了有关知识产权融资租赁或无形资产融资租赁的鼓励政策。
文章来源:中杜视界 ,作者杜长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