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14年第3号),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简单来讲,即承租人需要购买一个设备或物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由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下来后长期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期内支付租金。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即短期租用,且需将出租物归还给出租人),承租人在融资租赁租得的设备或物品的生命周期内长期使用,且在租赁最后期,多数承租人拥有以极低的价格购买该设备或物品的权力。因此该操作名义上是租赁,实际是承租人向出租人借了一笔款来购买该设备或物品。由于该行为名为租赁实为借款,因此被称为“融资租赁”。
根据监管单位和设立要求不同,我国有两大类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是归银保监会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归商务部管理的融资租赁公司(2018年起该类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也划给银保监会),其中融资租赁公司又分为外商系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和一般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业务实质基本相同,均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但两者也存在以下区别:
一是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而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其实由于两者从事的都是融资租赁业务,因此应该都是金融机构,但由于历史原因,融资租赁公司未被划为金融机构);
二是由于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其可以进行同业拆借等金融类业务,而融资租赁公司不可以(导致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渠道多于一般融资租赁公司)。也由于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其监管和成立条件相对较严,因此数量较少(只有几十家),而融资租赁公司数量众多(有上万家)。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截至2021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1年末,我国共有71家金融租赁公司。
71家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在5-180亿之间,其中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工银金租)注册资本最高(180亿元)。注册资本在100亿以上的有7家,分别是工银金租、交银航空航运金租、交银金租、国银金租、招银金租、建信金租和中银金租。其大股东均为规模较大的银行。注册资本在50-100亿之间的有13家。
从注册地址(省份)看,71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在我国25个省级行政区中,其中天津最多(注册地在天津的有12家),上海其次(10家),广东第三(6家)。
成立时间看,国银金租成立最早(1984年),中银金租成立最晚(2020年)。其中2015-2017年是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高峰期,2015年设立了17家,2016年12家,2017年10家。2000年前设立的有7家。
根据注册资本排名如下:
71家金租公司中,有43家第一大股东是银行(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有自己控股的金租公司;12家全国性股份行中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和浙商银行8家有自己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有3家金租公司第二大股东是银行,有25家前两大股东均非银行(其中有3家的股东为金融租赁公司,即金租公司控股金租公司;分别交银金租100%控股交银航空航运金租;招银金租100%控股招银航空航运金租;华融金租100%控股华融航运金租);4家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除东方外(信达、华融和长城)均控股金租公司。具体如下表(单位:亿元):
财务情况方面,截至发文,笔者从公开渠道(发债公告、百度和wind数据库等)共收集到48家金租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和5家零星财务数据。
总资产方面,能收集到数据的53家金融租赁公司中,2021年末总资产最大的是国银金租(3418.38亿元)。资产超过1000亿和在500-1000亿之间的分别都有11家,资产规模在100亿以下的有7家。具体如下表:
注:哈银金租、珠江金租和皖江金租数据为2020年末数据。
营业收入方面,能收集到数据的金融租赁公司中,2021年营业收入最大的也是国银金租(151.46亿元),其也是唯一一家营业收入超过100亿的金租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在30-100亿之间有的10家。具体如下表:
注:哈银金租、珠江金租和皖江金租数据为2020年末数据。
净利润方面,能收集到数据的金融租赁公司中,2021年净利润最高的还是国银金租(39.22亿元)。2021年净利润在10亿元以上的有13家。具体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