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列入“预备制定”,立法优先性“降级”,近期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国务院在2022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处于“预备制定”阶段;在2023年,提升至“拟审议”阶段;在2024年,又降至“预备制定”阶段,看来条例出台的条件尚不完备。
2013年和2014年,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监督管理条例在立法计划中属于“研究项目”;
2015年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5年和2016年,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监督管理条例在立法计划中属于“预备项目”;
2017年,立法计划中没有提及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监督管理条例;
2018年至2021年,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监督管理条例在立法计划中均属于“拟制定的行政法规”;
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022年,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在立法计划中属于“预备制定”;
2023年,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在立法计划中属于“拟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
2024年,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在立法计划中属于“预备制定”。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外资租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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