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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时间:2024年12月1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低空经济-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低空经济-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11月12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期,国家医保局加快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编制印发15批立项指南。在最新完成的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中,国家医保局按照国务院关于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的决策部署精神,在患者转运类项目,除保留大家熟悉的救护车转运外,与时俱进,适应危重患者救治需要,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低空经济-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实行市场调节价

低空经济-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新设的“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涵盖了固定翼飞机、直升飞机等各类航空器为患者提供的转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可根据航空器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情况自主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考虑到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该价格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研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国家医保局表示,随着“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正式立项,2025年5月底前,各省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各地区医疗机构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在价格政策调节作用下,将有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愿意与航空企业一起因地制宜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既能构建空地一体的立体救治网,快速高效调度医疗资源,提升医院应急抢救能力,又能加快促进航空经济健康发展,特别是为低空飞行器在医疗领域应用按下加速键。


低空经济-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应用场景丰富

低空经济-新增“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



2019年至2022年,中国民航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联合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等12个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地区的多家医疗机构和院前急救机构陆续开展航空医疗救援服务。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试点期间,每年开展航空医疗救护飞行近2000小时,救助伤患者2000余人。但受制于费用高昂、标准化建设不足、空域限制、专业人才不足、运作模式缺乏可持续性等诸多因素,航空医疗转运并未得到广泛使用。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积极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其中,低空经济作为以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医疗领域将是低空经济重要的应用场景,危重患者救治将用上航空转运工具。在我国有人机产业年均增长率达到10%,无人机产业更超过20%的情况下,航空医疗转运将大有可为,也将打开市场发展新空间。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指导各省加快对接落实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为更多危重患者架起空中“生命桥梁”,为航空经济、低空经济发展打开一片新蓝天,在每一个关键时刻守护生命、传递希望。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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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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