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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时间:2026年10月1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讯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百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编委会成员:

王荆洲 李佳杰 刘景彦 程锦 王明晶

李珅 卜凡宇 马海涛 刘硕 王婷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摘要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是连接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最直接的金融形态之一。我国融资租赁业自1981年起步,历经四十余年发展,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与此同时,行业也经历了从野蛮生长、规模扩张到回归本源、转型突围的深刻演变。当前,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的背景下,融资租赁行业正处于“总量收缩与结构升级并行”的关键转型期,如何厘清发展脉络、总结创新经验、研判未来方向,成为行业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

本报告由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创新发展专业委员会组织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与归纳演绎相结合的方法,以“演进历程—影响机理—现状问题—趋势对策”为主线,系统回顾了中国融资租赁业自起步以来的四个发展阶段(起步探索期、规范调整期、高速扩张期、转型深化期),提炼出功能定位、市场格局、业务模式、监管框架、创新驱动“五变”影响机理,梳理了当前行业发展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深层次挑战,并从政府、监管、企业、协会四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报告精选28个典型业务案例汇编为“创新案例库”,覆盖航空航运、工程机械、汽车与公共交通、医疗健康、新能源、算力储能、卫星低空、跨境租赁等主要领域,兼顾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头部机构与中小机构、全国样本与天津样本,力求为行业提供可资借鉴的参考。

研究认为: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主线,是从“类信贷”融资工具回归“融资+融物+服务”的产业金融形态,每一次业务跃迁都与制度供给和产业升级深度耦合;监管统一与“融物”导向重塑了行业竞争逻辑,直租、经营性租赁及专业化运营能力成为下一阶段的核心竞争力;绿色租赁、科技租赁、普惠小微与跨境租赁构成创新突围的四大方向,天津东疆的保税租赁、SPV项目公司、跨境人民币结算等制度创新具有全国示范价值。同时,行业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政府、监管、企业、协会四方协同,尤其需要以团体标准、行业统计与人才培养为抓手的行业自律生态建设。

关键词: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创新发展;行业演进;典型案例;回归本源;监管改革;全国示范。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文件目录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一、研究背景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1.宏观背景。产业升级与金融供给侧改革呼唤“真租赁”。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正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题。2024年国务院部署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2025年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挥融资租赁“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支持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替代、绿色环保装备购置等;金融领域则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供给侧改革。融资租赁天然贴近设备投资与产业一线,是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最直接的金融工具之一,其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毛细血管”作用被置于前所未有的政策高度。设备投资需求的长期化、绿色化、智能化,客观上要求融资租赁行业从“给企业放一笔钱”转向“与企业一起管好设备、用好资产”,这正是本报告研究行业创新发展的宏观出发点。

2.行业背景。行业经历四十余年演进,开始进入“总量收缩与结构升级并行”的关键期。我国融资租赁业自1981年起步,先后经历了起步探索、规范调整、高速扩张与转型深化四个阶段,市场规模一度高速扩张,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但自2022年以来,行业呈现明显的总量回调与结构分化: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2025年末金融租赁行业总资产达5.23万亿元、同比增长7.89%,直接租赁资产余额1.84万亿元、同比增长21.05%,占租赁资产余额比重提升至约39.74%;算力租赁、新型储能租赁等新兴领域资产余额分别同比增长109.89%和154.66%。2025年以来,全国各地金融监管部门持续推进融资租赁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加快督促“失联”“空壳”等非正常经营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0个省市公布相关名单,涉及融资租赁公司共计4351家。“机构数量下降但头部做强、总量回调但结构转优”的图景,说明行业正在经历从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的深层转型,有必要对这一转型的内在逻辑进行系统研究。

3.政策背景。统一监管与“融物”导向重塑行业发展逻辑。融资租赁行业曾长期处于分头监管状态,金融租赁公司由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监管,融资租赁公司则由商务部门及地方管理,监管标准不一、套利空间存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融资租赁公司经营和监管规则划至银保监会,2020年6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标志着行业进入统一监管新阶段;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融资租赁合同作为典型合同专章入典,交易的法律基础进一步夯实。近年来监管制度供给明显提速:2025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构建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信息科技管理五个维度的评价体系;2025年12月,《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印发,以租赁物为核心、以直接租赁业务流程为主线,对尽职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订立、租后管理全流程作出系统规范;江苏、重庆、新疆、山东等地也相继出台或修订融资租赁公司监管细则,普遍强化“融物”导向、清理“失联”“空壳”机构。监管逻辑从“管机构、控规模”转向“重本源、促专业”,对行业业务模式、竞争格局和创新方向均产生深远影响,需从行业演进视角系统阐释。

4.区域背景。天津作为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亟需行业智库支撑。天津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租赁业是其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名片。目前,天津已形成资产规模近2.4万亿元的租赁产业集群,东疆综合保税区聚集总部型融资租赁公司近600家、各类租赁项目公司超2000家,资产规模超1.7万亿元,累计交付租赁飞机超2500架,是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船舶租赁超1200艘、海工平台租赁规模占全国90%以上。2009年东疆完成我国本土首单飞机租赁业务以来,相继开拓飞机保税进口租赁、出口租赁、离岸租赁、SPV项目公司、跨境人民币结算等40余种创新模式,成为全国租赁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及其创新发展专业委员会承担着凝聚行业智慧、推动行业创新的职能,以研究报告形式系统总结全国融资租赁创新发展演进规律与典型案例,既是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需要,也是擦亮天津租赁品牌、为国家层面政策完善提供天津方案的需要。

5.研究意义。本报告的理论意义在于,把制度变迁、产业演进与商业模式创新纳入统一分析框架,通过“阶段史+机理+案例”的结构化研究,深化对融资租赁“融资+融物”本质及其创新路径的认识;实践意义在于,为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找准转型方向提供借鉴,为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完善政策提供参考,为行业人才培养与同业交流提供读本,也为全国融资租赁创新经验在天津的再集成、再推广提供素材。


(二)研究目的与创新点


1.研究目的。本报告系统梳理我国融资租赁业1981年以来的演进历程,按“阶段背景与制度变迁—业务模式与市场特征—对实际业务的影响—本阶段典型案例”的统一框架还原行业“从哪里来、走过什么路”;进而提炼创新演进对业务变革的影响机理,回答“为什么变、变成什么样”;最终研判趋势、提出对策,为行业转型与政策完善提供借鉴。

2.主要创新点。一是研究框架创新。构建“演进历程—影响机理—案例汇编”三位一体框架,使制度史、产业史与微观案例相互印证。二是机理提炼创新。将行业四十余年变革归纳为功能定位、市场格局、业务模式、监管框架、创新驱动“五变”,并以“变”为主线贯通全篇。三是案例组织创新。收录28个具有真实信源支撑的典型业务案例,按阶段分布编号,形成可检索、可追溯的案例库。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三)研究对象与范围界定


1.核心概念界定。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其本质是“融资”与“融物”的统一:以“融物”为形式、以“融资”为实质,租赁物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租金既包含资金占用成本,也反映租赁物价值消耗。判断一项业务是否为真正的融资租赁,关键看租赁物是否真实、特定、可流通,以及交易是否以租赁物的使用价值为基础。

2.机构范围界定。按照监管属性,我国融资租赁机构分为两类:一是金融租赁公司,即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简称“金租”),可吸收股东存款(特定股东)、同业拆借,受资本充足率等监管约束;二是融资租赁公司,即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由非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业内亦称“商业租赁公司”),历史上又分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与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职责划转后统一纳入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本报告统称“融资租赁行业”,涉及两类机构时分别使用“金融租赁公司(金租)”与“融资租赁公司(商租)”加以区分;引用的行业统计因口径差异可能采用不同机构分类,均随文注明。

3.时间范围界定。本报告研究期上限为1981年(我国融资租赁业起步之年),下限为2026年上半年,即2026年6月末;分期断代遵循行业共识:起步探索阶段(1981—1998年)、规范调整阶段(1999—2007年)、高速扩张阶段(2008—2017年)、转型深化阶段(2018年至今)。个别历史事实为说明连续性可适当前溯,如改革开放初期引进外资的背景。

4.业务范围界定。本报告研究的业务形态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厂商租赁、杠杆租赁、跨境(离岸、保税)租赁及以租赁为基础延伸的资产服务等;研究视角聚焦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创新、风险管理、融资与资产流转(含租赁资产证券化),以及为产业客户提供的综合服务。对下列情形不作为正面研究对象:无真实租赁物支撑的“类信贷”通道业务、虚构租赁物或租赁物低值高估的违规业务,仅在问题与风险部分作为反面镜鉴讨论。

5.术语与统计口径说明。融资租赁行业统计口径多元(金融监管、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租赁联盟、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不同口径的“合同余额”“资产规模”“企业数量”含义各异。本报告以权威机构公开发布的统计为据并随文注明口径与时间。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研究方法。本报告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与比较研究方法。一是系统收集1981年以来融资租赁领域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报告、公司年报公告与学术文献,建立政策文本与行业数据的时间序列;二是按统一的案例选取原则与编写体例,对28个典型业务案例逐一核证事实;三是将行业演进、典型模式与欧美日等成熟市场作横向参照,揭示中国路径的独特性与共性。

2.技术路线。本报告按“提出问题—建立框架—史实还原—机理提炼—现状诊断—对策输出”的路径展开:第一步建立“制度—业务—绩效”三维观察框架;第二步按四阶段还原演进历程;第三步提炼“五变”机理;第四步诊断现状与挑战;第五步研判趋势并提出对策。

3.案例选取原则。全报告收录典型案例28个,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真实性。案例事实须有公开可查的信源支撑,原则上以年报公告、监管与司法披露、权威媒体报道三类信源交叉验证,不使用未经证实或无法核实的信息。二是典型性。案例应能代表所在阶段的制度环境、主流模式或重要转折,宁缺毋滥。三是来源多元。覆盖监管、行业组织、公司、媒体四类来源,兼顾不同时期、不同机构类型与不同业务模式。


二、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演进历程研究

我国融资租赁业自1981年起步,迄今四十余年,大体经历起步探索、规范调整、高速扩张、转型深化四个阶段。本章按“阶段背景与制度变迁—业务模式与市场特征—演进对实际业务的影响—本阶段典型案例”的统一框架,分四节还原行业发展历程。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一)起步探索阶段(1981—1998年):

破冰与试错


1.阶段背景与制度变迁。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面临突出的“资金缺口”与“装备缺口”:一方面,国家外汇储备薄弱、建设资金匮乏,无力以现汇大规模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另一方面,企业技术改造欠账多,纺织、轻工、家电、民航、交通等行业的装备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悬殊。在此背景下,引进国外通行的融资租赁方式,以“融物”为媒介利用外资、引进设备,成为一条现实可行、风险可控的路径。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中信公司”)成立,作为改革开放的对外窗口,率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实践。1980年6月,中信公司、北京市机电设备公司与日本东方租赁株式会社(后更名为欧力士株式会社)在北京组建中国东方租赁公司筹备组;同年9月23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派出工作组赴美,与美国汉诺威公司签订第一架波音747SP飞机的租赁协议,以美国投资减税杠杆租赁方式引进该机,开辟了中国民航融资租赁引进飞机的先河。1981年4月,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正式设立,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同年7月,中信公司会同原国家物资总局等单位发起设立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标志着中资背景的全国性融资租赁公司诞生。这两家公司的设立,被普遍视为我国现代融资租赁业创立的标志,亦奠定了此后“外经贸系统审批外资租赁公司、人民银行审批金融租赁公司”分头管理格局的雏形。

从制度供给看,起步探索阶段的政策环境总体宽松但制度供给滞后。财政、税务、海关、工商、外贸、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陆续出台鼓励政策,为融资租赁引进设备提供关税、外汇及项目审批方面的便利;但当时尚无“融资租赁合同”的专门法律概念,交易多参照一般财产租赁与借贷规则处理,各方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租赁物所有权归属、承租人违约后的取回权等关键问题认识不一,纠纷解决缺乏统一依据。随着案件增多,1996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明确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当事人范围、管辖与法律适用、合同无效情形及无效后的处理等规则,成为该领域首部系统性司法文件。需要说明的是,学界对行业早期演进尚有更细阶段划分,本报告为兼顾叙述连续性与全章体例统一,将1981—1998年合并为起步探索阶段加以考察。

2.业务模式与市场特征。起步阶段的主流业务模式是“进口设备直接租赁”:融资租赁公司以外汇资金从国外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租给国内企业使用,承租人以外汇或按约定币种分期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按约定留购或续租。这一模式呈现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其一,租赁物集中于进口先进设备。八十年代前期,全行业为纺织、轻工、家电等行业的引进外资与设备更新提供了可观支持,累计引入进口设备金额超过10亿美元;设备以成套生产线、单机装备为主,承租人多为国有与集体企业。其二,资金来源以外资和外汇借款为主。合资租赁公司依托外方股东的境外资金渠道,通过外币借款、转租赁等方式组织资金,租约普遍以外币计价,承租人承担汇率风险;1982年中信公司在日本发行100亿日元武士债券,其中相当部分资金投向国内项目建设,也反映了当时利用外资支持设备引进的总体格局。其三,信用结构高度依赖政府背景与银行担保。早期业务普遍由主管部门、国有企业集团或银行出具担保,实质上将租赁信用异化为政府信用或银行信用,融资租赁公司自身的资产运营与风险识别能力较为薄弱。其四,行业机构快速扩张但良莠不齐。至九十年代中期,在市场化融资需求推动下,租赁公司设立一度加快,仅1994—1995年间即新设5家金融租赁公司;据相关统计,截至1996年底,行业总资产达到近140亿元人民币,而全部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仅约6亿元人民币另加500万美元,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为行业风险积聚埋下伏笔。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成为行业转折点。受汇率大幅波动、外资渠道收紧、风险管理工具匮乏与内部管理粗疏等因素叠加影响,行业多年积累的隐忧集中爆发:承租人经营困难导致租金逾期高发,部分租赁公司资金来源断裂、资不抵债。1997—2000年间,广东国际租赁公司、海南国际租赁公司、武汉租赁公司、华阳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相继倒闭;1998年7月,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实施停业重组。至九十年代末,全国租赁企业大多陷入经营停滞或收缩状态,行业整体进入低潮,“重发展、轻规范”的粗放模式难以为继。同期,民航领域的飞机租赁则呈现另一番景象——凭借良好的行业现金流与国际融资能力,航空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持续引进飞机,至1997年底各航空公司累计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飞机267架,成为起步阶段少数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作的租赁领域,也为此后中国航空租赁市场的发育积累了交易经验与人才储备。

3.演进对实际业务的影响。起步探索阶段对行业后续演进的影响具有奠基性与警示性双重意义。一是确立了融资租赁“三方当事人、两份合同”的基本交易结构。出租人依承租人选择购买租赁物、承租人占有使用并支付租金、期满按约定处分租赁物的交易框架,在八十年代大量进口直租业务中反复实践,成为此后全部业务模式的共同原型。二是把“融资+融物”的制度优势引入中国经济。在国家外汇与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以租赁方式引进设备既缓解了一次性购汇压力,又使设备投资与项目现金流相匹配,验证了融资租赁服务设备投资的基本功能,为其赢得政策认可打下基础。三是暴露了“类信贷担保依赖”的深层隐患。早期业务名义上是设备租赁,实质上高度依赖外部担保与信用背书,租赁公司不掌握租赁物处置能力、不关注设备残值与运营,一旦担保链条断裂即陷入危机——这一教训在数十年后行业治理“虚假租赁、租赁物虚化”时仍具镜鉴意义。四是催生了法律定性与司法规则的需求。大量纠纷促使司法界率先给出统一裁判尺度(1996年司法解释),为1999年《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专章入法作了实践铺垫。五是预示了分业监管的必要性。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外经贸部门审批)、金融租赁公司(人民银行审批)、一般内资租赁企业(无融资租赁资质)三类机构并存、标准不一,埋下了此后行业治理与监管体制调整的伏笔。

4.本阶段典型案例。

案例2-1 中信公司1980年试办租赁业务:国内首批“以租代购”设备引进项目。

【案例背景】1979年10月中信公司成立,作为改革开放的对外窗口,承担引进外资与先进技术的使命;1980年国家批准中信扩大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展租赁业务。彼时国家外汇储备薄弱、企业建设资金紧张,难以一次性以现汇进口设备。中信公司借鉴国际通行的融资租赁经验,决定以“融物”方式先行试办,探索以少量外汇撬动设备引进的新路径。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交易模式创新。1980年初试办国内第一批融资租赁业务,为河北涿州纺织厂引进纺织设备、为北京首都出租汽车公司引进200辆日产轿车等,以出租人出资购货、承租人分期付租、期满按约定处理的安排组织交易,形成国内最早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践。二是业务组织创新。中信设立专职团队并赴日本、欧洲考察租赁业务,与日本东方租赁株式会社等国际机构建立合作渠道,为设立中外合资租赁公司预作准备。三是结构探索创新。与瑞士有关机构合作,尝试以杠杆租赁方式为中国民航引进波音747宽体客机,积累了大型装备结构化租赁的组织经验,为同年9月民航首架747SP杠杆租赁协议的签署提供了直接铺垫。

【实施成效】该批项目以“分期付租、以租代购”的方式突破了现汇购机的资金约束,示范效应显著,直接推动1981年4月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的设立及同年7月中国租赁有限公司的成立,我国现代融资租赁业由此破冰起步。

【经验启示】一是设备投资与项目现金流相匹配的“以租代购”机制,能够在外汇与建设资金双重约束下放大设备引进能力;二是租赁业务引入需要专业化组织与国际合作渠道,边干边学、以市场换经验;三是首批业务立足真实设备、真实使用需求,验证了“真租赁、真融物”的生命力,这是行业此后一再回归的本源逻辑。

案例2-2 民航首架波音747SP:杠杆租赁引进大型装备的先声。

【案例背景】改革开放后民航走上企业化道路,急需增加运力,1979年经国家批准拟购买3架波音747大型宽体机,但购机资金巨大,在国家财力紧张、外汇匮乏的情况下难以依靠国家投入解决。购机融资任务交由民航总局财务部门,时任负责人通过中信公司与国外银行及租赁公司接洽,提出以融资租赁方式解决购机资金的方案,获民航总局及中央领导批准。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交易结构创新。1980年9月23日,民航总局工作组赴美与美国汉诺威公司签订第一架波音747SP飞机租赁协议,采用美国投资减税杠杆租赁方式引进飞机——出租人可享受投资减税、折旧扣减与利息扣减等税收利益,中方获得优惠租金,实现“少花钱、快引进”。二是融资渠道创新。突破依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购机的单一渠道,开创利用国际租赁市场组织长期资金、以未来运营现金流分期偿付的引进模式。三是管理机制创新。民航部门此后设立飞机租赁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外谈判,坚持“多方比较、择优选用”,从结构设计、贷款利率等环节严格把关,形成专业化、制度化的引进管理流程。

【实施成效】该机成功引进开辟了中国民航融资租赁飞机的先河;此后我国民航相继在香港、日本、德国、法国等地开展减税租赁与贷款融资租赁,1985年民航上海管理局以德法双沾减税租赁引进空客A310飞机,1990年东航以出口信贷与杠杆租赁相结合方式引进麦道11飞机;至1997年底,各航空公司累计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飞机267架,机队规模与技术水平显著提升,民航成为我国融资租赁应用最成熟、最成功的行业之一。

【经验启示】一是对资金密集、设备标准化程度高、残值管理能力强的行业,融资租赁能够有效突破一次性购资约束,是重大装备引进的可行路径;二是减税杠杆等结构化租赁的创新价值在于对税收、融资、会计等制度资源的整合利用,须以专业团队与规范流程为支撑;三是“以引进促学习”,民航在对外谈判中积累的交易结构与风险管理经验,为此后中国租赁公司进入航空市场储备了能力。

阶段小结(1981—1998)。本阶段我国融资租赁业从无到有,以引进外资、进口设备为使命完成“破冰”,确立了“三方两合同”的基本交易结构与中外合资、金融租赁、内资租赁三类机构雏形,并以1996年首部专门针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开启司法规范。但行业整体重规模、轻风控,高度依赖担保与外汇融资,在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下遭遇第一次系统性挫折,大量早期机构陷入停滞或出清,教训深刻。本阶段的经验与教训共同证明:融资租赁的生命力在于“真租赁、真融物”,其健康发展须以完善的法律制度、审慎的机构治理与专业的风控能力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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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调整阶段(1999—2007年):

整顿与重塑


1.阶段背景与制度变迁。经历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与行业性出清后,1999—2007年成为我国融资租赁业“立规矩、重出发”的关键时期,制度建设的密集程度前所未有,大体沿三条线索展开。第一条线索是法律基础的确立。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四章以14个条文专章规定“融资租赁合同”,首次在法律层面界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租赁物所有权归属、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的处理等作出基本安排,结束了融资租赁合同“无法可依、参照适用”的历史。第二条线索是金融租赁监管框架的搭建。2000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机构设立、业务范围、监督管理等作出系统规定,突出其以融资租赁为主业、不得兼营与租赁无关业务的定位;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相应划入银监会。第三条线索是融资租赁公司准入体系的调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为兑现对外开放承诺、规范行业发展,2001年外经贸部出台《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实行审批管理;2004年商务部承接原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有关租赁行业管理职能后,于2004年10月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内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规定2001年8月31日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最低1.7亿元;同年12月30日,两部门确认万向租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首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2005年2月,商务部颁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将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门槛由2000万美元降至1000万美元,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此后,西门子、卡特彼勒、日立、IBM等国际知名制造企业相继在国内设立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厂商背景的专业化租赁主体开始进入中国市场。此外,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参照国际惯例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并分别规定会计处理,为租赁发展与交易结构创新创造了会计条件。2005年8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增加金融租赁公司“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吸收股东存款”等业务,同时取消部分偏离主业的业务,行业经营边界进一步明晰。

需要指出的是,规范调整并非一蹴而就。九十年代末至二十一世纪初,金融租赁公司经历了艰难的重组进程:1997—2000年间多家机构倒闭后,2000年前后人民银行对留存机构实施清理重组,2001年前后部分民营企业入主金融租赁公司,随后几年因部分公司治理与运营不规范,行业一度再陷困境,至2004年前后整顿重组基本完成,行业机构数量大幅精简、资产质量得以夯实,为新一轮发展提供了相对干净的机构基础。这一“先立规矩、再图发展”的次序安排,对此后行业的稳健运行至关重要。

2.业务模式与市场特征。规范调整阶段,在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尚未入场之前,行业主体以外资租赁公司、重组后的金融租赁公司与起步中的内资试点企业为主,业务模式与市场特征呈现以下变化。一是交易结构日益多元、售后回租占比开始上升。随着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范确认,直接租赁继续发展的同时,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目的的售后回租业务逐步增多,“融资”功能被置于更突出位置,为日后回租占比高企埋下伏笔。二是租赁物领域从进口成套设备向医疗、印刷、工程机械、纺织等单机与专用设备扩展。医疗设备租赁伴随公立医院设备更新需求兴起,印刷设备租赁依托行业技术改造放量,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则在卡特彼勒等外资厂商带动下被引入中国市场——2004年卡特彼勒在北京设立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工程机械行业首家厂商背景融资租赁公司,当年11月16日即签署在华首单融资租赁业务,此后中联重科、徐工等本土厂商亦相继进入。三是厂商租赁与第三方租赁模式萌芽。外资制造商通过融资租赁服务产品销售、国内厂商通过组建试点租赁公司支持销售的商业模式开始成型,租赁与销售、服务、二手设备处置逐步结合,体现出有别于银行信贷的产业属性。四是金融租赁公司在整顿后呈现机构数量少、单体规模小的格局。注册资本与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虽经重组有所改善,但整体展业能力有限,行业重心仍在外资系与内资试点企业。五是区域与行业分布不均衡。租赁公司集中于北京、上海及沿海开放城市,业务多服务于特定客户群体与设备门类,尚未形成全国性、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总体看,本阶段行业处于“筑底蓄势”状态,业务总量有限但结构、规则与人才基础逐步成型。

3.演进对实际业务的影响。规范调整阶段完成的三项制度奠基,深刻重塑了行业的运行逻辑。一是法律定性由模糊走向清晰。《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专章及后续司法实践确立了融资租赁合同作为独立有名合同的地位,明确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等核心规则,使“租赁物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法律构造获得成文法支撑,交易各方的预期趋于稳定,纠纷裁判有了统一依据。二是机构分层格局初现。经过清理整顿与准入重构,行业形成三类机构并存的格局:由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商务部门审批监管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与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三类机构资本属性、监管标准与业务边界各不相同,构成此后“分业监管、多元竞争”格局的起点,也暴露了标准不一可能带来的套利与失衡问题。三是专业化方向初步确立。医疗、印刷、工程机械等设备租赁的兴起表明,融资租赁的竞争力来自对特定行业设备价值与现金流的理解;卡特彼勒等厂商租赁的进入则示范了“产业资本+金融工具”结合的模式,为行业从“类信贷”向“产业金融”演进提供了方向。四是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的完善为业务创新创造了条件。《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处理,使经营租赁、杠杆租赁等结构化安排具备会计可行性;财税〔2003〕16号文对融资租赁业务营业税政策的明确则降低了合规不确定性。五是商业银行的十年缺席与回归预期重塑了行业版图。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退出租赁行业,十年间行业主要依靠外资与产业资本支撑;银行系回归的制度准备(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成为本阶段尾声最重要的制度变量。

4.本阶段典型案例

案例2-3 中联新兴工程机械批量融资租赁:内资厂商租赁的首个业务样本

【案例背景】工程机械设备单体价值高、客户资金实力参差,融资租赁是国际工程机械行业主流的销售金融工具。2004年10月,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启动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为国内产业资本进入融资租赁市场打开通道。北京中联新兴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由中联重科与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于2002年2月合资注册(注册资本1.7亿元),专事租赁业务并承担投资方产品销售融资职能,属于具备厂商背景的专业租赁公司,恰在试点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资质率先落地。2006年4月,中联新兴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第二批),成为国内工程机械行业首家兼具内资融资资质与厂商背景的租赁公司,把“内资可办融资租赁”由政策落为可展业的机构。二是业务嵌入厂商销售体系。围绕投资方中联重科生产的起重机、混凝土泵车等主导产品开展批量融资租赁,为经销商与终端客户提供“以租代购”式的购机融资方案,租赁业务与设备销售、售后服务形成闭环。三是风控依托产业。借助厂商对设备性能、残值与二手处置渠道的理解,以及客户施工回款周期的把握设计租金方案,探索了有别于银行信贷,也区别于外资厂商租赁的本土厂商系风控路径。四是平台持续升级。公司此后转为中联重科全资子公司并更名为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发展为中联重科的金融服务平台,业务延伸至塔机等设备的全球销售融资。

【实施成效】中联新兴获批后围绕中联重科产品批量开展融资租赁,验证了“内资试点+厂商背景”组合的可行性;此后柳工、三一等本土厂商相继通过自设租赁平台或与招银金融租赁、中国康富等机构合作开展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销售,厂商系逐步成为中国融资租赁业的重要一极。

【经验启示】一是内资试点制度的意义在于为产业资本提供合规展业通道,把厂商销售金融化、把设备价值工具化;二是厂商背景租赁公司的风控核心在于“懂设备、有渠道、能处置”,而非单纯依赖信用评估;三是本土厂商系与外资厂商系同台竞技,竞争倒逼行业专业化,最终受益的是设备使用企业。

案例2-4 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厂商系融资租赁的中国“首单落地”

【案例背景】工程机械设备单体价值高、客户多为施工企业与个体经营者,传统银行信贷难以完全覆盖其购机融资需求。卡特彼勒作为全球领先的土方与建筑机械制造商,在全球35个国家推行“制造—销售—融资租赁”一体化商业模式。2004年4月,卡特彼勒宣布在北京设立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卡特彼勒金融服务公司与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成为经商务部批准设立的工程机械行业首家厂商背景融资租赁公司。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代理商渠道模式。复制其全球经验,不直接面对终端客户,而是依托利星行、易初明通等授权代理商网络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方案,把金融产品嵌入“销售—服务”链条,实现融资、销售、服务与二手设备处置的一体化。二是中国首单落地。2004年11月16日,公司签署外商独资融资租赁企业在华首单零售融资租赁业务,以真实设备交易完成模式验证,标志厂商系融资租赁在中国正式运转。三是经营本土化。租赁设备以卡特彼勒在华合资企业(徐州、山东等生产基地)生产的国产设备为主,客户以国内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主,缓解其设备购置资金瓶颈,客观上带动了国产工程机械销售。四是全流程资产风控。依托设备残值评估、二手市场处置能力与代理商网络开展租后管理,以“物”的管控对冲信用风险,其风控逻辑与银行信贷形成鲜明区别。五是标准与人才输出。将全球成熟的合同文本、风控模型与运营流程引入中国,2007年12月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创新”两项贡献奖。

【实施成效】卡特彼勒之后,西门子、日立、IBM等国际制造企业相继在华设立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厂商租赁模式在工程机械、医疗、印刷等制造业领域逐步普及,成为重要的销售与融资工具;其“代理商+金融”的运作方式亦为国内厂商系租赁公司提供了参照。

【经验启示】一是厂商系租赁的生命力在于“懂设备、懂行业、有场景”,融资租赁应与设备销售、服务网络深度绑定而非简单放贷;二是面向中小客户的租赁业务须以资产管控能力为支撑,设备残值与二手处置能力是核心竞争力;三是开放外资准入引入的不只是资金,更是成熟的商业模式与风控技术,对提升本土行业水平具有正外部性。

阶段小结(1999—2007)。本阶段行业在整顿中重塑、在规范中蓄势:合同法专章入法、金融租赁管理办法修订、内外资准入体系重构共同构成“法律—监管—准入”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行业实现由乱到治;售后回租兴起、厂商租赁落地与专业化设备租赁起步,使业务形态趋于多元;2007年银行系金融租赁开闸,则以制度红利与资本力量宣告行业即将进入高速扩张通道。本阶段的制度建设密度与次序安排,为此后十年的规模跃升提供了规则前提,也决定了“银行系主导+多元化并存”的行业基本格局。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三)高速扩张阶段(2008—2017年):规模跃升与模式分化


1.阶段背景与制度变迁。本阶段以金融租赁监管重启与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批量设立为制度起点。2007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将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降至1亿元人民币,允许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打破了商业银行自亚洲金融危机后退出租赁行业近十年的格局;国务院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同时明确支持滨海新区开展金融企业综合经营试点,为银行系机构集聚天津提供了区域制度条件。2007年11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全资设立的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亿元,系全国首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同年12月,交银金融租赁、建信金融租赁相继在上海、北京设立,2008年招银金融租赁、民生金融租赁等亦告开业。银行系机构的规模化进入,从根本上改变了行业资本实力薄弱、信用等级偏低、资金来源单一的格局,金融租赁随即成为行业扩张的主导引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内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与装备投资的政策取向,又为银行系金租布局飞机、船舶与大型设备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与此同时,制度演进的另一条线索围绕自贸区试验、准入管理与顶层设计展开。其一,保税租赁与项目公司模式由区域试点走向全国复制。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明确鼓励飞机、船舶租赁项目公司(SPV)管控模式试点;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此后随着自贸试验区扩围布局,东疆先行探索的“保税租赁+项目公司”经验在上海、广东、福建、天津等区域复制推广,保税飞机、保税船舶及大型设备租赁由一地先行转向多点开花。其二,商务部门准入管理由审批转向备案。2014年,商务部将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的设立由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外资租赁公司进入通道大幅放宽,市场主体数量随之快速扩张,与金融租赁、内资试点企业共同构成多类机构并存的竞争格局。其三,国家层面出台行业顶层设计文件。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与《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首次系统界定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功能定位,并从市场准入、监管体制、财税支持、外汇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被视为行业的纲领性文件。此外,租赁会计准则构成重要的制度背景:本阶段沿用以“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的租赁会计框架,经营租赁普遍不进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安排增强了企业以租赁方式配置设备的意愿,客观上助推业务规模扩张,也助长了“重融资、轻融物”的倾向,直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16于2019年正式实施,相关会计环境才发生根本改变。

还应看到,本阶段行业高速扩张建立在相对宽松的双线监管格局之上:金融租赁公司由银行业监管机构审慎监管,融资租赁公司(含内资试点与外资企业)由商务部门实施准入与备案管理,两类机构在资本要求、业务范围与监管强度上差异明显,监管标准的落差客观上引导部分业务流向约束较少的环节,“以规模论英雄”的市场导向一度盛行。同时,行业统计长期存在监管部门口径与行业组织口径并行、数据不尽一致的情况,“合同余额”“租赁资产余额”等概念在不同语境下含义有别。总体而言,本阶段制度供给在“放开准入、鼓励创新”与“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之间摇摆前行:前期以放为主,机构、业务与创新空间同步放大;阶段末期宏观环境收紧,2017年前后随着金融去杠杆与防风险政策推进,资金面趋紧、监管趋严,以规模扩张为主线的经营模式明显承压;2018年机构改革启动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职责划转,延续多年的双线监管格局走向统一,为下一阶段行业规范发展拉开序幕。

2.业务模式与市场特征。本阶段行业呈现规模跃升与模式分化并行推进的鲜明特征。一是业务总量高速扩张。在银行系资本扩张与系列制度红利叠加下,行业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持续攀升,一度达到约6万亿元的峰值区间(不同统计主体口径略有出入),融资租赁步入其四十年演进中扩张最快的十年。二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成为绝对主力。依托母行在资本、客户、资金与风控体系方面的支撑,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快速膨胀,单家机构资产动辄达数千亿元;金融租赁机构在数量上虽不占多数,却贡献了行业资产与业务量的主要份额。三是售后回租占比高企、业务“类信贷”化特征明显。为快速做大规模,相当部分业务以售后回租形式开展,融资功能被置于核心地位,租赁物选择、权属管理与价值监控趋于弱化,部分交易实质上演化为以租赁物为名义载体的信用投放,形成业内所称的“类信贷”异化现象,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埋下租赁物虚化与风险同质化的隐患。四是机构分层与区域集聚同步加深。金融租赁、内资试点与外资租赁三类机构在监管标准、资本要求与展业范围上差异较大,竞争格局复杂;同时,依托东疆保税港区等政策平台,飞机、船舶租赁业务向天津滨海新区等特定功能区高度集聚。

在总量结构演进的同时,业务模式与市场格局呈现多维分化。一是板块体系成片成型。航空租赁由干线客货机延伸到公务机与通用航空,航运租赁覆盖散货船、集装箱船等船型,海工装备租赁出现国际化运作案例,工程机械租赁深化“厂商+金融”协同,基础设施租赁以高速公路、电力等为切入点起步,新能源公交车、风电设备等绿色装备领域开始出现批量投放,专业化运营与全生命周期资产管理成为竞争焦点。二是融资渠道与资产运营工具创新加速。金融债券发行、租赁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工具逐步推开,租赁公司由“放租持有”向资产交易与组合管理拓展,业内出现批量出售飞机优化资产组合的实践,为资产经营探明新路。三是国际化运营渐成趋势。多家机构通过设立境外平台、参与国际航空与航运市场竞争、开展跨境租赁与资产交易,将业务半径由境内延伸至境外,实现由单纯“引进来”向“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转变。四是区域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经验。东疆在首单保税进口飞机租赁之后,业务形态持续迭代,逐步形成集保税进口、资产交易、外债融资、出口租赁于一体的制度体系,“东疆模式”的全国复制使“保税+项目公司”逐步成为飞机、船舶租赁业务的标准架构。

从资金供给与竞争格局看,本阶段租赁机构的资金来源由依赖资本金与外债,转向母行授信、同业拆借、金融债券与资产证券化等多元渠道并存的格局,资金组织能力成为规模竞争的关键;部分机构凭借低成本资金在价格上占据优势,同业价格竞争加剧,推动行业向“以量补价”的粗放方向演进。与之相伴,租赁物价值评估、残值管理与租后检查等专业化体系尚在建设之中,行业对既懂金融又懂设备的复合型人才需求急剧上升,机构治理、信息系统与风险计量能力滞后于资产规模扩张的问题逐渐显现。区域层面,除天津滨海新区依托东疆形成飞机、船舶租赁集聚外,上海、深圳、北京等城市亦结合自贸区功能与产业基础发展租赁总部经济,地方支持政策与租赁业发展相互促进,全国租赁资源加速向政策高地集中。

从客户结构与业务形态看,本阶段承租人群体由早期的国有及外资企业为主,扩展至大型企业集团、地方国有投资主体、中小企业与个体经营者等多元层次;租赁标的亦由单一设备融资向“设备+项目”“设备+运营”的综合安排演进。金融租赁公司的客户结构普遍呈现大客户、大项目、集中度高的特征,单笔金额大、期限长,风险暴露相对集中;融资租赁公司面向中小企业与个人设备的融资则更多依赖厂商渠道与小额分散策略。业务形态上,直接租赁多集中于航空、航运与装备制造场景,售后回租集中于盘活存量资产的融资需求;经营性租赁、联合租赁、转租赁等形态逐步出现,但占比总体有限。可见,本阶段“融资”功能被充分放大,而“融物”的专业含量仍有待提升,行业整体尚处于以规模扩张为主要特征的发展轨道。

3.演进对实际业务的影响。一是行业主体结构与竞争逻辑被银行系力量深度重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依托母行的资本补充、信用背书与客户输送,在飞机、船舶、大型装备等高价值、长周期领域形成强势地位,融资租赁的信贷属性相应强化;厂商系、内资试点与外资租赁则在工程机械、中小企业设备等细分市场保持活力,“银行系主导+多元机构并存”的格局由此定型并延续至今。二是“融资”与“融物”失衡的深层矛盾在此阶段积累固化。售后回租占比长期高企、租赁物监控缺位,使部分业务退化为信用投放,一旦资产质量承压,以物权为基础的风险缓释安排难以真正发挥作用——这一隐患在规模增长的乐观预期下被暂时掩盖,却为下一阶段强监管下的行业转型埋下伏笔。三是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边界显著拓宽。银行系资金介入使基础设施、绿色交通、新能源装备等重资产领域获得稳定长期资金,融资租赁“以物融资、长周期匹配”的比较优势在这些行业集中显现,行业与产业结构升级的耦合度明显提高。四是区域布局与制度创新经验深刻改变行业落子逻辑。东疆“保税+项目公司”模式的全国复制,使飞机、船舶等跨境租赁业务向具备特殊监管条件的政策功能区集聚,形成以功能创新牵引产业集聚的发展路径;政策高地与专业化经营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成为各地培育租赁业的普遍取向。五是资产管理与国际化经营能力受到空前重视。随着资产证券化、资产交易等工具的应用,租赁公司开始由“放租持有到期”向全生命周期资产经营转变,境内外双平台运作、机队与船队组合管理成为大型机构的核心课题,为2018年后行业推进资产盘活、探索经营性租赁与轻资产运营储备了组织与人才基础。

若将视野放长,本阶段演进还通过三条渠道为行业下一阶段发展铺设了基础:一是制度与人才基础——保税租赁、资产证券化、跨境租赁等创新所积累的交易文本、操作流程与专业团队,构成行业后续转型最可依托的存量能力;二是资产与市场基础——本阶段形成的飞机、船舶等优质租赁资产及全球化运营平台,为资产盘活、出表与租赁提供了可选标的与交易对手;三是问题与教训基础——“类信贷”异化、租赁物虚化所暴露的风险,为强监管时代推动行业回归本源提供了最直接的现实动因。此后行业在规模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之际寻求转型,其路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正源于对本阶段经验教训的系统反思。

从微观经营看,高速扩张亦对租赁机构提出了空前的能力要求。一是资产负债管理压力上升,中长期租赁资产与银行拆借、金融债券等资金在期限与价格上的匹配难度加大,利率与流动性风险管理成为必修课。二是风险偏好高度集中于具有政府背景或大型集团信用的客户,行业景气波动可能引发资产质量的连锁反应,周期研判与组合管理能力由此凸显。三是围绕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租赁物的技术评估、残值预测与二手处置体系在部分机构中逐步建立,“以物控险”的专业能力由概念走向实践。四是人才结构向“产业+金融”复合方向转变,既通晓财务法律又熟悉设备运营的租赁专业人才供不应求。上述能力建设虽在扩张期尚属起步,却为下一阶段行业由高速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储备了必要的人力与系统条件。

4.本阶段典型案例

案例2-5 建信金融租赁首单基础设施租赁:银行系金租服务大型基础设施的拓界实践

【案例背景】2007年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建信金融租赁于2007年底在北京设立,系全国首批银行系金租之一。彼时同业多聚焦飞机、船舶等运输装备,高速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投资大、期限长、现金流稳定,与融资租赁的长期资金属性契合,构成差异化布局方向。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业务边界创新。开业初期即以高速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为切入点开展融资租赁,将租赁物范围由运输装备扩展至基础设施类资产(定性表述,据公开资料)。二是结构适配。依据基础设施投资回收周期安排租期与租金,使融资安排与项目运营现金流相匹配。三是集团协同。依托母行在基建领域的客户与资金优势,实现信贷与租赁工具协同供给。

【实施成效】该批业务为金融租赁介入大型基础设施提供了早期样本,基础设施此后逐步发展为金融租赁的重要板块,多家同业陆续布局公路、电力等领域租赁业务。

【经验启示】其一,银行系金租的赛道选择不必囿于飞机、船舶,依托股东产业资源深耕契合自身禀赋的资产门类同样可行;其二,基础设施租赁的关键在于租期结构与现金流匹配及长期限资产管理,而非简单放款。

案例2-6 三一重工与招银金融租赁、中国康富回购合作:工程机械“厂商+金融”销售模式的开端

【案例背景】工程机械单体价值高、客户以施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主,传统信贷难以普遍覆盖设备购置需求。2008年8月,三一重工与招银金融租赁、中国康富共同开展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销售合作,以租赁方式支持设备销售,三一重工对相关业务承担回购义务。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回购增信机制。由制造商对承租人违约情形承担回购义务,将设备残值与处置风险内部化于产业环节,增强金融机构批量投放的信心。二是专业化分工。依托三一重工的销售、服务与客户网络开展营销和租后管理,租赁公司专注资金组织与信用审查,形成“厂商懂设备、机构供资金”的协作格局。

【实施成效】该合作将工程机械融资租赁拓展为“厂商+金融机构”协同运作,验证了产融协同促进大型装备销售的可行路径;工程机械由此成为本阶段产融结合最深入的领域之一,相关模式此后在工程机械等行业销售中推广运用。

【经验启示】其一,制造商回购是衔接产业信用与金融信用的有效机制,风险分担结构决定合作的可持续性;其二,融资租赁的竞争力来自对设备与行业的理解,金融与产业深度协同方能行稳致远。

案例2-7 工银租赁东疆首单保税进口飞机租赁:中国航空租赁“东疆模式”的奠基之作

【案例背景】本阶段初期,国内飞机租赁市场长期由境外机构主导,中资租赁机构话语权有限。2009年12月3日,工银租赁在天津东疆完成四项全国“第一单”(金融租赁公司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第一单、该类机型进入中国第一单、单机公司模式探索第一单、保税港区金融创新第一单),以两架波音777F货机、价值3.2亿美元的整体安排交付南方航空使用。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交易结构创新。依托保税监管框架完成飞机进口与租赁交付,将飞机引进环节转为境内金融租赁公司主导,优化税费与现金流安排。二是中资话语权重构。以境内机构为出租主体承接航空公司飞机租赁需求,改变境外出租人长期垄断市场的格局。

【实施成效】该单被视为中国航空租赁“东疆模式”的奠基之作。此后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明确鼓励飞机、船舶租赁项目公司(SPV)管控模式,保税飞机租赁由单一项目走向批量化、常态化,中资机构逐步夺回国内航空租赁市场主导地位。

【经验启示】其一,重大制度创新往往是企业实践与政府支持双向互动的结果,首单实践为制度供给提供需求牵引;其二,交易结构自主可控是中资机构参与国际航空租赁竞争的前提;其三,特殊监管政策与专业化经营主体结合,能够释放显著制度红利。

案例2-8 工银金融租赁散货船批量融资租赁:银行系金租航运金融的批量化探索

【案例背景】本阶段前中期,国际航运市场整体处于扩张周期,船舶融资需求巨大。2010年前后,以工银金融租赁为代表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由飞机租赁延伸进入散货船领域,开展散货船批量融资租赁,推动船舶租赁由个案运作走向批量投放。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标的批量化。以散货船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船型为租赁物批量投放,摊薄单船作业与管理成本,形成规模效应。二是开展周期管理。围绕船舶营运周期、市场运价与船价走势设计租约结构,将航运金融与船舶资产管理结合。三是实现产融衔接。协同造船、航运等产业环节组织订单与租约,以租赁促进船舶建造、交付与运营衔接。

【实施成效】散货船批量业务使工银金融租赁形成飞机、船舶两大板块并行发展的格局,并带动一批金融租赁公司跟进船舶租赁,航运逐步成长为金融租赁的重要支柱领域,中资机构在国际船舶融资市场的参与度显著提升。

【经验启示】其一,船舶资产流通性强、国际处置市场成熟,适合物权为基础的融资租赁安排,批量化是形成规模与专业优势的路径;其二,船舶租赁须建立对航运周期、运价与船价的研判能力,把周期风险管理置于核心。

案例2-9 民生金融租赁公务机租赁:中国公务机市场最大的金融服务商之一

【案例背景】民生金融租赁于2008年4月在天津设立,系全国首批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设立之初国内公务航空尚处起步阶段,机队规模小、融资体系不健全,公务机单价高、处置高度依赖境外市场。民生金融租赁较早将公务机作为专业化板块经营,为企业等客户机队引进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细分市场深耕。将公务机从干线飞机租赁中分离出来独立经营,围绕机型选型、融资引进、运营支持与资产处置形成全流程服务能力。其二是机队化运营。以批量化方式引进与管理机队,摊薄单机融资与运营成本,增强议价能力。三是租约结构灵活。依据客户使用强度与飞行计划设计租金与租期,适配公务机使用个性化强的特点。

【实施成效】至2011年,民生金融租赁公务机机队已接近90架;此后持续扩张,截至2018年年中整体机队接近300架,其中公务机154架,约占国内公务机市场九成,居亚洲公务机租赁市场领先地位,公务机租赁成为其标志性板块。

【经验启示】其一,租赁机构的价值在于对细分市场的深刻理解与长期深耕,先发布局可构筑专业壁垒;其二,公务航空客户需求个性化强,资产管理能力是竞争关键;其三,培育专业市场需要机构具备在行业早期投入的定力。

案例2-10 工银租赁与中国商飞C919订单:租赁资本加持国产大飞机研制

【案例背景】C919大型客机研制期间,需通过启动用户订单提供市场支撑与资金支持。2011年10月19日,工银租赁与中国商飞签署45架C919飞机订单协议,成为C919项目第七家启动用户,也是当时单笔订单规模最大的启动用户,彼时C919启动订单合计145架。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参与节点前移。在飞机尚未交付、型号尚处研制阶段即锁定批量订单,为制造商提供确定的市场预期与资金安排,体现金融资本对国产装备研制的早期反哺。二是批量订单安排。以金融租赁公司作为统一采购与租赁运营载体,为机队规模化投放预留空间。三是产业协同。将订单安排与航空公司客户资源、租赁运营能力结合,为国产飞机市场导入提供金融通道。

【实施成效】作为启动用户,批量订单增强了市场对国产大飞机的信心,为C919项目研制与市场开拓提供重要支撑;租赁机构参与国产民机启动订单的模式,为此后国产民机引入长期资本提供了示范,彰显融资租赁连接金融与产业的纽带作用。

【经验启示】其一,融资租赁能够在重大装备研发阶段发挥市场发现与风险分担作用,是支持自主创新的重要工具;其二,启动用户的价值在于带动产业链资金与市场预期形成;其三,参与国产化项目须具备长周期投入的耐心与能力。

案例2-11 空客天津总装A320首次出租境外:东疆出口租赁模式成型

【案例背景】空客天津总装线生产的A320系列飞机此前主要面向国内交付。2012年12月,一架由天津总装线生产的A320飞机首次以租赁方式出租给境外承租人,实现国产化组装民用飞机经由租赁“走出去”,是东疆出口租赁业务成型的重要节点。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出口租赁模式创新。依托天津总装线产地与东疆保税功能,将总装下线飞机以租赁方式交付境外使用,打通“境内总装+保税安排+跨境租赁”链条,使我国租赁业由单纯“引进飞机”迈向“飞机出口租赁”。二是跨境安排创新。围绕飞机出口涉及的所有权、产权登记与跨境收付探索可操作路径,为大型装备经租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蓝本。三是制度集成。将保税监管、外汇管理与租赁交易结构衔接,丰富东疆租赁业务模式体系。

【实施成效】该单标志着东疆飞机租赁形成“进口保税租赁”与“出口租赁”双向并进的格局,为中国制造的大型运输装备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租赁通道,出口租赁模式自此确立,为后续国产装备经租赁“走出去”积累了操作经验。

【经验启示】其一,制造出口与租赁金融结合,能够以“融资+融物”的柔性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其二,保税功能区是连接国内制造与国际市场的关键节点,功能创新与产业创新互为支撑。

案例2-12 民生金融租赁新能源公交车投放:以租赁支持绿色公共交通

【案例背景】本阶段中后期,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政策逐步落地,公交企业批量更新车辆面临购置资金压力。民生金融租赁在公务机、船舶等业务之外将租赁引入公共交通领域,2014年前后在北京、邯郸等地投放新能源公交车项目,以融资租赁方式支持公交企业更新运营车辆。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租赁物创新。以新能源公交车整车为租赁物,将其纳入车辆租赁产品线,扩展租赁服务城市公共交通的适用空间。二是项目化运作。围绕公交企业批量采购与运营资金安排设计融资结构,使租金偿付与公交运营现金流匹配。三是符合绿色导向。以租赁促进清洁能源车辆推广,探索租赁服务公共交通绿色化改造的新路径。

【实施成效】新能源公交项目投放为公交企业以相对轻资产方式更新车辆提供了融资方案,缓解一次性购车资金压力,验证了融资租赁在公共交通领域的适用性,对租赁业拓展新能源车辆市场发挥了示范作用。

【经验启示】其一,融资租赁能将公共服务的购置压力转化为可分摊的租金流,是财政资金之外补充公共装备供给的有效工具;其二,绿色转型催生新的租赁物与业务场景,机构应把握政策与产业交汇处的市场机会。

案例2-13 民生金租Tasha钻井平台项目:国内租赁业首个国际化海工项目

【案例背景】自升式钻井平台等海洋工程装备价值高、周期长、资产专用性强,投资与运营长期由境外机构和国际资本主导,国内融资租赁业鲜有涉足。2014年,民生金融租赁完成自升式钻井平台Tasha项目,成为国内租赁业以国际化方式运作海工装备的先行者。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资产类型跨越。以自升式钻井平台为租赁物,实现租赁资产由运输装备向海工装备拓展。二是国际化运作。将平台置于国际海工市场框架下,统筹资产购置、融资、租约与运营安排,形成跨越司法辖区的资产运作结构。三是专业风险管理。围绕海工作业周期与租约变化设计风险安排,将资产安全建立在行业专业判断之上。

【实施成效】Tasha项目被视为国内融资租赁业海工装备国际化运作的标志性项目,为金融资本进入海洋工程产业提供了参照;此后海工平台租赁逐步成为金融租赁公司拓展的业务门类,中资机构在国际海工市场的参与度稳步提升。

【经验启示】其一,海工资产专业性强,须以资产管理能力为支撑,不能套用一般信贷逻辑;其二,国际化是大型专用装备租赁的必然选择,跨境融资与处置能力决定项目成败;其三,敢于在行业无人区先行,方能确立细分领域话语权。

案例2-14 国银金租飞机租赁与资产盘活:从批量订单到全球资产运营

【案例背景】2014年前后全球航空市场持续增长,主流窄体机需求旺盛。国银金融租赁于2014年完成向波音、空客的批量采购,锁定130架主流窄体机订单,并获穆迪、惠誉授予的与国家主权同级的信用评级,全球融资能力显著增强。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批量采购。以130架窄体机订单取得制造商优惠条件与交付安排,构建低成本机队。二是全球平台布局。在境内天津、上海、福建厦门及境外爱尔兰、开曼等地设立运营平台,形成覆盖飞机交付、融资、运营与处置的全球化架构。三是资产组合经营。将飞机视为可经营的金融资产,通过租约、机龄结构与残值管理动态优化组合,适时出售部分资产回笼资金。

【实施成效】2016年,国银金融租赁出售11架飞机,以资产交易优化机队结构、释放资本,体现租赁机构由“持有放租”向“持有与交易并重”转型的趋势;凭借批量机队与全球布局,公司成长为国际航空租赁市场有影响力的参与者。

【经验启示】其一,国际化运营的关键在于属地化平台与跨司法辖区的融资、资产管理能力;其二,飞机租赁的价值不止于租金利差,机队组合管理与周期性资产交易同样创造价值;其三,高水平信用等级是开展全球融资的基石。

案例2-15 交银金租风电设备融资租赁:银行系金租布局绿色装备的代表

【案例背景】本阶段后段,我国风电产业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设备造价高、回收期长,建设与购置资金需求庞大。交银金融租赁顺应能源结构转型方向,于2015年前后,其将风电设备纳入业务重点,开展风电设备批量融资租赁。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租赁物绿色化布局。以风电机组及配套电气设备为租赁物,将金融资源配置于清洁能源装备。二是批量投放与直接租赁。针对风电项目集中建设、批量采购的特点组织设备批量融资,衔接设备采购与项目投资。三是现金流匹配。依据风电场投运后的发电收入安排租期与租金,使还款与项目现金流相衔接。

【实施成效】风电批量融资租赁为风电运营商提供了稳定、长期的设备资金支持,助力风电项目投资建设;交银金融租赁由此成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布局绿色装备的代表性机构,为租赁业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样本。

【经验启示】其一,绿色产业资金需求与融资租赁“中长期、设备绑定”的属性高度契合,绿色租赁前景广阔;其二,项目型租赁须以电站运营现金流测算为基础设计融资结构。

阶段小结(2008—2017)。本阶段融资租赁业依托银行系资本入场与系列制度红利实现规模跃升,合同余额扩张至约6万亿元峰值区间,飞机、船舶、海工、公务机、工程机械、基础设施、新能源公交与风电等板块相继成型,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与资产交易放量,东疆保税租赁与SPV模式走向全国复制,行业国际化程度明显提升。与此同时,售后回租高企与“类信贷”异化使融资融物失衡、租赁物虚化等隐患不断积聚,规模导向的增长模式在阶段后期渐遇约束。本阶段“量的积累”与“质的矛盾”并存的图景,直接引出下一阶段回归本源、转型深化的命题。


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6年研究成果发布之八(上):《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四)转型深化阶段(2018年-今):回归本源与创新突围


1.阶段背景与制度变迁。进入2018年,伴随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金融强监管与去杠杆纵深推进,融资租赁业在高速扩张期积聚的“类信贷化、租赁物虚化、重融资轻融物”等问题被集中矫正,行业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步入“回归本源、创新突围”的转型深化阶段。这一阶段的制度变迁首先体现为监管体制的根本性调整。2018年机构改革后,融资租赁公司经营与监管规则的制定职责由商务部门划归金融监管部门统筹,内资试点、外资租赁与金融租赁三类机构的制度供给开始走向统一,为消除监管套利、统一行业规则奠定了体制前提。2019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16)在我国陆续实施,承租人须将大部分租赁安排纳入表内确认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经营租赁的表外融资功能被削弱,租赁的会计真实性得以回归,促使出租人重新审视业务结构与资产运营能力。2020年6月,原银保监会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层面对融资租赁公司实施统一规范,明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对辖内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此后各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陆续承接监管职能,天津等地依据该办法对“失联”“空壳”类融资租赁企业开展排查清理,推动低质主体有序退出市场。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合同编专章承继并完善了融资租赁合同制度,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基础在法典化进程中进一步稳固。

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建成立,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职责随之划入,金融租赁业进入集中监管时期。与此同时,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天津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的政策供给密集落地,行业制度空间由“防风险”向“促创新”双向拓展:2024年7月,国务院出台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鼓励新能源电站、农业机械、卫星等领域的租赁业务发展;2024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支持天津试点拓宽融资租赁物范围,将可租赁资产由传统设备延伸至新能源、农业、太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领域;2025年3月细则落地后,天津率先开展金融租赁公司向其项目公司外币直接借款试点,为跨境租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法治化亦同步提速:2025年1月《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出台,将监管评级与业务准入、监管强度挂钩;2025年12月《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发布,对售后回租单笔超1000万元须采取受托支付等作出规范,明确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业务本源;2025年5月,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亦出台监管通知,细化对辖内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总体观之,2018年以来的制度演进完成了从“无专门规则”到“分类治理”再到“评级监管与行为监管并举”的跃升,行业“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的制度底座由此成型,为业务转型提供了清晰航向。

2.业务模式与市场特征。转型深化阶段,行业呈现“总量收缩、结构优化”并行的鲜明特征,业务重心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2025年末金融租赁行业总资产达5.23万亿元、同比增长7.89%,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0.91%,总资产破千亿的金融租赁公司达16家、合计约3.54万亿元——在行业整体收缩背景下,金融租赁板块保持稳健增长与低不良水平,构成行业转型的“压舱石”。

业务结构层面,直接租赁与经营性租赁的“回归”是最具标志性的变化。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2025年末金融租赁公司直接租赁资产余额1.84万亿元、同比增长21.05%,占租赁资产余额约39.74%;经营性租赁资产余额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0.25%,全年投放2382.50亿元、同比增长11.46%。与头部机构的结构优化形成对照的是,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2025年登记口径业务结构中售后回租占比仍高达87.01%、直接租赁仅占10.38%,显示全行业“回租高企”的存量结构尚未根本扭转。这一反差说明:直租与经营性租赁的回归主要由金融租赁公司、厂商系及头部机构带动,行业整体呈“头部先行、分层转型、渐进回归”的格局。与之相伴,厂商租赁与经营性租赁在飞机、船舶、汽车、工程机械等标准化程度高、可流通性强的资产领域重新放量,租赁公司角色由“类信贷资金中介”逐步转向“设备资产管理者”,对租赁物采购、运营、残值与二手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受到空前重视。

绿色金融与新质生产力赛道集中爆发,成为本阶段最突出的增长极。绿色租赁方面,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2025年末新型储能租赁余额达567.32亿元、同比增长154.66%,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装备租赁持续放量;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6年6月发布数据,天津全市绿色租赁全口径资产突破6200亿元。算力租赁异军突起,2025年末算力租赁余额达972.62亿元、同比增长109.89%;天津2025年新增算力设备租赁投放63亿元,新兴领域租赁资产超百亿元。卫星、低空(通用航空)、新能源物流车、矿山机械、农机、新能源无人矿卡等新兴租赁物亦在天津东疆等地率先落地,租赁物谱系由“传统装备”向“装备+电站+算力+卫星+低空”全维扩展,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度耦合。跨境人民币租赁伴随人民币国际化提速成为全新亮点:工银、兴业、光大等金融租赁公司与塞斯潘开展的全链条人民币结算项目资产合计超100亿元,2025年3月东疆落地首单跨境人民币集装箱出口融资租赁,跨境租赁正由“外币计价、境外融资”向“人民币计价、全链条结算”升级。

数字化重塑业务运营模式。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2025年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新增登记金额29.11万亿元,受同期基数影响同比回落14.83%,但新增租赁事件43.61万件、承租人13.7万家,覆盖面保持高位,以统一公示登记确权为基础的交易透明化制度持续完善。在业务前端,以平安租赁“微租赁”等为代表的线上化产品,将大数据画像、自动化风控、线上签约放款与物联网租后监控贯通,普惠小微租赁实现批量化、可复制运营(详见案例2-16);在租后环节,依托卫星定位、物联网传感与数据平台对租赁物实施动态监控,逐步成为车辆、工程机械、电站、算力设备等标准化租赁的标配。数字化不仅降低单笔交易成本,更使“以物控险”的传统租赁风控逻辑获得技术放大。

机构分化与区域集聚并行演进。监管评级、业务新规与“失联”“空壳”清理形成叠加效应,行业竞争格局深度洗牌:头部机构依托股东资源、资本实力与专业能力加速向绿色、科技、跨境等高门槛赛道集中,中小机构收缩至区域市场、细分场景与厂商链条,尾部机构批量退出。区域布局上,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2025年上海、广东、天津三地初始登记合计占全国的73.70%,租赁资源继续向三大集聚区集中。天津作为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地位持续巩固:据东疆综保区管委会、天津市政府公开信息(2026年),东疆总部型租赁公司近600家、项目公司超2000家、资产规模超1.7万亿元,累计交付飞机超2500架、全市累计达2553架,为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天津全市船舶租赁超1200艘、其中超半数由国内船厂建造,海工平台租赁占全国90%以上,全市租赁产业集群资产规模近2.4万亿元;东疆累计探索形成40余种租赁业务模式。放眼全球,我国已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中国租赁业的全球影响力正由航空领域向航运、新能源与高端制造领域延伸。

3.演进对实际业务的影响。2018年以来的制度重构与市场出清,将融资租赁的实际业务推向“回归本源”与“创新突围”的双轨转型。一是监管统一重塑了业务的合规底座。监管职责划转与《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相继落地,租赁物适格性审查、售后回租资金支付管理、监管评级等要求趋于刚性,虚构租赁物、以回租之名行信贷之实的操作空间大幅收窄,“实质重于形式、真租赁真融物”由行业倡导转为监管底线,倒逼机构重构以设备价值、产业现金流与资产处置能力为核心的展业逻辑,重资产、重运营、重专业成为竞争新常态。二是会计与法律制度改革改变了交易的经济性与权利基础。IFRS16对表外经营租赁的收敛,促使出租人由提供“融资便利”转向参与资产全生命周期服务,经营租赁的专业价值(残值判断、处置网络、运营管理)被重新定价;民法典对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所有权与取回权规则的完善,则为租赁、直租、厂商租赁及卫星、算力等新租赁物交易提供了稳定的权利保障。三是总量收缩与尾部出清重构了竞争格局。行业企业数量延续收缩,市场出清使牌照与资本价值向头部集中,同业授信与债券融资随之分层,中小机构被迫走“专业化、区域化、场景化”道路,行业整体由“拼规模、拼价格”转向“拼资产、拼管理、拼科技”。四是租赁物谱系扩展带来风险管理的新课题与新工具。光伏电站、储能、算力服务器、卫星、通航飞机等新租赁物呈现高价值、高技术迭代、强场景特征,价值评估、残值管理与二手处置难度显著上升,以物联网监控、大数据预警为支撑的数字化租后管理与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的确权基础设施,成为新资产可租、可管、可处置的前提条件。五是天津试点验证了“制度创新—主体集聚—业务突破”的区域演进路径。从2009年保税进口飞机租赁,到本轮拓宽租赁物范围、SPV模式复制与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东疆持续扮演全国租赁制度创新的“试验场”与“出海口”,区域政策优势正转化为服务中国制造出海与新质生产力成长的现实业务能力。总体判断,本阶段演进使融资租赁业完成了一次深刻的身份再定位:由依附于信用的“类金融通道”,回归并升级为植根于设备、产业与科技的专业化资产金融。

4.本阶段典型案例

案例2-16 平安租赁小微线上化:从“资金中介”到“科技+服务”(2018年起,2020年“微租赁”产品成型)

【案例背景】小微企业设备需求呈金额小、笔数多、担保弱、用款急特点,人工尽调面签模式成本高、覆盖窄。平安租赁2018年起推进科技赋能,推动小微金融向线上化转型。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产品创新。2020年前后形成线上化小微租赁产品(业内称“微租赁”),将小额设备租赁需求标准化、模块化。二是流程再造。申请、审批、签约、放款与租后管理全流程线上化,依托大数据模型自动决策,实现“秒级授信”式快速审批。三是风控升级。整合工商、税务、司法、征信等多维数据构建反欺诈与信用评估模型,结合设备物联监控开展租后预警,形成“数据获客—模型审批—线上放款—物联管控”闭环。四是定位转型。由“资金中介”转向“科技+服务”,深耕设备场景长尾客群。

【实施成效】线上化大幅降低单笔获客与运营成本,小微租赁实现批量化、标准化运营,服务半径扩展至全国,成为平安租赁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的代表性板块。

【经验启示】一是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取决于科技对作业成本的重构,数字化是小微租赁商业闭环的关键;二是长尾客群业务的竞争力在于把设备场景数据化、把风控能力产品化,而非降低风险标准。

案例2-17 越秀租赁户用分布式光伏:三方共建筑牢“零投入、稳收益”的绿色普惠样本

【案例背景】户用分布式光伏兼具绿色低碳与普惠富民双重属性,但市场普遍存在单户投资大、农户缺启动资金、项目风险分散难等痛点。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越秀资本旗下)把握“双碳”与乡村振兴战略机遇,2022年6月起与江苏某新能源公司(科创板上市光伏企业)合作,于2023年推出“美丽乡村户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并向绿色新能源赛道战略转型。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投资方—光伏厂商—农户”三方共建。越秀租赁作为投资方负责整体融资规划与资金投放(含发行绿色债券等多元筹资);光伏厂商承担设备供应、安装与全生命周期运维;农户仅以闲置屋顶资源参与,零初始投入、不担建设与运维成本,通过“屋顶租金+电费分成”获得长期收益,户均年增收约2000元(据《长三角融资租赁案例精析》)。二是数字化提效控险。联合科技团队历时8个月研发出数字化运营系统,整合央行征信、不动产登记、设备参数等核心数据,以AI风控将审批由数个工作日压缩至24小时内、单日最高处理1500笔,并对电站实施实时监控,破解户用光伏“散、杂、广”的运营难题。三是“三步走”化解信任与运维难题。组建金融专家与技术工程师地推团队进村宣讲“光伏惠民”;构建覆盖全国的本地化运维网络,承诺设备故障24小时到场、一般故障3天内修复;引入银行资金托管机制,电费收入直入农户账户、全程受监管。

【实施成效】截至2023年末,项目累计服务农户突破15万户、装机规模达4.05GW(约相当于200余个大型地面电站),年发电量约48.6亿度、可满足约243万户家庭一年用电,相当于年节约标准煤约145.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15万吨(据《长三角融资租赁案例精析》);通过“家门口就业”计划创造本地化岗位2000余个,部分村庄以集体屋顶资源每年增收数十万元。2023年越秀租赁新能源业务投放152.20亿元(同比+894.03%)、实现电费收入4.61亿元,新能源资产管理平台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据越秀资本2023年年报)。项目由“单点突破”走向“生态构建”,成为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代表样本。

【经验启示】一是绿色与普惠可相互成就,户用光伏以“零投入、稳收益”把清洁能源收益下沉至千家万户;二是“厂商+金融+农户”三方共建以专业化分工替代单点承压,是破解分布式项目“小额、分散”难题的可行路径;三是数字化运营、本地化运维与资金托管,是形成可复制、规模化商业模式的关键支撑。

案例2-18 中核租赁牧区户用光伏:从“草原荒院”到“阳光资源”

【案例背景】2022年,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12月成立于上海自贸区,中核集团金融板块成员)将业务视角投向内蒙古牧区。当地牧民收入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弱,家中大片庭院闲置资源长期未产生经济价值;分布式光伏在牧区具备天然开发条件,却普遍面临单户规模小、区域分散、牧民缺乏启动资金、金融机构顾虑风险等困境。中核租赁作为中核集团布局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核心平台,提出“牧民有闲置土地、缺资金装光伏;我们有资金、缺触达农户路径”的破题思路,与国家乡村振兴及整县光伏开发政策相契合。

【主要创新做法】一是“售后回租+承租人协同”模式。针对牧区单户小、散、弱的特征,引入集团内部具备专业能力与数字化管理能力的主体作为承租人,由其用蒙语讲解政策、代办手续、设备运维,承担与牧民的对接与项目统筹,把专业工作交给专业主体。二是零投入、稳收益的民生设计。牧民无需出资、不承担建设和运维成本,仅以庭院闲置空间参与,按安装光伏组件数量每年通过银行账户获得固定收益。三是“资金支持+风险管控+租后管理”闭环。通过出租人与承租人、农户间协议及应收账款质押等增信措施实现风险隔离,并接收承租人部分资产强化租后管理。四是以承租人系统软件支撑资产集中管理与租后管理,用数字化破解牧区分散化难题,实现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互促。

【实施成效】首批试点以90块光伏板起步,覆盖多户牧民,建成后运行稳定,农户如期获得收益,未出现合同纠纷或运维故障导致的收益中断。随后快速复制,一期项目已覆盖超千户牧户,把闲置庭院转化为“阳光资源”,既激活牧区经济、拓宽牧民增收渠道,也为乡村振兴与“双碳”目标在草原落地提供了可复制样本。中核租赁作为中核集团金融板块成员,聚焦清洁能源,绿色租赁累计投放超900亿元、服务装机超20GW,连续多年获“深绿G-AAA”绿色主体最高等级认证。

【经验启示】一是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可深度融合,户用光伏是二者结合的优质载体;二是“金融+承租人协同+数字化”组合能有效破解单户分散、信息不对称难题,实现风险隔离与规模化复制;三是“零投入、稳收益”产品须回归真实融物与民生需求,方能行稳致远。

案例2-19 工银金租×Seaspan:3艘新造集装箱船跨境人民币融资租赁

【案例背景】集装箱船标准化程度高、单体价值大、可全球流通,是适租性极强的船舶资产。国际船舶租赁长期以美元计价融资,人民币在高端船舶出口领域的功能尚未充分打开。塞斯潘为全球最大独立集装箱船船东,将人民币融资引入新造船出口场景。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货币创新:2024年,工银金租与塞斯潘开展3艘新造集装箱船人民币国际化融资租赁,签约约35亿元,成为国外船东首次直接以人民币在中国船企下单并采用人民币融资的单体最大项目(据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年度优秀案例名单)。其二,链条闭环:项目由中国船企承建、以人民币计价结算,2026年9月首艘“东方钱凯”轮交付,实现“建造—融资—运营”全链条人民币闭环(据同花顺财经2026年9月2日报道)。其三,面向境外船东提供人民币融资租赁,输出“中国制造+中国金融+人民币结算”组合方案。

【实施成效】项目推动人民币在高端船舶出口领域向投融资与结算货币升级,入选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优秀案例,为船舶租赁拓展境外船东市场提供范本。

【经验启示】一是跨境租赁创新须与人民币国际化、高端制造出口同频共振,方能形成多重红利叠加;二是“中国船厂+中资金租+人民币融资”组合,有望成为大型船舶出口的新标配。

案例2-20 金融租赁公司算力设备租赁“破冰”

【案例背景】大模型训练与智算中心建设带动GPU服务器需求爆发。算力设备单价高、迭代快,传统信贷难以匹配;直接租赁的“购租运营分离”结构契合算力资产“重资产投入、运营性回款”特点。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中小金租先行:北部湾金租2024年9月完成首笔算力服务器直租,租赁物约1亿元GPU服务器。其二,制度叠加:交银金租2024年依托上海临港新片区SPV,落地行业首单自贸区SPV算力设备跨境租赁。其三,规模化跟进:兴业金租2025年完成5亿元GPU算力设备融资租赁。航天科工金租2024年11月落地首笔算力直租,皖江金租2025年3月以近亿元AI智算服务器开展融资租赁(据《金融时报》及行业综述)。

【实施成效】算力设备租赁两年内由零散尝试转向集群放量。2025年末全国算力租赁余额达972.62亿元、同比增长109.89%(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算力设备已成为金融租赁最具成长性的新兴租赁物之一。

【经验启示】一是对高价值、高技术迭代资产,直接租赁比售后回租更能实现风险收益匹配与运营深度绑定;二是SPV、自贸区、跨境等制度工具叠加,为新型资产进入租赁物清单提供了通道。

案例2-21 东疆首单跨境人民币集装箱出口融资租赁(2025年3月)。

【案例背景】我国是全球最大集装箱制造国,集装箱出口长期以现汇贸易结算为主,缺乏租赁金融支撑;集装箱标准化程度高、周转性强、可全球流通,是出口租赁的理想标的。东疆已具备保税飞机、船舶与设备出口租赁的制度与产业基础(据东疆综保区管委会公开信息)。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模式首创:2025年3月,东疆落地首单跨境人民币集装箱出口融资租赁业务,实现“集装箱出口租赁+跨境人民币结算”双引擎组合(据《瞭望》2026年报道)。其二,链条贯通:以集装箱为租赁物、以跨境人民币为结算币种,将制造、出口、租赁融资与跨境结算纳入同一交易结构,为出口企业与境外承租方提供“以租代售+人民币结算”方案。其三,制度依托:在既有飞机、船舶与设备出口租赁基础上,将业务场景延伸至大宗出口商品领域,丰富东疆跨境租赁产品谱系。

【实施成效】该首单将集装箱这一大宗出口适租资产纳入租赁金融支持范围,与设备出口租赁形成互补,为融资租赁服务外贸新业态、拓展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提供示范。

【经验启示】一是出口场景的租赁化是融资租赁服务双循环的蓝海领域,制度突破须与产业场景结合;二是跨境人民币结算与租赁工具相互赋能,能够放大人民币国际化与租赁出口的协同效应。

案例2-22 招银金租东疆SPV:国内首单SPV卫星租赁(2025年)。

【案例背景】低轨星座组网提速与商业航天兴起,使卫星研制、发射与在轨运营资金需求巨大。卫星单体价值高、专业性强,传统回租难以覆盖建造与发射前阶段资产;以项目公司(SPV)模式开展卫星租赁,可实现单星资产权属隔离与风险独立核算(据北方网2026年1月29日、《瞭望》2026年报道)。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资产创新:2025年,招银金融租赁东疆项目公司投放国内首单SPV卫星租赁业务,将卫星纳入租赁物清单,实现SPV模式向太空经济复制。其二,制度复用:沿用东疆成熟的项目公司交易结构,对卫星资产实行单星隔离、独立核算,实现权属清晰、风险可控。其三,协同拓展:同期投放首单金租项目公司新能源无人矿用卡车租赁业务,验证SPV模式在新兴租赁物上的普适性。其四,周期匹配:结合卫星研制、发射、在轨运营的生命周期设计租金与残值安排。

【实施成效】首单SPV卫星租赁打通商业航天与金融租赁之间的资金通道,标志金融租赁服务太空经济成功破题,与同期无人矿卡业务共同构成东疆新兴租赁物示范样本(详见案例2-23)。

【经验启示】一是技术前沿资产的租赁化,须以资产可确权、可监控、生命周期可划分为前提;二是SPV模式能有效隔离单体资产风险,是租赁资本进入高风险新兴领域的重要工具。

案例2-23 新兴租赁物扩围集群:矿山机械、农机、新能源无人矿卡等

【案例背景】2024年7月国务院政策文件鼓励新能源电站、农业机械、卫星等租赁,同年10月金融监管部门批复支持天津试点拓宽租赁物范围(据东疆综保区管委会公开信息),为矿山机械、农机、卫星、新能源无人矿卡等资产进入租赁物清单打开政策窗口。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主体协同:交银、招银、浦银金融租赁通过东疆项目公司开展新兴租赁物业务,形成头部金租参与的集群效应(据北方网、《瞭望》2026年报道)。其二,资产扩围:租赁物由传统装备延伸至新能源设备、矿山机械、农业机械、卫星及新能源无人矿用卡车等新质生产力资产,租赁服务由“支持采购”升级为“支持产业智能化升级”。其三,批量落地:2025年上述三家机构累计开展此类租赁28笔、合计约12亿元,实现由单点首单向批量投放的跨越。

【实施成效】新兴租赁物由政策鼓励走向批量落地,是融资租赁服务新质生产力、助力智能矿山与农机装备更新的直接体现,亦验证天津拓宽租赁物范围试点的实效,为全国制度推广积累样本。

【经验启示】一是租赁物范围拓宽必须与资产适租性评估、确权登记及处置能力建设同步,防止租赁物虚化;二是“区域试点+头部机构联动”是新兴领域业务快速起量、风险可控的有效路径。

案例2-24 中银金租东疆项目公司:国产棉纺设备保税租赁出口哈萨克斯坦

【案例背景】中亚国家纺织产业升级需求旺盛,国产棉纺设备在性价比与适配性上具有优势,但境外买方一次性购资有限;保税租赁出口可降低成本、平滑买方资金压力,是国产装备“带租出海”的适配工具。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模式首创:2025年10月,中银金融租赁东疆项目公司以出口租赁方式将价值约7000万元的国产棉纺设备经霍尔果斯口岸运往哈萨克斯坦,用于当地棉纺综合体项目,设备由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公司供货,系国产设备首次保税租赁出口中亚(据《瞭望》2026年第30期报道)。其二,链式协同:联合国内设备制造商与外贸企业,以租赁带动国产装备出口。其三,区域服务:依托东疆出口租赁与保税监管制度,将租赁服务延伸至中亚,服务“一带一路”共建。

【实施成效】该项目打通国产棉纺设备保税租赁出口中亚的通道。东疆设备出口租赁累计约20亿元,服务20余家国内制造商出口至24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据《瞭望》2026年报道),出口租赁正成为国产装备出海的重要金融支撑。

【经验启示】一是保税租赁出口兼具成本优势与风险隔离功能,是国产装备出海的适配金融工具;二是“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工业化需求与我国装备制造优势结合,为租赁业提供长期出口场景。

案例2-25 合泰租赁新能源叉车“1+3”模式:产融协同赋能中小微绿色转型(2023年)

【案例背景】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缺抵押、缺信用、缺政策适配”的“三缺”困境:轻资产运营使固定资产匮乏、缺乏可用抵押物;成立时间短、经营历史有限,依赖历史财务数据的传统征信模型难以评估其信用状况;新能源设备补贴政策涉及多个部门、地区与类型,标准与流程不一,企业获补困难。与此同时,新能源叉车凭借节能环保、运营成本低等特性,成为物流行业绿色转型的核心装备,但单台购置成本较高,构成中小微企业的“准入门槛”。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3年5月成立,由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安徽省投资集团、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参股,注册资本5亿元,系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秉持“金融服务实体、金融助力主业”理念,依托安徽叉车集团的品牌与渠道优势,以叉车融资租赁为核心业务,自2023年起聚焦叉车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普惠租赁服务。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1+3”产融协同模式。以融资租赁为核心,创新性联合生产厂商(安徽叉车集团)、销售商与终端客户,把金融嵌入“制造—销售—服务”链条,形成厂商、经销商与租赁公司协同的生态,业务覆盖合力叉车全国28家省级营销公司和500多家二级营销公司。其二,动态信用评估与风控创新。针对中小微“三缺”痛点,构建动态信用评估模型与动态绩效模型,降低中小微准入壁垒;打造全场景租赁风控体系,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运用大数据风险管理工具,提升风险识别与防控的精准性。其三,绿色金融与政策适配。结合国家“双碳”目标与地方产业园区补贴,降低企业初期成本;租赁物聚焦新能源叉车,以“厂商租赁+后市场服务”(维修、电池更换等)提升产业链黏性。其四,定制方案与极速响应。围绕客户业务状况、资金需求与设备使用场景开展需求分析,量身定制融资方案,三个月内完成从签约到交付的全流程。

【实施成效】合泰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为浙江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3月成立的物流设备服务商)提供40多台合力牌新能源叉车、总价款超900万元,在三个月内完成签约与交付,帮助这家手握订单却受困于“三缺”的初创企业以“以租代购”方式取得设备,缓解了一次性支付高昂采购款的资金压力与现金流紧张,使其得以扩大场内物流设备运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该模式验证了融资租赁服务中小微企业绿色设备更新的可行性,为面临类似融资困境的初创企业提供了新思路,也推动了新能源叉车对传统燃油叉车的替代,助力物流行业降碳增效(据《长三角融资租赁案例精析》)。

【经验启示】其一,产业系(厂商系)租赁公司可依托股东厂商的品牌、渠道与设备处置能力,把“懂设备、有渠道、能处置”转化为服务中小微的核心优势,形成与银行系机构差异化的能力结构;其二,破解轻资产中小微融资难,关键在于以动态信用评估与大数据风控替代对抵押物与历史财务数据的依赖,将“资产信用+数据信用”纳入风控逻辑;其三,绿色金融工具与地方产业政策、后市场服务的组合运用,既能降低中小微绿色转型门槛,又能提升产业链黏性与业务可持续性。

案例2-26 民生金租×中船天津:16000TEU双燃料集装箱船交付

【案例背景】国际海事减排新规推动航运业向绿色船型转型,大型双燃料集装箱船兼顾运力与低碳要求,但造价高、建造周期长,对建造资金组织与长期租赁运营能力要求高;国产船厂已具备批量建造能力,亟需中国金融资本协同支撑。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产融协同:民生金融租赁与中船(天津)合作,投资建造大型双燃料集装箱船(据北方网2026年1月29日报道)。其二,绿色资产:项目船型为16000TEU级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适配国际航运脱碳要求。其三,国际运营:2025年,合作项目第三艘16000TEU双燃料集装箱船“地中海薇奥拉”轮交付并租赁给全球领先班轮公司地中海航运,形成“中国船厂建造—中资金租持有—国际班轮运营”组合。

【实施成效】该船按期交付并投入国际运营,验证了中资金租在大型绿色船舶新造船领域的融资组织、资产持有与国际投放能力,为国产大型集装箱船出口及绿色船队扩张提供金融支撑样本。

【经验启示】一是绿色船舶更新为中资金租带来结构性机遇,但须匹配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结构;二是船舶租赁的国际竞争力来自造船、金融、航运三大能力协同,金融资本应主动嵌入高端制造出口链条。

案例2-27 昆仑金租东疆SPV:全国首单金租项目公司储能设备租赁

【案例背景】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环节,独立储能电站单体投资大、回收期长,建设与设备融资需求突出;电站设备权属清晰、可确权可监控,适配融资租赁,SPV模式又能实现单站资产风险隔离与独立核算,与“一站一主体”运营特点契合。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模式首创:2026年年中,昆仑金融租赁在东疆以项目公司形式完成总规模8亿元的储能设备租赁,系全国首单金融租赁公司以SPV模式开展的储能设备租赁(独立储能电站)。其二,资产适配:以独立储能电站设备为租赁物,将SPV风险隔离与储能重资产、长周期投资运营结构结合。其三,区域落地:依托东疆成熟的SPV管理与租赁创新制度实施,为新型储能设备租赁提供可复制样板。

【实施成效】该业务打通金融租赁SPV模式进入储能领域的路径。2025年末全国新型储能租赁余额达567.32亿元、同比增长154.66%,“SPV+储能”有望成为独立储能电站的主流融资结构之一。

【经验启示】一是SPV模式由飞机、船舶扩展至储能等新兴资产,印证其作为通用资产隔离工具的制度价值;二是储能设备租赁的生命力在于收益模式与残值安排清晰,金融创新须以产业运营逻辑为锚。

案例2-28 东疆通航/低空飞机租赁集群:470余架通航飞机

【案例背景】低空经济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航飞机机型多样、运营主体多为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购机资金与资产管理能力不足问题。东疆依托保税飞机租赁的监管与SPV经验,将租赁模式延伸至通航低空领域。

【主要创新做法】其一,集群服务:截至2024年9月,东疆协助50余家境内外租赁公司与100余家通航运营及企业客户,以租赁方式引进通航飞机470余架,形成全国领先的通航飞机租赁集群。其二,首单突破:先后完成首单短途运输飞机保税租赁、首单大型直升机保税租赁“异地监管”、首单通航飞机经营性租赁资产包交易、首单直升机批量采购等,覆盖公务航空、医疗救援、短途运输等场景。其三,模式组合:将保税租赁、经营性租赁、资产包交易、批量采购等组合运用于购置、持有与流转各环节,实现通航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实施成效】东疆通航飞机租赁集群,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规模化、标准化金融基础设施,470余架的机队规模与多项首单共同构成我国低空经济金融化的代表性样本。

【经验启示】一是低空经济的大规模商用,有赖于金融工具的标准化与资产流转渠道的畅通;二是须按机型残值、适航与运营特征分层设计产品,实现向“低空资产租赁”的能力迁移。

全章小结。回望1981年以来四十余年,中国融资租赁业由“引进来”到“强起来”、再向“走出去”跃升,呈现四条演进主线。其一,法律与监管从无到有、由分散到统一:从1996年司法解释与1999年合同法专章起步,到民法典法典化与监管评级新规落地,制度渐趋成熟。其二,市场主体由单一到多元再到分化:从东方租赁、中国租赁两家先驱,到中外合资、金融租赁、内资试点、厂商租赁多元并存,再到银行系主导下头部集聚、尾部出清。其三,业务结构由进口直租起步,经售后回租高企,逐步回归直租与经营性租赁:租赁物由纺织、印刷等单机设备扩展到飞机、船舶、海工,再延伸至光伏、储能、算力、卫星等新质生产力资产。其四,区域与功能由“引进外资、引进设备”走向“制度创新策源、服务制造出海”:以东疆为代表的试验田持续输出保税租赁、SPV与跨境人民币等创新模式,使中国租赁业深度嵌入全球产业链分工。四阶段反复验证:融资租赁的生命力,在于对实体经济设备投资需求的适配与深耕。




来源: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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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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