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演进与典型案例汇编研究》 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讯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百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编委会成员: 王荆洲 李佳杰 刘景彦 程锦 王明晶 李珅 卜凡宇 马海涛 刘硕 王婷 摘要 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是连接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最直接的金融形态之一。我国融资租赁业自1981年起步,历经四十余年发展,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与此同时,行业也经历了从野蛮生长、规模扩张到回归本源、转型突围的深刻演变。当前,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的背景下,融资租赁行业正处于“总量收缩与结构升级并行”的关键转型期,如何厘清发展脉络、总结创新经验、研判未来方向,成为行业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 本报告由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创新发展专业委员会组织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与归纳演绎相结合的方法,以“演进历程—影响机理—现状问题—趋势对策”为主线,系统回顾了中国融资租赁业自起步以来的四个发展阶段(起步探索期、规范调整期、高速扩张期、转型深化期),提炼出功能定位、市场格局、业务模式、监管框架、创新驱动“五变”影响机理,梳理了当前行业发展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深层次挑战,并从政府、监管、企业、协会四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报告精选28个典型业务案例汇编为“创新案例库”,覆盖航空航运、工程机械、汽车与公共交通、医疗健康、新能源、算力储能、卫星低空、跨境租赁等主要领域,兼顾金融租赁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头部机构与中小机构、全国样本与天津样本,力求为行业提供可资借鉴的参考。 研究认为: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主线,是从“类信贷”融资工具回归“融资+融物+服务”的产业金融形态,每一次业务跃迁都与制度供给和产业升级深度耦合;监管统一与“融物”导向重塑了行业竞争逻辑,直租、经营性租赁及专业化运营能力成为下一阶段的核心竞争力;绿色租赁、科技租赁、普惠小微与跨境租赁构成创新突围的四大方向,天津东疆的保税租赁、SPV项目公司、跨境人民币结算等制度创新具有全国示范价值。同时,行业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政府、监管、企业、协会四方协同,尤其需要以团体标准、行业统计与人才培养为抓手的行业自律生态建设。 关键词: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创新发展;行业演进;典型案例;回归本源;监管改革;全国示范。 第二章以时间为主轴,将四十年演进划分为起步探索、规范调整、高速扩张与转型深化四个阶段,完成了对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历程的编年式梳理。然而,编年只能回答“发生了什么”,本章要正面回答的核心命题是:四十年的制度变迁、主体更替与模式创新,究竟如何改变了租赁公司每一天的实际业务? 本章以28个典型业务案例(案例2-1至案例2-28)为“业务截面”,沿时间坐标检验变革,识别五个贯穿始终的机理变量:功能定位之变回答“租赁在金融与产业之间充当什么角色”,市场格局之变回答“谁在从事租赁”,业务模式之变回答“租赁业务怎么做”,监管框架之变回答“租赁在什么边界内做”,创新驱动之变回答“租赁靠什么走向未来”。五者构成互相咬合的因果链条:监管划界校正功能定位,功能回归催生模式创新,模式分化重塑市场格局,数字化、绿色化与国际化则不断为校正后的行业供给增量动能。 (一)功能定位之变:从“类信贷融资”到“融资+融物+服务” 功能定位之变的起点,要回到“融资租赁究竟更像贷款还是更像设备投资”这一根本问题。我国租赁业起步之时即以设备为载体:中信公司1980年试办的国内首批租赁业务,为河北涿州纺织厂引进纺织设备、为北京首都出租汽车公司引进200辆轿车,并凝练出“借鸡生蛋、以租代购”的经验(详见案例2-1)。这套安排把融资功能与具体的机器、车辆绑定,租金由设备运营现金流分期偿付,本质上是“以物为锚”的长期设备投资工具。然而此后很长一段时期,由于金融供给不足、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行业在实际运行中逐渐偏离以物为本的轨道:早期机构普遍依赖政府部门与银行的信用背书,担保取代租赁物成为主要的风险缓释工具,租赁公司既不掌握设备价值也缺乏处置能力;到2008—2017年高速扩张阶段,依托银行系金融机构的资本与渠道优势,以资金投放为实质、以售后回租为主要形态的“类信贷”业务快速放量,部分交易租赁物真实性弱、可处置性差,融资功能被放大而融物功能趋于虚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早期机构的大面积受挫,与高速扩张后期积累的资产质量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是同一逻辑错误的两次重演——把租赁做成了有担保的贷款。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2025年登记口径下售后回租占比仍高达87.01%、直接租赁仅占10.38%,这一存量结构正是功能错位历史的直观投影。 功能之变的关键支点是物权引入。融资租赁区别于信贷的最根本之处,在于出租人通过买卖合同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再通过租赁合同让渡使用权,形成“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法律构造。物权引入从根本上改变了风险结构:信贷的第二还款来源是保证人或抵押物变现,且抵押品多游离于企业经营之外;租赁的第二还款来源则是出租人自己持有、自己监控、依法可取回的租赁物。早在行业初创期,这一机制已在重大装备引进中显现威力——1980年9月23日中国民航与美国汉诺威公司签订首架波音747SP飞机租赁协议,采用美国投资减税杠杆租赁结构,出租人持有飞机所有权并享有投资减税、折旧扣减等税收利益,中方以较低租金获得飞机并以其运营现金流分期偿付(详见案例2-2)。飞机之所以能成为租赁最成熟的资产门类,正是因为其标准化程度高、全球流通性强、二手市场活跃,“物”的价值足以支撑大额长期融资。这一逻辑在境内落地并制度化,则以2009年12月工银租赁在东疆完成的首单保税进口飞机租赁为里程碑:两架波音777F货机以约3.2亿美元价值交付南方航空,境内项目公司持有物权、借助保税政策完成结转,中资机构由此拿回飞机租赁的国际话语权(详见案例2-7)。据公开统计,全球新交付飞机约七成通过租赁方式交付,表明当资产足够标准、可处置性足够强时,物权能够替代并补强信用,成为融资的核心载体。 物权从实践走向规范,离不开法律与登记制度的支撑。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1996〕19号司法解释首次系统厘清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与裁判规则;1999年《合同法》以专章将融资租赁合同确立为独立的有名合同,明确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等基本规则;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延续并巩固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物权构造。法律确定性的上升,使租赁公司持有物权从“事实占有”升级为“权利可预期”,资产风险溢价随之下降,租赁物的评估、保险、登记与处置安排得以体系化展开——只有当物权的归属与取回规则清晰稳定时,以物为核心的产品设计、期限安排与跨境交易才具备可行的制度基础。 物权引入必然要求“物的管理”。从放款视角转向资产管理视角,租赁公司必须构建四种能力:租赁物选择能力,判断哪些资产适合承租、保值与流转;价值评估能力,核实租赁物真实性并合理定价;在役管理能力,跟踪设备使用状态与维护状况;退出处置能力,借助二手市场与残值实现完成资产退出。这四个环节贯穿业务全周期,构成租赁区别于信贷的专业护城河。以新能源储能电站为例,2026年昆仑金融租赁在东疆以项目公司形式完成总规模8亿元的储能设备租赁,系全国首单金融租赁公司以项目公司模式开展的储能设备租赁(详见案例2-27)。独立储能电站具有重资产、长周期、现金流清晰的特点,天然适配物权型融资;而此类业务的成败,高度取决于对电站设备技术路线、全生命周期价值与运营收益的判断——合同签署只是资产经营的开始。同样,飞机、船舶租赁公司将资产管理延伸到全球范围,依托东疆等平台的保税与项目公司制度,跨期、跨境地管理资产组合,正是“管理物”而非“出借资金”的直接体现。 进一步看,当租赁公司把“物”从担保品转化为经营对象,其服务半径便由“放款时点”延伸到购置、建造、运营、处置全链条,并在链条最前端获得介入产业的通道。工银金融租赁与全球最大独立集装箱船船东塞斯潘的合作即为典型:2024年签约3艘新造集装箱船、金额约35亿元的人民币国际化融资租赁,国外船东首次直接以人民币在中国船企下单并采用人民币融资,2026年9月首艘“东方钱凯”轮交付,实现了建造、融资、运营全链条的人民币闭环(详见案例2-19)。租赁资本由此嵌入造船产业的生产过程,而不再停留于交付环节的简单资金工具。更早的产业前端介入发生在航空制造业:2011年10月19日,工银租赁与中国商飞签署45架C919订单协议,成为该机型第7家启动用户、当时单笔最大的启动用户(详见案例2-10)。在国产大飞机尚处研制阶段即下订单融资,是租赁资本把触角伸向产业链最前端的极致案例——融资的对象不是现成的设备,而是设备被创造出来的过程本身。 功能之变的另一重含义是“服务”的引入。当行业竞争由利差驱动转向能力驱动,单纯的资金融通已不足以构成差异化优势,租赁公司开始围绕租赁物叠加运营支持、维保协调、保险安排、再制造与二手处置等增值服务,把一次性交易关系转变为长期服务关系。服务能力的载体是组织与人才:越来越多机构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条线,建立租赁物价值数据库与二手处置渠道,引入具备工程、航运、能源等行业背景的专业人员——正是这些组织安排,使“融资+融物+服务”由理念变为可交付的业务形态。在工银金融租赁与塞斯潘的人民币集装箱船项目中(详见案例2-19),租赁公司承担的已不限于放款职能,还包括对船型、船价、建造进度与交付安排的全过程把关;在昆仑金融租赁的储能电站项目中(详见案例2-27),对电站技术路线、设备选型与运营收益的判断,本身就是服务能力的体现。功能定位之变由此形成完整闭环:物权引入解决“风险由谁承担”,价值管理解决“资产如何保值”,全生命周期服务解决“价值从何创造”,三者共同支撑租赁走出利差依赖。 综上,功能定位之变的机理可用“资金—物权—产业”链条概括:资金处于起点,提供杠杆与期限转换;物权是枢纽,决定资金投向并构成风险缓释;产业是终点与价值源泉,租金的第一还款来源是产业现金流,第二还款来源是租赁物处置价值。三者咬合则业务为“真租赁”,任一环节虚化则退化为“类信贷”。当前这一链条正在复位: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2025年末金融租赁公司直接租赁资产余额达1.84万亿元、同比增长21.05%,占租赁资产余额约39.74%,与“类信贷”盛行时期相比明显回升。需要客观看待的是,功能之变远未完成——登记口径下售后回租占比仍接近九成,说明相当部分机构依然依赖资金利差而非资产经营。但演进方向已经清晰:谁真正掌握了“物”的识别、管理与处置能力,谁才能在下一阶段的竞争中立足。功能定位之变由此成为其余四变的逻辑起点,它决定了行业能否从“以钱生息”走向“以物兴产”。 (二)市场格局之变:从单一主体到多元竞合 市场格局之变回答“谁在从事租赁”,是机构类型、竞争结构与空间布局共同演进的产物,与监管政策、资本属性和产业需求深度互动。我国租赁业起步时主体高度单一:1980年前后仅有中信公司试办租赁业务并参与筹建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机构数量有限、资本实力薄弱、业务集中于进口设备直租;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后早期机构大面积出清,行业一度陷入主体真空。规范调整阶段,随着1999年《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专章入法、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办法出台以及内外资准入体系重构,行业逐步形成三类机构并存的基本框架:由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商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与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但彼时机构数量少、单体规模小,尚未形成真正的多元竞争格局。格局的真正改写发生在2007年: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允许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工银金融租赁率先于2007年11月26日落户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资本20亿元,成为全国首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交银、建信以及2008年开业的招银、民生等紧随其后。之后在自贸区政策红利牵引下,银行资本的大规模进入,使行业资本实力、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发生质变,也为规模跃升奠定了主体基础。 多元格局的第一条线索是厂商系机构的专业化深耕。早在银行系入场之前,工程机械厂商已把融资租赁作为销售体系的组成部分。中联新兴2002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具备厂商背景,经批准成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后,即围绕中联重科起重机、混凝土泵车等产品开展批量融资租赁,成为工程机械行业首家兼具内资融资资质与厂商背景的租赁公司(详见案例2-3);2004年4月,卡特彼勒宣布在北京设立工程机械行业首家厂商背景融资租赁公司,并于同年11月16日签署中国首单融资租赁,通过利星行、易初明通等代理商渠道运作,租赁物以在华合资企业生产的国产设备为主、客户以中小企业为主(详见案例2-4)。厂商系租赁把金融嵌入“制造—销售—服务”闭环,以设备残值与渠道管控对冲信用风险,形成了与银行系迥异的能力结构。第二条线索是银行系机构的多领域扩张与专业化分化。建信金融租赁开业初期即以高速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为切入点开展融资租赁(详见案例2-5),将银行系业务边界由传统设备扩展到长期基础设施资产;民生金融租赁则选择细分赛道深耕,2008年4月作为首批5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一注册于天津,至2011年末拥有公务机近90架、船舶130余艘,2018年年中机队规模近300架、其中公务机154架,约占国内公务机市场九成(详见案例2-9);交银金融租赁于2015年前后开展风电设备批量融资租赁,成为股份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布局绿色装备的代表(详见案例2-15)。第三条线索是独立第三方与市场化机构的生态位补充。平安租赁自2018年起以“金融+科技”推进小微业务线上化,2020年前后形成业内所称的“微租赁”线上产品,实现全流程线上风控与放款(详见案例2-16),在银行系与厂商系覆盖较弱的零售、小微场景中开辟出规模化、标准化的新市场。三条线索交汇,构成了“银行系做大体量与长期资产、厂商系绑定销售场景、市场化机构深耕长尾客群”的多元生态。 多元格局得以长期维系,取决于各梯队之间形成了差异互补而非简单替代的关系。银行系机构资金成本低、期限长,适合飞机、船舶、基础设施等大额长期资产;厂商系机构贴近制造现场,掌握设备技术与渠道,适合工程机械、车辆等需要较强运营干预的资产;市场化第三方机构机制灵活、响应迅速,在小微与零售场景中具备效率优势。三类主体在资产门类、客户结构与风险偏好上的错位,使竞争保持在“有序分化”的区间内。需要看到,梯队之间的边界也在流动:外资机构曾是中国租赁现代模式的引路人——卡特彼勒2004年即把全球成熟的厂商租赁模式带入中国(详见案例2-4),其后本土厂商系与银行系主体快速成长并实现模式内化;从合同余额的机构结构看,外资企业份额已处于三类机构中的低位,这一相对回落并不意味外资作用弱化,而恰恰说明竞争使先进经验在中国市场上被学习、复制并本土化。 多元竞合的结构特征,可从规模、集中度与区域三个维度刻画。从规模结构看,据中国租赁联盟等统计,2025年上半年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机构结构中,金融租赁公司占比约46.46%、内资试点企业占比约38.24%、外资企业占比约15.30%,银行系主导的大体量特征明显;与此同时,2025年末16家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突破千亿元、合计约3.54万亿元,金融租赁行业总资产达5.23万亿元,头部机构集聚了行业绝大部分资产。从竞争集中度看,行业呈现“头部集中与长尾收缩并行”的格局:一方面千亿级头部金租凭借资本与低成本融资优势持续做大,另一方面随着监管趋严与竞争加剧,部分实力较弱、缺乏差异化的长尾机构加速退出,市场主体数量由2024年末的7351家降至2025年6月末的约7020家。竞争维度由此从早期的数量扩张、价格比拼,转向资产经营能力、产业认知与风控水平的较量。从空间布局看,区域集聚显著: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2025年上海、广东、天津三地新增登记合计占全国的73.70%。三地各具功能依托——上海依托国际金融中心与总部经济集聚融资与交易功能,广东依托制造业腹地服务设备更新与供应链场景,天津则依托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与东疆平台形成政策先行优势。其中天津东疆的表现尤为突出:集聚总部型租赁公司近600家、项目公司超2000家,租赁资产规模超1.7万亿元,累计交付飞机超2500架(全市累计2553架),成为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天津船舶租赁超1200艘、海工平台租赁占全国九成以上,全市租赁产业集群资产规模近2.4万亿元。 多元竞合的结构特征,可从规模、集中度与区域三个维度刻画。从规模结构看,金融租赁板块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内资试点与外资租赁公司则呈收缩态势。与此同时,2025年末16家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突破千亿元、合计约3.54万亿元,金融租赁行业总资产达5.23万亿元,头部机构集聚了行业绝大部分资产。从竞争集中度看,行业呈现“头部集中与长尾收缩并行”的格局:一方面千亿级头部金租凭借资本与低成本融资优势持续做大,另一方面随着监管趋严与竞争加剧,部分实力较弱、缺乏差异化的长尾机构加速退出,行业企业数量延续收缩态势。竞争维度由此从早期的数量扩张、价格比拼,转向资产经营能力、产业认知与风控水平的较量。从空间布局看,区域集聚显著: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2025年上海、广东、天津三地新增登记合计占全国的73.70%。三地各具功能依托——上海依托国际金融中心与总部经济集聚融资与交易功能,广东依托制造业腹地服务设备更新与供应链场景,天津则依托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与东疆平台形成政策先行优势,其中天津东疆的表现尤为突出。 (三)业务模式之变:从单一回租到直租、经营租赁、厂商租赁等多元模式 业务模式是功能定位的具体载体,其形态变迁深刻反映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回顾四十年,我国租赁业务模式大体经历了一条“进口直租独大—售后回租主导—多元模式并存”的演变曲线:起步阶段以进口设备直接租赁为主,租赁公司以外汇资金购入国外设备租给国内企业,租金以外币分期偿付;规范调整阶段,随着盘活存量资产的需求上升,售后回租占比开始提高,融资功能被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2008—2017年高速扩张期,售后回租凭借交易结构简单、风控逻辑接近信贷、投放速度快的优势,成为银行系机构规模竞赛的首选工具,进而演变为近乎单一的形态。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2025年登记口径下售后回租占比仍达87.01%,是历史惯性的直接证据。需要指出的是,售后回租本身是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的正当工具,问题在于“回租化”过度——当租赁物真实性与可处置性下降、交易实质趋同于流动资金贷款时,模式便偏离了租赁本源。2018年后的转型深化阶段,监管校正与市场选择共同推动模式结构逆转,直租、经营性租赁、厂商租赁等模式重新获得成长空间。 多元模式并存首先表现为一张完整的“模式光谱”。直接租赁以新增资产投资为对象,租赁公司按承租人选择购买新设备并出租,风控重心在租赁物与项目现金流;售后回租以存量资产盘活为对象,承租人将自有设备出售给出租人再租回使用,风控更依赖主体信用与租赁物真实性核验;经营性租赁中出租人保有所有权并承担残值风险,在表内经营资产、赚取租金与资产运营收益,风控核心转向残值预测与再营销能力;厂商租赁则将融资嵌入制造商销售体系,通过代理销售、回购承诺等结构实现“以租促销”。四种模式对租赁公司的会计处理、资本占用、税务负担与能力要求各不相同:直租涉及购置环节的价税安排与所有权取得,回租关注既有资产的确权与估值,经营性租赁需要以资产折旧与残值管理匹配收益,厂商租赁则依赖渠道管控与二手处置网络。模式光谱的展开,意味着租赁公司的收入结构、报表结构与能力结构必须随之分化,单一“放款收息”模式不再能够覆盖所有场景。 模式选择并非随心所欲,而是由资产属性、客户结构与外部环境共同决定,表现出清晰的匹配规律:飞机、船舶等标准化程度高、二手市场发达的资产,适合以直租或经营租赁承接,便于在资产全周期内灵活安排持有与出售;工程机械、商用车等使用强度大、客户分散的资产,适合以厂商租赁配合回购结构,把风险管控前移到销售环节;存量厂房设备与长期运营资产,则宜通过售后回租盘活沉淀资金。外部环境同样塑造模式偏好:利率下行期,承租人倾向于锁定长期固定租金安排;税收与会计准则调整期,模式选择会在表内表外、融资与融物之间动态权衡。匹配规律的显现,意味着模式创新不再是无序试错,而是机构基于自身禀赋与目标市场作出的战略选择。 不同模式对资本占用、会计列报与税务处理的要求差异明显,同样影响机构的选择。直接租赁与售后回租在增值税进项抵扣环节的处理不同,租金构成的价税安排随之有别;经营性租赁下出租人将租赁资产保留在表内并按期计提折旧,对资本充足与残值预测提出更高要求;厂商租赁则常伴随回购义务等或有安排,需要审慎评估表外承诺的敞口。这些差异使模式选择不仅是业务问题,更是资产负债管理问题——机构须在税收中性、资本效率与风险偏好之间反复权衡,以多模式的组合配置对冲单一结构面对政策与市场波动的脆弱性。 模式创新的演进,在案例层面表现为产品与结构的层层组合。其一,厂商回购组合模式。2008年8月,三一重工与招银金融租赁、中国康富开展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销售合作,由制造厂商承担回购义务、金融机构批量放款(详见案例2-6)。这一安排把厂商的物权处置能力与银行系机构的资金优势结合起来,是厂商租赁从“自建牌照”走向“产融合作”的标志,也为工程机械以信用销售打开空间。其二,出口与跨境结构。2012年12月,空客天津总装线生产的A320飞机首次出租境外(详见案例2-11),将境内总装、保税交易与境外承租相结合,使出口租赁从个案走向模式化,为国产化装备以租赁方式走出去提供样板。其三,资产经营与流转模式。国银金融租赁2014年完成向波音、空客采购130架主流窄体机的批量订单,依托天津、上海、厦门、爱尔兰、开曼五平台布局全球资产组合,2016年出售11架飞机,当年资产交易利润同比增长155%(详见案例2-14)。批量采购降低了单机成本,全球布局分散了区域风险,资产出售则打通了“买入—持有—管理—出售”的资本循环——租赁公司由此兼具资产制造者与资产交易商的双重身份,经营租赁与资产流转成为规模化的商业模式。其四,新租赁物的直租创新。2024—2025年,多家金融租赁公司落地算力设备租赁:北部湾金融租赁2024年9月完成首笔算力服务器直租(租赁物为约1亿元的GPU服务器),航天科工金融租赁2024年11月落地首笔算力直租,交银金融租赁2024年以临港项目公司开展行业首单自贸区SPV算力设备跨境租赁,兴业金融租赁2025年完成5亿元GPU算力设备融资租赁,皖江金融租赁2025年3月以近亿元AI智算服务器开展业务(详见案例2-20);同年,交银、招银、浦银三家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东疆项目公司累计开展新能源设备、矿山机械、农机、卫星等租赁28笔、合计约12亿元(详见案例2-23)。算力服务器、矿山机械、农机等新资产天然以直租方式进入,与SPV、跨境等结构组合,标志着直租模式从传统装备向新质生产力资产延伸。 在基础模式之上,租赁公司还通过结构工具实现模式的叠加与迁移。项目公司(SPV)是其中最重要的载体:以单一项目对应单一项目公司,可实现风险隔离、保税交易与跨境安排的组合,工银租赁2009年在东疆以项目公司完成首单保税进口飞机租赁(详见案例2-7),2024年交银金融租赁又以临港项目公司落地行业首单自贸区SPV算力设备跨境租赁(详见案例2-20),同一载体先后服务于飞机与算力两类截然不同的资产。出口租赁、离岸租赁等结构则把境内保税政策与境外承租需求嫁接,空客天津总装线A320首次出租境外(详见案例2-11)与国产棉纺设备保税租赁出口哈萨克斯坦(详见案例2-24)构成这一结构的阶段性呼应。辅助性工具同样丰富着模式组合的边界:联合租赁、转租赁被用于大额资产的资金分担,杠杆租赁利用税收与折旧利益降低综合成本,资产证券化与资产出售则为持有期资产提供流动性出口。结构工具的成熟,使融资租赁从单一合同关系演化为可拆解、可组合、可交易的产品体系——这正是模式之变区别于简单产品扩充的深层特征。 会计规则变迁是推动模式结构变化的深层变量之一。2019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IFRS16)实施,承租人绝大多数租赁业务由表外披露转为表内确认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长期依赖的“经营租赁表外融资”动机被大幅削弱。这一变化使承租人对“会计出表”的追求让位于对真实资产服务与现金流匹配的需求,供给端则相应转向两类能力:一是承担残值风险、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经营性租赁;二是回归融物本源的直接租赁与厂商租赁。出租人侧的会计处理、资本占用与租赁物估值逻辑随之更加审慎,残值预测、再营销与二手处置能力上升为核心竞争力。两类“真租赁”模式同步放量,与IFRS16实施及监管本源导向形成共振。可以预见,随着单一回租主导格局的松动,直租、经营性租赁、厂商租赁与回租将依据资产属性与客户需求动态组合,租赁公司的竞争焦点也将从“模式名称之争”转向“与特定资产、特定产业相匹配的组合经营能力”。 (四)监管框架之变:从分头监管到统一监管 监管框架之变的实质,是监管者对“什么才是融资租赁”的持续定义。融资租赁业自诞生起便处于多头管理之下:起步阶段即形成人民银行审批金融租赁公司、外经贸部门审批外资租赁公司的两条准入线;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规范金融租赁机构,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相关监管职责随之划转;2004年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以内资试点方式重启内资融资租赁准入(首批9家试点企业含天津津投永安、长江租赁等),2005年《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允许外商独资设立。由此形成金融租赁公司与商业背景融资租赁公司“分线审批、标准不一”的格局——同类业务在不同监管口径下适用不同的准入门槛、杠杆约束与展业边界,既造成监管套利空间,也使行业长期缺乏统一的行为标准。需要强调的是,按本书案例口径,监管制度本身不作案例,仅作为业务变革的背景与约束条件;监管对业务的实际影响,最终要落实到微观交易与产品选择上。 分头监管的微观后果不可低估。在统一框架建立之前,同一承租人的同一类设备需求,可能因出租人机构属性不同而适用迥异的准入门槛、杠杆约束与展业边界,市场主体因而产生强烈的“机构身份选择”倾向——资本与业务向约束宽松的一侧集聚,监管口径的洼地效应一度取代真实产业需求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变量;跨区域展业中的标准差异又进一步放大了套利空间与合规成本。2018年监管职责划转的意义,正在于结束这一“身份套利”逻辑:无论机构出身于银行系还是产业系,原则上进入同一套行为规则,竞争重新回到业务能力本身。这也是理解后续一系列制度供给的前提——统一监管不是简单的机构归口,而是把“同一类业务受同一规则约束”确立为行业治理的基本公理。 2018年以来,监管框架沿“统一监管主体、统一制度供给、统一行为标准”三个层面快速收敛。主体层面,2018年机构改革将商业背景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职责划转,2020年6月《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日常监管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接,行业长期“多头分管”的格局宣告终结;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机构监管实现集中统一。制度供给层面,2025年1月《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落地,监管评级与展业范围、风险管控要求挂钩;2025年12月《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融物本源导向,对售后回租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业务要求受托支付,从资金流向端压缩“类信贷”操作空间。面向商业背景融资租赁公司,各地陆续出台地方实施细则。 地方细则使统一框架具备了可操作性与现实约束力。名单制管理是其中最具行为塑造力的安排:监管部门动态识别并公布正常经营机构名单,将其与融资、客户准入直接挂钩,被移出名单的机构事实上丧失持续展业的基础;对“失联”“空壳”机构的常态化识别与处置,则使长期“有名无实”的牌照资源持续出清。 监管如何改变业务行为,是本节关注的核心。其作用机制大体沿四条路径展开。一是划定“真租赁”边界,重塑交易结构选择。受托支付、租赁物真实性检查与融资租赁物范围约束,显著抬高了纯通道与变相融资类业务的合规成本,使“资金经租赁之名流向非设备用途”的安排难以为继,业务投放随之向真实租赁物迁移——这与第(一)节所述功能定位之变互为表里:监管先用规则划出边界,市场再用业务完成回归。二是引入名单制与差异化监管,重塑机构行为激励。地方层面通过名单制管理识别正常经营与异常经营机构,对部分“失联”“空壳”机构实施清退;监管评级结果则与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单户集中度约束等联动。激励机制的改变直接体现为市场主体的优胜劣汰:行业企业总数在清理整顿中明显收缩(详见第(二)节数据),客观上为规范机构腾出市场空间。三是运用非现场监测与穿透式监管,重塑资金与资产对应关系。监管部门依托报表系统、资金流向监测与关联交易识别,穿透核查租赁资金的实际投向与租赁物的真实对应,防止租赁资金空转与挪用;相应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与业务模式匹配的治理架构、风险体系与信息系统,合规成本由“隐性”转为“显性”,专业化投入开始获得制度性回报。四是以试点与放宽政策释放制度红利,正向塑造创新空间。监管并非只有收紧的一面,先行先试与租赁物范围拓宽同样深刻改变业务版图。 监管技术的升级则从信息层面重塑机构激励。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相互衔接,资金流向、租赁物登记与承租人经营数据的交叉核验,显著压缩了监管盲区;租赁物统一登记制度与司法执行的衔接,使“先登记、后融资”成为行业惯例,重复融资与一物多融的空间大幅收窄。信息不对称的下降改变了机构的预期——违规行为的被发现概率与成本显著上升,合规经营的收益相应凸显,机构开始把资源投向制度建设与人员能力而非监管博弈。监管由此完成了从“事后纠错”向“事前引导”的转型:它不是简单惩罚违规者,而是通过持续改变行为的成本结构,使专业化、规范化经营成为行业内的理性选择。 监管框架之变还带来一种相对隐蔽却影响深远的“预期效应”。规则统一而明确后,机构得以把更多资源配置到产品研发、系统建设与人才培养等长期投入上,而不必担心规则频繁变动吞噬投资回报;监管评级与名单管理的持续运行,又使稳健机构的规范经营能够转化为更低融资成本与更广展业空间的正向反馈。监管由此从行业的外部约束逐步内化为机构的经营函数——主动适应统一规则、率先布局本源业务的机构,往往在后续竞争中获得先发优势。这解释了为何在同一监管收紧的背景下,部分机构选择收缩避险,另一部分机构反而加速直租与经营租赁布局:监管既在划设边界,也在筛选市场参与者。 第四条路径在天津与东疆的制度实践中尤为清晰。2011年5月,国务院批复相关方案明确鼓励项目公司(SPV)管控模式,使2009年12月东疆首单保税进口飞机租赁所开创的“东疆模式”从个案走向可复制的制度安排(详见案例2-7),此后东疆累计形成40余种业务模式,成为制度创新驱动业务创新的典型样本。2024年7月,国务院文件明确鼓励新能源电站、农业机械、卫星等领域的租赁业务;2024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支持天津试点拓宽租赁物范围,为新兴资产进入租赁物清单打开制度闸门。制度红利随即转化为真实业务:2026年,昆仑金融租赁在东疆以项目公司形式完成总规模8亿元的储能设备租赁,成为全国首单金融租赁公司以项目公司模式开展的储能设备租赁(详见案例2-27)——若无试点授权与SPV制度基础的支撑,这一创新几乎不可能落地。可见,监管框架之变的完整图景是“约束”与“赋能”的双向塑造:一方面通过本源规则清除类信贷沉疴,另一方面通过试点授权为创新供给合法性空间。其结果,是行业整体行为从“依据监管口径寻求套利”转向“依照本源规则经营业务”,边界清晰带来预期稳定,预期稳定使专业化投入能够获得长期回报,从而为功能定位回归与模式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创新驱动之变:数字化、绿色化与国际化对业务的再造 前四变刻画的是行业在存量轨道上的校正与重组,第五变关注的则是增量创造——转型深化阶段,数字化、绿色化与国际化三条创新轴正在从不同方向再造租赁业务的内容与边界,使行业在回归本源的同时获得新的增长动能。与早期主要依赖制度套利或规模红利的增长不同,本轮创新驱动的增长更依赖技术能力、产业判断与全球规则衔接,其对业务的改变是结构性的。 数字化轴的第一层作用,是改变业务组织方式与风险定价方式。传统租赁业务的尽调、审批与租后管理高度依赖人工,客户覆盖面窄、单笔成本高,尤其难以服务小微与零售长尾客群。大数据与线上化正在打破这一约束:平安租赁自2018年起以“金融+科技”推进小微金融线上化,2020年前后形成线上小微租赁产品(业内称“微租赁”),实现全流程线上风控与放款(详见案例2-16),将原本依赖人工判断的小微业务改造为标准化、批量化、可复制的数字产品——数据替代部分人工尽调,模型实现风险分层,线上签约与放款压缩了运营成本,使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显著增强。物联网技术则把管理触角延伸到租赁物本身:工程机械、商用车等动产加装传感与定位装置后,出租人可实时掌握设备工况、位置与使用强度,为风险预警、租金设计与残值管理提供数据基础;区块链等技术在交易存证、确权与多主体协同中的探索,进一步降低了物权确认与流转的信息成本。数字化的第二层作用,是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与租赁物本身的数字化。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实现全国统一的电子化登记,据该系统统计,2025年新增租赁事件43.61万件、登记承租人13.7万家,确权效率与透明度大幅提升,为物权型业务提供了公共底座;与此同时,算力设备成为租赁物家族的新成员,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2025年末金融租赁公司算力租赁余额达972.62亿元、同比增长109.89%——数字生产力本身的设备化、资产化,使租赁由“服务数字产业”走向“以数字资产为租赁物”(算力直租的具体结构详见案例2-20)。 数字化的纵深还体现在资产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化改造。租赁物价值评估开始引入使用数据与市场行情数据,残值预测由静态假设走向动态更新;租后管理从人工巡检转向设备联网回传与风险自动预警,车辆、工程机械等高流动性资产的处置依托线上询价与二手交易渠道提升流转效率;数字风控模型的广泛应用也要求机构同步建立模型治理与数据治理能力,在提高效率与控制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更深远的变化在于,数据本身开始影响租赁决策——承租人经营数据、设备运行数据与行业景气数据的组合运用,使机构对单笔业务与整组资产的风险判断从经验依赖转向数据支撑。数字化由此从“线上渠道”升级为贯通获客、风控、定价、租后与处置全链条的基础设施,为租赁服务海量中小主体提供了技术可能。 绿色化轴则将“双碳”战略转化为可租赁的资产与产品。绿色基础设施与租赁天然契合:电站、储能、新能源车船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技术路线相对成熟、运营现金流稳定、生命周期长的特点,与物权型融资的期限结构相匹配。我国绿色租赁产品谱系已经相当完整:从2014年前后民生金融租赁投放北京、邯郸等地的新能源公交车,到2015年前后交银金融租赁的风电设备批量融资租赁,到2022年起越秀租赁、中核租赁等以户用分布式光伏为租赁物推动绿色租赁下沉乡村(详见案例2-17、案例2-18),再到转型深化阶段储能电站、绿色船舶、新能源车辆与物流装备的集中放量——2023年合泰租赁以“1+3”模式向物流企业批量投放合力牌新能源叉车(详见案例2-25),民生金融租赁与中船天津合作交付第三艘16000TEU双燃料集装箱船并租赁给地中海航运(详见案例2-26),昆仑金融租赁完成全国首单以项目公司模式开展的储能设备租赁(详见案例2-27),绿色资产已从单一门类扩展为覆盖发电、输储、交通、制造的多场景组合。区域层面的标准建设同步推进:天津绿色租赁全口径资产已突破6200亿元,并先行探索绿色租赁的统计口径与评价认定体系。市场数据印证了这一趋势的强度: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2025年末金融租赁公司新型储能租赁余额达567.32亿元、同比增长154.66%。绿色化对业务的再造不仅体现在资产结构上,更体现在风险逻辑上——机构需要掌握设备技术迭代、度电成本、排放政策等产业变量,由金融判断走向产业判断。 绿色租赁的规模化还依赖标准与统计的先行。在缺少统一认定标准的条件下,机构难以对绿色资产形成一致的风险与定价语言,监管与政策的定向支持也无从精准落地;天津全口径绿色租赁资产突破6200亿元,正是在地方政府与行业组织先行探索统计口径与评价认定的基础上形成的。随着绿色评价体系由区域试点走向更大范围的协同,绿色资产识别、绿色项目台账与再融资衔接的制度通道有望进一步打通,租赁在设备更新与低碳转型中的资金桥梁作用也将随之放大——这是绿色化之变由产品创新走向制度供给的关键一跃。 国际化轴则把中国租赁推向全球规则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沿。其一,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2024年工银金融租赁与塞斯潘集团开展3艘新造集装箱船的人民币国际化融资租赁,2026年9月首艘“东方钱凯”轮交付,实现了“建造—融资—运营”全链条人民币闭环(详见案例2-19);工银、兴业、光大等金融租赁公司与塞斯潘集团的全链条人民币结算项目资产合计已超100亿元;2025年3月,东疆落地首单“集装箱出口租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详见案例2-21)。在融资端,天津率先开展金融租赁公司向其项目公司外币直接借款试点,于2025年3月落地相关细则,打通了跨境资金运用的新渠道。其二,装备出口与资产全球配置。2025年10月,中银金融租赁东疆项目公司出口租赁的国产棉纺设备约7000万元经霍尔果斯口岸出境运往哈萨克斯坦,系国产设备首次保税租赁出口中亚(详见案例2-24);东疆设备出口租赁累计约20亿元,服务20余家国内制造商出口至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从1980年进口波音747SP飞机(案例2-2)到2025年棉纺设备租出国门(案例2-24),中国租赁完成了一次鲜明的镜像翻转——由“引进来”的通道变为“走出去”的载体。其三,新资产疆界的开辟。2025年,招银金融租赁东疆项目公司投放国内首单SPV卫星租赁业务(详见案例2-22);东疆协助50余家境内外租赁公司与100余家通航运营及企业客户以租赁方式引进通航飞机470余架,并完成首单短途运输飞机保税租赁、首单大型直升机保税租赁“异地监管”、首单通航飞机经营性租赁资产包交易等多项创新(详见案例2-28)。卫星、低空飞行器等资产的入局,与数字化、绿色化互为表里,正在把租赁的边界推向太空经济与低空经济。从行业整体看,中国已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全球新交付飞机约七成通过租赁交付,国际化轴既是中国租赁参与全球资产配置的能力体现,也是租赁服务国家开放战略的制度出口。 国际化的深入推进,还要求中国租赁业完成从规则跟随到规则衔接的能力跃迁。会计处理上,IFRS16的实施使中外租赁交易在报表语言上趋于一致,降低了跨境交易的理解与比较成本;法律层面,跨境资产的取回权、跨境破产中的租赁物保护、国际税收安排与争议解决机制,构成决定跨境交易成败的基础变量;境外平台运营上,国银金融租赁等机构依托爱尔兰、开曼等地平台布局全球资产(详见案例2-14),亦需对接当地监管与税务规则。作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中国租赁的国际化不能再停留在“境外融资、境内投放”的通道阶段,而须在人民币计价结算、跨境资产管理、国际规则对话等方面积累真正的主导能力——人民币集装箱船项目(详见案例2-19)与国产设备租赁出口中亚(详见案例2-24)正是这一方向上的先导性实践。 三条创新轴并非彼此独立,而是相互嵌套、彼此强化:绿色资产的运营依赖物联网与大数据管理,跨境与人民币结算依赖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的支撑,数字化产品又主要投向绿色与新兴生产力资产。创新驱动之变的深层含义,是行业增长函数由“资本与牌照驱动”转向“能力与生态驱动”:数字化重构信息能力,绿色化重塑产业方向,国际化拓宽发展空间,三者共同把融资租赁从一个依赖息差的金融管道,锻造成连接资金、资产与产业的组织者。前四变回答“向何处校正”,第五变则回答“靠什么增长”,二者合流,构成行业转型深化阶段业务变革的完整机理。 五变机理总览。功能定位、市场格局、业务模式、监管框架与创新驱动五变,实为同一变革过程的不同截面:功能定位是方向,市场格局是主体,业务模式是载体,监管框架是边界,创新驱动是动能。五变之间存在清晰的传导链条——监管统一与本源校正把行业从“类信贷”拉回融物本位,功能回归使直租、经营租赁与厂商租赁获得成长空间,模式分化反过来重塑机构分层与区域生态,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则为校正后的行业注入增量动能。五变合流所指的方向,是一个以租赁物为根、以产业为魂、以服务为本的现代融资租赁业。 在系统呈现行业发展演进历程与影响机理之后,本章将考察时点拉回当下,从规模结构、机构格局、业务投放、资产质量与区域布局五个截面刻画行业发展现状,进而剖析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深层次挑战。总体判断是:经历高速扩张后的深度回调与转型深化阶段的持续出清,我国融资租赁业已进入总量企稳、结构优化、分化加剧的新阶段——存量矛盾尚未完全化解,深层约束仍然存在,但以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与新质生产力领域投放为代表的新动能正在积聚。需要说明的是,本章数据来源多元、统计口径不一,凡全行业总量均采用行业报告口径,凡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租”)数据均采用其行业专项统计口径,凡售后回租与直接租赁占比均采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口径,并逐一注明出处。 (一)行业发展现状 1.总量回调趋缓,结构占比此消彼长。前述行业总量与企业数收缩趋势(详见第二章、第五章相关数据)在此延续:与高速扩张阶段的历史峰值相比,行业总量已连续数年回调,收缩主要集中在地方监管类融资租赁公司一端;而同期金租行业总资产达5.23万亿元、同比增长7.89%(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呈现逆势扩张。总量收缩与头部扩张并存,恰好构成“总量企稳”判断的两面:一方面,行业“去虚胖、去产能”的调整尚未终结;另一方面,资产正加速向资本实力强、治理规范的持牌机构集中。从结构占比看,金融租赁板块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内资试点与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则呈收缩态势,行业资产结构的“含金量”稳步提升。 2.机构格局加速分层,头部集中与尾部出清并行。从机构端观察,行业格局呈明显的“两端演化”。一端是头部集聚:2025年末总资产突破千亿元的金融租赁公司已达16家,合计资产约3.54万亿元(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构成金租行业资产的主体;飞机、船舶、海工与大型装备租赁的增量投放高度集中于头部机构(相关业务实践详见案例2-7、案例2-9、案例2-19等)。另一端是尾部出清:在“严控增量、清理存量”的地方监管框架下,长期停业、经营地址失联的空壳机构被陆续注销,叠加部分企业主动退出,全行业经营主体数量延续收缩态势。需要指出的是,出清过程同样伴随分化,少数资本实力强、股东产业背景实的融资租赁公司逆势扩容,行业生态正由“泥沙俱下”转向“良币驱逐劣币”,机构结构从数量驱动迈向质量驱动。 3.业务投放回归融物,新兴领域集中放量。其一,从登记口径看总量与结构。2025年,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新增登记金额达29.11万亿元、新增租赁登记事件43.61万件、登记承租人13.7万家;登记业务结构中,售后回租占87.01%、直接租赁占10.38%(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行业综述引用)。登记口径呈现的是全市场交易图谱,13.7万家承租人表明融资租赁服务实体企业的覆盖面已相当可观,但回租独大的结构也提示行业仍以资金融通为主要功能取向。其二,从金租口径看结构性改善。2025年末金租直接租赁资产余额1.84万亿元、同比增长21.05%,占租赁资产余额比重升至约39.74%;经营性租赁资产余额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0.25%,全年投放2382.50亿元、同比增长11.46%(据《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其三,从投放领域看增长极。存量业务仍集中于电力热力、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制造业等资本密集型行业;增量亮点则来自新质生产力领域,2025年末算力租赁余额972.62亿元、同比增长109.89%,新型储能租赁余额567.32亿元、同比增长154.66%(来源同上),与算力直租、储能项目公司租赁等业务创新相互印证(详见案例2-20、案例2-27),行业投放重心正由存量基建向新技术装备迁移。 4.资产质量总体稳定,制度供给密集重塑经营环境。资产质量方面,2025年末金租行业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为0.91%,处于历史较好水平(据《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但考虑到宏观信用环境仍存不确定性,以平台类、基建类资产为主体的存量回租客群信用状况需持续跟踪。制度环境方面,2025年监管规则密集落地:1月《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发布,将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专业化经营纳入评级框架;12月《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出台,明确回归融物本源、以直接租赁为主线的监管导向,并对单笔超过1000万元的售后回租业务提出受托支付要求(据金融监管总局公开文件),旨在阻断回租资金挪用与空转;地方层面,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于2025年5月印发通知,进一步压实属地机构监管责任。融资渠道方面,政策同步探索松绑:天津率先开展金租公司向其项目公司外币直接借款试点,2025年3月细则落地,为租赁公司多元化融资与资产负债币种管理开辟新路径。 5.区域格局高度集聚,天津东疆持续引领创新。从登记口径看,2025年上海、广东、天津三地初始登记合计占全国的73.70%(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租赁业务资源进一步向政策与产业高地集中。天津作为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依托东疆综合保税区形成显著的先发优势:据东疆综保区管委会及天津市政府部门公开信息(2026),东疆集聚总部型租赁公司近600家、各类租赁项目公司超2000家,租赁资产规模超1.7万亿元,累计交付飞机超2500架(全市累计交付2553架),为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船舶租赁规模超1200艘、其中超半数由国内船厂建造,海工平台租赁占全国比重达90%以上,全市租赁产业集群资产规模近2.4万亿元。绿色与新兴领域同样领先: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公开信息(2026年6月),天津绿色租赁全口径资产突破6200亿元,2025年新增算力设备租赁投放63亿元,卫星、低空飞行器、农业机械等新兴领域租赁资产超百亿元。自2009年首单保税进口飞机租赁落地以来,东疆累计形成40余种租赁业务模式,并率先承接租赁物范围拓宽等国家级试点,卫星、储能、农机等新租赁物业务相继落地(详见案例2-22、案例2-27等),其“制度创新—产业集聚—要素集成”的发展路径对全国具有示范意义。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1.业务同质化与“类信贷”惯性犹存。尽管监管持续纠偏,售后回租占比仍居高不下,2025年登记口径下占业务结构的87.01%(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统计)。回租占比高企本身并不等同于“类信贷”,但客观上为“以融物之名、行融资之实”的经营惯性保留了空间:部分机构将业务集中于政府平台、基础设施等信用敏感型客群,产品结构趋同、客群高度重叠,竞价式投放与隐性刚兑逻辑下,租赁定价难以充分反映真实风险,风险收益严重背离。同质化竞争既压缩行业利润,也使信用风险在特定客群中积聚,一旦信用环境逆转,单体违约可能沿同质化链条扩散,放大行业系统性风险。 2.租赁物合规与价值高估问题不容忽视。与回租主导相伴的是租赁物的“虚化”倾向。其一,个别机构在售后回租业务中未实际取得并持续追踪租赁物,以所有权未真实转移的设备充作租赁物,出现“租赁物不租赁”的合规瑕疵;其二,部分机构对租赁物价值评估不够审慎,评估方法随意、关键参数高估,甚至通过高估设备价值放大融资规模,埋下“租赁物价值无法覆盖风险敞口”的隐患;其三,个别领域出现同一租赁物在登记不完备情形下重复融资,权属争议增多。租赁物真实性与价值是融资租赁风险缓释的基石,其虚化将直接瓦解“以物控险”的制度优势。2025年12月出台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已将租赁物真实性与价值管理列为监管重点,但存量业务的整改与纠偏仍需较长时间。 3.中小机构专业化能力与融资能力双重不足。全行业约7020家主体中,中小规模的地方监管类融资租赁公司占绝大多数。此类机构普遍存在两方面短板:一是专业化不足,客群定位宽泛、风控模型简单,业务更多依托股东信用与外部担保,难以形成对特定行业设备价值的理解与运营能力,经营实质趋同于一般放贷主体;二是融资能力不足,既无金租的同业拆借资格,也难运用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工具,主要依赖银行授信与股东借款,成本偏高、期限错配明显、抗周期能力弱。在监管趋严与信用收缩的环境下,部分中小机构新增投放明显萎缩、经营难以为继。如何在“小而散”中培育“小而专”的中坚力量,是行业生态建设的重要课题。 4.租后管理与二手处置体系依然薄弱。行业“重投放、轻管理”的惯性尚未根本扭转,租后检查、租赁物巡检与价值重估在执行中多有弱化;与之配套的二手设备流通市场、第三方残值评估机构与再制造体系发育滞后,租赁资产退出高度依赖司法处置路径,周期长、损耗大、回收率偏低。这一短板直接抬高了经营性租赁与直接租赁的门槛——此类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恰在于残值预测与资产处置——也削弱了行业普遍转向“真租赁”的现实可行性。反观厂商系租赁的成熟实践,设备残值管理与二手处置网络正是其风控体系的关键支撑(详见案例2-4),而该经验向独立第三方机构移植,目前仍缺乏成熟的市场条件。 5.区域监管标准差异与跨区经营套利并存。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与日常监管属于地方事权,各地在注册资本门槛、“失联”“空壳”清理节奏、非现场监测强度与违规处罚尺度上存在差异。监管标准的不统一,客观上为个别机构提供了套利空间:有的选择在监管相对宽松的地区注册、向重点展业区域渗透,形成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监管真空;有的借助线上渠道跨区展业,客户、租赁物与资金分布于多地,风险归属与监管责任难以厘清。区域间规则衔接、信息共享与协同检查机制尚不健全,监管套利不仅埋下风险隐患,也扭曲了合规机构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深层次挑战 1.宏观利率与信用环境重塑行业盈利逻辑。其一,利率中枢下行使租赁利差持续收窄,以息差收入为主的传统盈利模式空间被系统性压缩,行业须加快转向资产管理、专业服务等非息差收入来源;其二,宏观信用风险仍在释放过程之中,部分行业产能调整与地方政府债务化解的推进,使以平台类、基建类资产为主体的存量客群信用质量承压;其三,租赁业重资产、长周期、顺周期的行业属性,决定其对利率与信用环境变化的敏感度显著高于一般金融业态。如何在利率下行与信用分化中守住风险底线、穿越周期,是行业必须率先回答的首要命题。 2.产业升级对资产运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进程加快,租赁物加速由传统装备向算力服务器、新型储能、低空飞行器、卫星等新兴资产扩展,此类资产技术迭代快、残值波动大、运营管理专业性强(相关业务创新详见案例2-20、案例2-22、案例2-27等)。租赁公司的竞争力将越来越多地取决于对产业技术路径的研判能力与资产全生命周期运营能力,而非单纯的资金供给能力。对长期深耕信贷逻辑、缺乏产业背景的机构而言,这一能力缺口是转型中最根本、也最难在短期内补齐的约束。 3.会计与资本监管约束趋紧抬升经营成本。会计层面,租赁会计准则对承租人表内确认的调整,改变了市场对融资租赁特别是售后回租业务的需求结构,出租人须相应重构产品与定价逻辑;监管层面,金租面临资本充足、拨备计提与集中度管理的持续约束,2025年发布的监管评级办法与业务管理办法,将公司治理、租赁物真实性与业务结构进一步纳入刚性考核,地方监管类融资租赁公司则受杠杆倍数约束且资本补充渠道有限。合规与资本占用上升,叠加评级结果与业务范围、机构准入挂钩的预期,行业粗放扩张空间被根本压缩,“以量补价”的经营模式难以为继。 4.数字化投入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面临瓶颈。其一,行业数字化转型整体仍处起步阶段,数字化基础设施投入大、见效周期长,中小机构无力独立承担;其二,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租赁物确权、租后监管与残值定价中的应用尚不普及,动产登记、设备运行与交易等公共数据开放不足,行业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共享机制,数据要素价值难以充分释放;其三,数据安全、算法合规与模型可解释性等治理问题尚未形成共识,制约了数字风控在普惠业务中的规模化应用(平安租赁小微线上化探索详见案例2-16)。数字化由“加分项”变为“必答题”,对全行业既是发展机遇,更是能力考验。 5.国际化与地缘风险加大跨境经营不确定性。跨境租赁与人民币租赁出海构成行业重要增长方向,天津已形成金租公司向项目公司外币直接借款、中外金融机构联动的全链条人民币结算等创新安排(业务实践详见案例2-19、案例2-21、案例2-24)。与此同时,地缘政治博弈、贸易壁垒与制裁合规要求交织,境外税收、法律与会计环境差异较大,汇率波动与资产回收风险随业务半径扩大而上升。中资租赁机构“走出去”普遍缺乏境外属地化团队,也缺少系统性的政策保障与风险缓释工具,“出海”能力与意愿之间存在落差。 6.行业信心与人才断层制约转型纵深。一方面,历经多年调整出清,市场与社会资本对行业的整体信心有待修复,部分机构的融资议价能力与行业声誉仍受早期风险事件余波影响(本报告对此不作个案表述);另一方面,行业转型亟需兼具产业认知、资产运营、数字技术与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而现有人才供给仍以传统信贷与财务会计背景为主,专业化人才在船舶、航空、新能源、科技资产等细分领域断层明显。信心修复与人才梯队建设互为因果,共同构成制约创新落地与模式升级的软约束,需要行业组织与各机构长期协力破解。 上述问题与挑战相互交织、互为因果:同质化与“类信贷”惯性抑制创新动力,资产运营短板抬高“真租赁”门槛,宏观与资本约束挤压转型空间。破解之道既在机构自身变革,更赖制度供给、市场生态与行业组织的协同推进。 (一)行业发展趋势研判 1.总量在企稳中重构,行业向“真租赁”本源回归。延续前述行业总量回调、企业数收缩的趋势(详见第二章相关数据),金租行业“逆势扩张”与商业背景租赁“总量收缩”的“一降一升”对比进一步加深:行业回调已进入后期,缺乏真实业务场景与专业能力的机构持续收缩,资产正向持牌机构与优质主体集中。从结构信号看,2025年末金租直接租赁资产余额1.84万亿元、同比增长21.05%,登记口径下直接租赁占比亦达10.38%,直租增速明显快于总量。据此判断,未来行业总量将在更低的基数上趋于平稳,而“真租赁、真融物”业务将主导增量,“类信贷”式扩张难以再现。 2.直接租赁与经营性租赁占比持续提升,经营性租赁或成差异化竞争高地。截至2025年末,直接租赁资产余额已占金租租赁资产余额的约39.74%;经营性租赁资产余额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0.25%,全年投放2382.50亿元、同比增长11.46%。政策端,2025年12月出台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以直接租赁为主线,供需两端共同推动业务模式迁移。从演进层次看,一是在飞机、船舶等标准化资产上,经营性租赁与资产管理深度融合,头部机构由“融资人”转向“资产管理者”(如案例2-26所示的绿色大船实践);二是在车辆、工程机械、储能等新兴资产上,经营性安排与厂商服务联动(如案例2-25所示的叉车厂商租赁与后市场服务联动);三是售后回租在严格规范下收缩至存量资产盘活等本源功能,占比趋于回落。经营租赁的扩张深度依赖残值管理能力,其与二手处置体系、再制造网络的协同发育,将决定行业模式转型的天花板。 3.绿色、科技与普惠小微构成三大增长极。其一,绿色:2025年末金租新型储能租赁余额567.32亿元、同比增长154.66%,天津绿色租赁全口径资产突破6200亿元,户用光伏、绿色船舶、储能电站等绿色资产投放已形成规模(详见案例2-18、案例2-26、案例2-27)。其二,科技:算力租赁余额972.62亿元、同比增长109.89%,卫星、低空飞行器、矿山机械、农业机械等新质生产力资产陆续入池(详见案例2-20、案例2-22、案例2-23、案例2-28),科技资产的租赁化、金融化正由试点走向规模复制。其三,普惠小微:2025年登记承租人达13.7万家,以数据风控与线上放款支撑的小微租赁已跑通商业闭环(详见案例2-16)。三大增长极的共性是“资产新、客群下沉、技术含量高”,将倒逼风控逻辑由“主体信用”为主转向“主体信用、资产信用与数据信用”并重。 4.跨境租赁与人民币租赁出海提速。天津先行实践勾勒出清晰路径:2025年3月金租公司向其项目公司外币直接借款细则落地,首单跨境人民币集装箱出口融资租赁同步实现;工银、兴业、光大等金租公司与境外船东合作的全链条人民币结算项目资产合计已超100亿元;国产设备保税租赁出口、棉纺设备租赁进入中亚等首单业务相继落地(详见案例2-19、案例2-21、案例2-24)。从全球空间看,我国已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全球新交付飞机约七成通过租赁方式交付,而中国制造出口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租赁出海提供了坚实的产业纵深。预计跨境人民币结算、离岸项目公司与外币资产池管理将逐步成为头部机构国际化布局的标准配置。 5.数字化由支撑工具演进为商业模式变量。其一,展业方式在线化: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驱动的线上获客、智能风控与自动放款,已在小微租赁中实现商业闭环(详见案例2-16)。其二,数字资产租赁化:算力服务器等数字基础设施成为租赁物并快速增长,2025年末算力租赁余额同比增速达109.89%,物联网与区块链技术使租赁物确权、运行监测与处置定价逐步数字化(详见案例2-20)。其三,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设备运行数据与交易数据有望沉淀为定价与风控的新型资产,催生“数据+资产+场景”相结合的租赁形态。可以预见,数字化将从内部管理工具升级为产品设计、风险定价与商业模式的核心要素。 6.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差异化定位渐趋清晰。从集中度看,2025年末16家千亿级金融租赁公司合计资产约3.54万亿元,金租合同余额占全行业比重约46.46%,叠加尾部机构持续出清,行业资源将进一步向头部与专业化主体集中。从差异化看,机构分层日益明朗:头部金租依托资本与信用优势走全能化、平台化路线,深耕航空、航运与大型装备;厂商系租赁绑定制造场景,走“销售+租赁+服务+二手处置”的专业化闭环路线(详见案例2-4);独立第三方与区域性机构聚焦细分行业与普惠客群,凭借敏捷机制与场景理解立足(详见案例2-16)。可以预期,行业将由“同质化内卷”转向“差异化共生”。 (二)对策建议 1.政府层面。重在完善政策生态,为“真租赁”发展提供激励与保障。其一,完善财税与产业政策衔接,将融资租赁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政策工具箱,对直接租赁与经营性租赁实施差异化财税支持。其二,有序扩大租赁物范围,总结天津承接的租赁物拓宽试点经验,按“风险可控、逐步扩围”原则向全国复制,并完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查询、对抗与优先顺位规则。其三,畅通二手设备流通与处置环节,鼓励厂商回购机制与设备更新衔接(详见案例2-4)。其四,加大对跨境租赁与人民币租赁的支持力度,完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境外项目公司等配套政策。其五,持续支持天津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与东疆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在税收中性、外汇管理、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赋予更大改革空间。 2.监管层面。重在统一规则、穿透监测与扶优限劣。其一,推动监管标准协调统一,以《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与《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基准,加强两类机构、注册地与经营地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压缩跨区套利空间。其二,强化穿透式监测与行为监管,跟踪售后回租占比、租赁物真实性、资金用途等关键指标,对“类信贷”“资金空转”等偏离主业的行为持续纠偏。其三,坚持扶优限劣,将监管评级与业务范围、展业区域及融资工具使用相挂钩,加快“失联”“空壳”机构出清。其四,健全试点容错与创新激励机制,对租赁物扩围、项目公司运作、跨境资金安排等创新业务(详见案例2-22、案例2-27)设置观察期与容错安排。其五,加强监管科技运用,建设行业统一的非现场监测与风险预警平台。 3.企业层面。重在主体能力再造与战略转型。其一,明晰差异化战略,机构应立足股东资源与自身禀赋,在综合平台、厂商专营、行业深耕、区域小微等路线中作出取舍,避免全面铺开与低水平同质竞争(详见案例2-4、案例2-16)。其二,重构资产运营能力,围绕“选资产、管资产、处置资产”构建全链条体系:投前强化行业研究与设备估值,租中以物联网技术做实租赁物运行监测,租后建立与制造商、二手经销商、评估机构的协同处置网络。其三,深化数字风控,稳步推进数据治理、模型开发与线上流程再造,中小机构可通过联合建模、科技外包与同业数据共享降低投入门槛。其四,优化资本与融资结构,把握政策窗口多渠道补充资本,综合运用资产证券化、银团贷款与跨境融资工具拉长负债久期、平滑汇率风险(详见案例2-19相关背景)。其五,强化人才与组织变革,将资产质量、专业化能力与长期价值纳入激励约束。 4.协会层面。重在发挥桥梁纽带与自律服务功能。其一,推进团体标准与规则供给,牵头研制绿色租赁评价、租赁物价值评估、经营性租赁合同、二手设备流转等团体标准,并在天津绿色租赁先发基础上推动成熟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与行业规范。其二,健全行业统计与信息服务,建立会员单位统计报送与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发布行业景气与细分领域资产价格指数。其三,强化人才培育与专业交流,依托本报告案例库组织同业研讨、跨境考察与专题培训,缓解复合型人才断层。其四,建立案例推广与示范机制,对28个典型业务案例(编号案例2-1至案例2-28)所涉创新模式进行跟踪评估、动态更新与宣传推广。其五,搭建政企沟通与自律平台,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完善自律公约与失信惩戒机制。 (三)研究结论与展望 1.研究结论 一是演进主线。我国融资租赁业历经起步探索、规范调整、高速扩张与转型深化四个阶段,由以“融物”方式利用外资、引进设备的破冰工具,成长为全球第二大租赁市场,主线上始终贯穿着回归本源、由量到质的逻辑。 二是五变机理。制度、资本与需求三重力量驱动下,行业在功能定位、市场格局、业务模式、监管框架与创新驱动五个维度发生深刻变革,即由“类信贷融资”走向“融资+融物+服务”、由单一主体走向多元竞合、由回租单一走向模式多元、由分头监管走向统一监管、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构成“五变”机理。 三是问题挑战。行业总量回调趋稳,但同质化与“类信贷”惯性、租赁物虚化与价值高估、中小机构能力不足、处置体系薄弱、区域标准差异等问题尚存,并叠加宏观信用、产业升级、资本约束、数字化、国际化与人才信心等深层挑战,转型仍处爬坡过坎期。 四是趋势对策。行业向“真租赁”迁移方向明确,直租与经营租赁占比将持续提升,绿色、科技、普惠三大增长极渐次成形,跨境与人民币租赁加速出海;破局之道在于政府、监管、企业、协会四层协同,以制度供给护航、以能力建设筑基、以生态优化蓄势。 2.研究局限与后续方向。受公开信息可得性与研究周期约束,本报告仍存在三方面局限:全行业、金租与登记口径并存且更新频次不一,历史序列可比性不足;案例库以2026年中期实践为主,需建立“年度增补+定期回访”机制保持鲜活度;对欧美日等成熟市场的国际比较尚待补充。后续拟开展国际专题研究、跨境人民币租赁专项研究与多口径对照修订工作,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支撑。 3.展望。我国融资租赁业正处在“破立之间”的历史节点:旧模式红利趋于消退,新形态市场正在打开。从飞机到算力、从境内到离岸、从人民币资产到全球资产,租赁物与业务半径的每一次扩展,都对应服务实体能力的一次跃迁。坚持回归融物本源、坚持创新与规范并举、坚持生态协同共建,融资租赁必能在制造强国与金融强国建设进程中重塑价值、再上台阶。 附录一:典型案例索引 全报告28个案例均为具体业务案例,位于第二章各阶段“4.本阶段典型案例”之下。索引按编号排列,供读者速查。 案例2-1 中信公司1980年试办租赁业务:国内首批“以租代购”设备引进项目|主体:中信公司、涿州纺织厂、北京首都出租汽车公司|阶段:起步探索(1981—1998)|领域:综合设备|机构类型:央企对外窗口试点|出处:中信集团史料、行业通史文献。 案例2-2 民航首架波音747SP杠杆租赁:国际杠杆租赁引进重大装备的先声|主体:中国民航、美国汉诺威租赁公司|阶段:起步探索(1981—1998)|领域:航空运输装备|机构类型:航空公司(承租人)|出处:《人民日报》、民航史料、地方志。 案例2-3 中联新兴工程机械批量融资租赁:内资厂商背景租赁的首个业务样本|主体:北京中联新兴(中联重科系)|阶段:规范调整(1999—2007)|领域:工程机械|机构类型:厂商背景内资试点租赁公司|出处:商务部批文、《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案例2-4 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厂商系融资租赁的中国“首单落地”|主体: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利星行、易初明通等代理商|阶段:规范调整(1999—2007)|领域:工程机械|机构类型:外商独资厂商系租赁公司|出处:人民网、《建筑机械》。 案例2-5 建信金租首单基础设施租赁(2008)|主体:建信金融租赁|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基础设施(高速公路、电力等)|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公司公开资料、行业综述。 案例2-6 三一重工×招银金租×中国康富:工程机械“厂商+金融”回购模式合作(2008)|主体:三一重工、招银金融租赁、中国康富|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工程机械|机构类型:制造厂商+银行系金租+第三方租赁|出处:《经济参考报》、机械行业公开报道。 案例2-7 工银租赁东疆首单保税进口飞机租赁(2009年12月,两架B777F货机、3.2亿美元、交付南航,创四项全国“第一单”)|主体:工银金融租赁、南方航空|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飞机租赁|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东疆综保区管委会、滨海新区融媒体。 案例2-8 工银金租散货船批量融资租赁(2010年前后)|主体:工银金融租赁及航运企业|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船舶租赁|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委托方提供线索、行业综述。 案例2-9 民生金租公务机租赁:中国公务机市场重要金融服务商(2011年前后起)|主体:民生金融租赁|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公务航空|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民生金租公开资料、行业报道。 案例2-10 工银租赁×中国商飞:45架C919订单融资(2011年10月)|主体:工银金融租赁、中国商飞|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国产飞机|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工信部网站、中新网。 案例2-11 空客天津总装线A320飞机首次出租境外(2012年12月)|主体:东疆租赁平台、空客天津总装线相关方|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飞机租赁(出口租赁)|机构类型:租赁平台/项目公司|出处:东疆综保区管委会、新华社。 案例2-12 民生金租新能源公交车投放(2014年前后,北京、邯郸等)|主体:民生金融租赁及公交运营企业|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车辆租赁(公共交通)|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民生金租公开披露、新华网。 案例2-13 民生金租自升式钻井平台Tasha项目:国内租赁业首个国际化运作海工项目(2014年)|主体:民生金融租赁|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海工装备|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民生金租公开披露、《中国金融》。 案例2-14 国银金租飞机租赁的国际化与资产盘活(2014—2017)|主体:国银金融租赁|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飞机租赁与资产交易|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国银金租年报、公司官网。 案例2-15 交银金租风电设备批量融资租赁(2015年前后)|主体:交银金融租赁及风电企业|阶段:高速扩张(2008—2017)|领域:绿色新能源装备|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交银金租公开资料、行业综述。 案例2-16 平安租赁小微金融线上化:“微租赁”产品(2018年起,2020年成型)|主体:平安国际融资租赁|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普惠小微|机构类型: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出处:平安租赁年报、行业公开报道。 案例2-17 越秀租赁户用分布式光伏(2023年)|主体: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共建光伏厂商与农户|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绿色新能源/普惠金融|机构类型:地方国企系融资租赁公司|出处:《长三角融资租赁案例精析》、南方电网报。 案例2-18 中核租赁牧区户用光伏(2022年起)|主体: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牧区农户|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绿色新能源/普惠金融|机构类型:央企产业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长三角融资租赁案例精析》、中核集团官网。 案例2-19 工银金租×Seaspan:3艘新造集装箱船跨境人民币融资租赁(2024年签约约35亿元,2026年9月首船交付)|主体:工银金融租赁、塞斯潘集团|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船舶租赁(跨境人民币)|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优秀案例、行业媒体。 案例2-20 金融租赁公司算力设备租赁“破冰”(2024—2025)|主体:北部湾金租、交银金租、兴业金租等|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算力设备|机构类型:金融租赁公司(集群)|出处:租赁业协会综述、《金融时报》。 案例2-21 东疆首单跨境人民币集装箱出口融资租赁(2025年3月)|主体:东疆租赁平台及相关企业|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集装箱租赁(跨境人民币)|机构类型:租赁平台/项目公司|出处:瞭望、东疆综保区管委会。 案例2-22 招银金租东疆SPV:国内首单SPV卫星租赁(2025年)|主体:招银金融租赁|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卫星|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北方网、瞭望。 案例2-23 新兴租赁物扩围集群:矿山机械、农机、新能源无人矿卡等(2024—2025年28笔约12亿元)|主体:交银、招银、浦银金租东疆项目公司等|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矿山机械、农机、无人矿卡|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集群)|出处:北方网、瞭望。 案例2-24 中银金租东疆项目公司:国产棉纺设备保税租赁出口哈萨克斯坦(2025年10月,约7000万元)|主体:中银金租、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公司|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装备出口租赁(“一带一路”)|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瞭望、新华社。 案例2-25 合泰租赁新能源叉车“1+3”模式:产融协同赋能中小微绿色转型(2023年)|主体: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新能源叉车/绿色金融/普惠小微|机构类型:厂商背景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出处:《长三角融资租赁案例精析》《安徽日报》。 案例2-26 民生金租×中船天津:16000TEU双燃料集装箱船交付(2025年)|主体:民生金融租赁、中船天津、地中海航运|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绿色船舶|机构类型: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出处:北方网、新华社。 案例2-27 昆仑金租东疆SPV:全国首单金租项目公司储能设备租赁(2026年,总规模8亿元)|主体:昆仑金融租赁|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新型储能|机构类型:金融租赁公司|出处:天津日报、东疆综保区管委会。 案例2-28 东疆通航/低空飞机租赁集群(470余架通航飞机及多项通航首单)|主体:东疆综保区内50余家境内外租赁公司|阶段:转型深化(2018年至今)|领域:通航与低空经济|机构类型:多元租赁机构(集群)|出处:滨海新区融媒体、东疆综保区管委会。 附录二:参考文献 (一)政策法规与监管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合同编“融资租赁合同”章。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6〕19号)。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3号)。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0年)。 [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 [7]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关于确认万向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商建发〔2004〕699号)。 [8]商务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 [10]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6月)。 [1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2025年1月)。 [1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13]国务院《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2011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2024年7月)。 [14]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4年7月)。 [15]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1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发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行业报告与统计文献 [16]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5)》《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6)》。 [17]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行业综述《政策+市场双核驱动:哪些融资租赁企业布局算力租赁?》(2025)。 [18]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相关统计(2025年度)。 [19]《世界租赁年报》(World Leasing Yearbook)相关数据。 (三)公司公告、年报与公开披露 [20]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及港股公告(2014—2017年);公司官网“发展历程”。 [21]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资料及历年行业发布材料。 [22]交银金融租赁、建信金融租赁、招银金融租赁、昆仑金融租赁、平安国际融资租赁、中银金租等公司官网及公开披露信息。 (四)权威媒体与公开资料 [23]《人民日报》1998年3月23日《万里蓝天竞翱翔》。 [24]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忆开展飞机融资业务的往事》(2009年9月)。 [25]人民网:《卡特彼勒携手中国》。 [26]《建筑机械》2005年增刊:《卡特彼勒的融资租赁之道》。 [27]《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2005年第9期:张巨光访谈及中联新兴融资租赁业务报道。 [28]天津市滨海新区融媒体中心:《第2000架!东疆一小步,中国一大步!》(2022年7月);《东疆推进“低空+”场景和业务创新》(2024年9月);《“首单”频出“巨头”云集 东疆以“创新密度”刷新“产业高度”》(2026年1月)。 [29]《工人日报》2022年8月30日:《飞机租赁业如何飞得更高?》。 [30]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航空金融 东疆“起飞”》《瞭望:天津东疆租赁“融”通世界》等。 [31]《天津日报》2026年7月8日:《8亿元的首单储能设备租赁落地》。 [32]成春林主编:《长三角融资租赁案例精析》,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5年12月。 [33]《金融时报》客户端(2025年):算力租赁与金融租赁转型相关报道。 [34]经济参考报、《瞭望》周刊(2025—2026年)关于天津东疆租赁与跨境人民币的相关报道。 (五)学术文献与工具书 [35]史燕平等:《融资租赁原理与实务》等融资租赁学术著作。 [36]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上海民用航空志》。 [37]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等机构关于中国民航飞机租赁发展历程的研究文献。
来源:天津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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