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官方站,
  • 加载中...
logo
谈谈当下中国的“互联网+融资租赁”
时间:2017年06月08日信息来源:李喆融资租赁工作室述评文章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资金问题,一向被视为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的一个顽固的“瓶颈”问题而存在。融资租赁企业也常被略带调侃地称为银行资金的“二道贩子”,一位某知名股份商业银行的退休支行行长,曾对于融资租赁企业的这种资金零售的“定位”,表达出了一种明显的矛盾纠结心态:一种同时将融资租赁企业观待为银行业务来源和银行收益“分食者”的,又爱又忌的心态。另一方面,融资租赁企业也因银行资金的种种掣肘限制,而不断地寻求着突围之路。在这如许的努力当中,除了几年以来一直被关注的资产证券化以外,当下非常有热度的一个方向,就是互联网金融。“想说爱你不容易”,是行业某官方服务机构资深人士对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所发出的感叹。不同于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实施面临着种种障碍——法律权属要件的证明、成本的收益覆盖比例、操作周期的及时性、税收与增值税发票开立主体资格等,融资租赁同互联网金融的结合,似乎在短期之内就展现出了现实落地的“可喜”成果——至少在形式上是这样,正如上星电视频道和高铁座椅上密集广告投放,所带给人的感性认知。


那么,“互联网+”所代表的国家战略意向,是否可以迅疾与融资租赁行业相结合,并进一步融合?制约融资租赁企业透过互联网金融渠道,获取资金资源的现实条件还有哪些尚待满足?这些问题,值得思考。

融资租赁作为非银行的金融子行业,其与互联网的结合,也顺理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当前一些互联网金融观察家的分析研究成果,互联网金融的意义在于,通过互联技术应用、提升信息对称和金融去媒,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和增加金融市场参与主体规模,进而在一种“自金融”的形成趋势下,推进经济增长。具体到融资租赁,一个理想的场景示例是:分散在全国,甚至全球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移动终端的APP、平台网站或者垂直网站,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随意选择已经信用评级分类的各项价格不等的融资租赁资产包,然后通过便捷的在线支付,完成任意小额度的资金投注,或者,根据可信度的符合要求的融资租赁项目风险分析信息和结论,在租赁资产实际形成前,投资“众筹”的融资租赁SPV

猛然望去,似乎理想场景已然实现了同现实境况的重合。但是,如果我们继续深入探询并思考:理性投资人群体、信用支点和价格门槛等问题,那么,蜃楼梦碎后的理性重建,混同着目视未来的使命担当之感,遂油然而兴。

“理性经济人”是西方经济学的核心假设前提,但对于我们讨论的一个问题——理性投资人群体——的质疑,近百年前就已出现。也即,自凯恩斯反思美国1930年代大萧条,提出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主张时,作为其思考基石之一的“动物本能说”,便畅行于世。此后,无论是格林斯潘的“非理性繁荣”,还是近日中国股市的异常表现,都深刻地揭示了投资人理性程度对经济体系和金融市场的重大影响。在以“自金融”作为趋势愿景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内,考察投资人群体理性程度,就显得尤为紧要。遗憾的是,就我们目前所能观察的到景象,即使暂且搁置信息对称问题,投资人群体的理性程度,依然远不敷用——正如一位温州老板在接到某P2P平台销售电话后,反问笔者:“你信不信?就是这样(拙劣的骗局)也照样有人上套!”。或许,在非理性的群体行为当中,个体的非理性举措,可以实际代表某种意义上的理性抉择——比如“博傻”。但是,放诸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基础要件的考察框架内,则我们可以说,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地放弃或丧失个体投资人风险理性,其无异于放大了市场失灵发生的可能性,无异于侵蚀行业发展所赖以承载的健康市场主体基础。

也许有人会说,微观主体理性问题,并非中国所独有,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也依然会面临这个问题。的确,奢求众多金融市场个人主体的充分理性,虽发达金融体系国家,依然难以成办。但是,针对这个问题的次优对策却不容轻视,这就涉及到了我们所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信用支点。

金融,发挥资金融通功能的一个基本前提,在资金配置角度,是投放于生产性用途,而这同一问题在借贷行为角度的表达,则是信用支点——对不确定性风险的识别与对抗——缺乏这个支点,就无法撬动资金从供给主体流向需求主体。理想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体系,非常扁平。在这样的扁平体系中,资金的流转带有显著的“脱媒”倾向,即摆脱各类资金融通中介机构,比如银行、保险、券商等。当然,摆脱原有提供“信用支点”的这些中介金融组织的前提,是扁平体系下众多分散的投资人个体,可以找到新的“信用支点”供给来源——互联网金融场景下,主要是两种:依托大数据的信用风险计算和完备客观及时的信用评级体系。当下,基于在网行为的大数据,完成个体自然人的信用审查,已然卓有案例,但是针对于企业主体的大数据信用风险分析,却尚待破冰。另一方面,尚未有可被市场所安然接纳的企业评级权威体系出现,更遑论针对于“互联网+融资租赁”所需要的项目风险评级系统。也正是出于此因,互联网P2P平台是否应该提供“担保”才会成为热议的话题——这也是P2P从美国舶来中国后,水土不服的集中体现。于是乎,聚焦到融资租赁领域,我们也可以看到,既然真实可信的信用支点无从供给,那么虚假杜撰的信用支点便大行其道:传统的民间“抬会”可以借互联网而还魂再生,欺诈本质的庞氏融资模式,也凭借虚假的信用支点创造而血食饕餮——高大上的广告投放、高大上的集会场所、高大上的股东杜撰、高大上的项目描述、高大上的担保承诺,而唯一不能露的“尾巴”,就是具体投资项目的基础细节信息,甚至,也包括具体投资人的统计披露信息——以至于某关注互联网金融的资讯机构,在陈述了周密的免责声明后,依然不无怅然地说到,“令人遗憾的是……一直无法获取其投资人数据”。

虽然,有如是乱象,但我们依然相信会有许多真正做事业的融资租赁企业,坚信“真金不怕火炼”,毅然推进融资租赁与互联网的结合。只是,在这奋力前行的路上,还需要解决一个棘手的问题,也即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第三个问题:劣币驱逐良币所导致的“价格门槛”。

1990年代,以中国股票市场、房产市场逐步成为吸纳因结汇制度而超发货币的“海绵”为征象,中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二元分立状态,愈发显著——也即所谓“货币资本化”倾向愈发严重。同时,辅以中国金融改革在喉骨鲠般的“刚性兑付”潜在契约规则,虚拟领域内的“无风险利率”水平被不断抬升,保持在高位运行。由于虚拟领域的无风险利率虚高状况,与实体领域内不断堆积的宏观经济可持续增长压力所派生的微观主体盈利压力同步提高局面,重叠出现,形成了虚拟领域和实体领域“倒挂”的收益率缺口,进而导致在中国出现的货币存量巨大背景下的实体经济资金饥渴状态,无法得到满足。融资租赁作为中国最高决策层眼中一个重要的实体资金导入渠道,面对这样的形势,无论是否与互联网结合,都必须着手解决这个问题。更何况,与线下的银行融资体系相比,线上的互联网金融,在定价问题上有更大的“自由空间”。据某资讯机构统计,目前融资租赁与互联网平台对接的名义年化利率大约在10%15%区间内,而相应的期限则多数局限在6个月以内,唯一一家期限超过一年的平台,其平均期限也仅为15个月。由此,我们可以发现,除了由短线心态所展现出的超短融资期限和融资租赁的中长期债权产品内涵,存在本生的期限错配流动性风险以外,其高达两位数的融资成本,也足以令面对着“新常态”背景,从事实体投放的融资租赁公司,瞠目犹疑。也可以说,以虚拟领域内较高无风险利率为基准,被虚假信用支点所支撑的,承诺虚高融资收益回报的“劣币”平台,在当下的“互联网+融资租赁”领域里——也即所谓的P2L模式下,实质产生了针对“良币”融资租赁公司——面向实体优质企业进行资金投放——的“驱逐效应”。

至此,我们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融资租赁”的结合,乃至于由互联网技术应用和市场行为演化所导致的,融资租赁在市场端的互联网应用实现,以及同其他产业在“融合”意义高度的创新呈现,都还有一段路需要走。从我们以上的讨论看,理性市场投资主体需要随着金融市场体系的不断成熟、完善而逐步造就。而价格门槛的消除、评级体系的建立,也离不开政府层面的监管完善,金融公共物品生产的充分供给。这些,都需要融资租赁企业群体时刻保持关注,并协调行业服务机构,面向政府去不断呼吁和不懈推动。

但是,更重要地,是融资租赁企业自己先要把事做好——创造并展现优秀的经营绩效。因为,这才是真正的“信用支点”,是真正的生存基础。



(作者:李喆; 编辑: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我有话说

 以下是对 [谈谈当下中国的“互联网+融资租赁”]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