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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1:“租赁物中,构筑物不能超过30%”
时间:2021年03月24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大环境不好,租赁资产越来越荒。


过去的一年里,常常听到租赁民工把“资产荒”挂在嘴边,可做的客户和资产越来越少。


雪上加霜的是,近日的重磅消息称多地监管窗口指导,“不允许金租再把地下管网当租赁物!

重磅+1:“租赁物中,构筑物不能超过30%”


该消息得到S市金租小伙伴的证实;另据社群朋友反馈,北京的某金租早就不能做管网;因为做了管网、高速等资产被监管叫去喝茶的也时有发生;各地也有不少租赁同行早就主动放弃管网资产作为租赁物了......


然而,监管的大锤落得比想象中还要凶猛。


今天又有消息传出西北某地区银监局要求“租赁物中,构筑物不超过30%!”该消息已得到该地区金租小伙伴的确认。

重磅+1:“租赁物中,构筑物不能超过30%”

这是否监管的指导精神?B金租的朋友说,“这大概只是个过程,监管的精神应该是0%构筑物!”


而像社群里朋友所说,各地银监局的思想这么统一,让人细思极恐。是否意味着一大类“主流”租赁业务要凉凉了?


看来,回归本源,是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各自监管下殊途同归的方向。


转型,将成为某些传统融资(金融)租赁公司必行之路。


身在其中的租赁民工们,要跟着转型,还是转行?



重磅+1:“租赁物中,构筑物不能超过30%”


(作者:佚名; 编辑: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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