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监管开罚单的速度又加快了。近日天津银保监局官网披露,向两家金融租赁公司分别开出了百万级罚单。
一、两家金租公司领百万级罚单
2021年金租公司第8张罚单。11月19日,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通报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表,因“一、租赁物管理不到位;二、租赁资产分类不准确”,对Z金租处以90万元罚款。
2021年金租公司第9张罚单。11月19日,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通报3则行政处罚信息表,因“一、融资租赁业务调查不审慎不合规;二、通过非洁净转让掩盖高风险资产”,对T金租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对负有关责任的两名个人从业者均处以警告及5万元罚款。
上述罚单的处罚依据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二、2021年迄今金租罚单总结
据公开信息统计,加上本次罚单,2021年至此金融租赁行业已领到各地银保监局开出的16张罚单(含个人罚单7张),累计被罚款700万元(含个人罚款15万元),涉及16位个人被警告或罚款。
1)向县级公立医院发放新债以及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开展金融租赁业务调查不尽职、项目评审逆程序操作、租后管理不尽职。
3)监管整改要求未落实;以不合规租赁物进行租赁融资。
4)售后回租业务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5)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6)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非真实转让资产;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
7)以租还租,延缓风险暴露,掩盖不良贷款;直租业务租后管理不到位。
8)租赁物管理不到位;租赁资产分类不准确。
9)融资租赁业务调查不审慎不合规;通过非洁净转让掩盖高风险资产。